罗少杰(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前天,轰动一时的前门街道工委书记罗少杰雇凶杀情妇碎尸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因被告人家属以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提出申请,法院没有公开审理此案。检方建议对罗少杰判处死刑。
虽然此前有消息称,警方破案后,曾从罗少杰位于国瑞城的家中搜出大量现金,但是此次检方指控罗少杰的罪名仅有故意杀人罪,没有涉及贪污、受贿的经济犯罪。
记者了解到,检方指控,罗少杰因为感情问题与被害人熊某发生矛盾,后起意杀死熊某。2011年9月,罗少杰分别找到马卫华和叶学军,商议指使杀死熊某,并为此向两人提供了资金。检方认为,罗少杰、马卫华和叶学军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朱小鹏和张大鹏构成毁灭证据罪。
据了解,此案庭审从上午10点一直到晚上8点。对于指控,5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检方对罗少杰建议判处死刑。听到这一建议,罗少杰很意外,并开口问道,“为什么要建议我死刑?我不能理解”。对此检方指出,罗少杰没有揭发检举、自首等从轻情节,虽然他一开始就承认自己雇凶杀人,但是始终不承认曾要求他人分尸。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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