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老伴说买房,我还不同意,现在看来还是他有眼光!”张大妈每每提起自家的大三居,都笑得合不拢嘴,当年不足30万元买下的房子,如今已经价值五六百万,而这套房子每月高达8000元的租金,已经成为她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不过,当年的30万元可并非是个小数目,那时候工资也不过800元到1000元。”
首批房奴“赶上好时代”
让那些本来买房只为单纯自住的人没有想到的是,房价在后来短短几年间翻了三倍以上。
房奴一词兴起于2005年到2006年,意指房贷超过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据统计,2006年,有91%的购房者用了按揭,其中31.8%的购房者月供超过月收入的一半。
如果我们把“房奴”的概念泛化,第一拨贷款买房的人——首批房奴无疑成了新房奴们羡慕嫉妒恨的对象。在经济学家眼里,这些“赶上好时代”的“房奴”无疑是在房贷发展的20年中,与地产商和银行并列的最得意的赢家之一。
“后来的房奴可就真没老前辈们那么幸福了!”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赵庆明表示。而做了十多年房贷业务的银行信贷员难免长叹:“咋就没想着给自己贷个款整套房子呢!”
晨报记者姜樊
个人房贷大事记
1992年5月,第一笔个人购房贷款发放。
1994年5月,《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为按揭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7年4月,《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贷款最高比例为70%,年限最长为20年。
1998年4月,央行正式推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999年,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贷款年限最长25年,贷款额上浮到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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