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和之前社保的异地接续问题一样,如何在衔接中面对公平的考量,是社会保障体系绕不开的问题。上述《办法》规定,衔接转换要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但人社部又特别说明,由于三类保险制度上的差别,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不转移职保统筹基金。
因为只有职保是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组成,而新农保、城居保不是。这一规定据说是为了防止打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平衡。只转个人账户,和其他险种保持了“低水平”的资金平衡,看似达致账面上的公平,但参保人的隐性权益受损问题,是否得到制度性重视和救济?既然公开征求意见,这一问题就不容忽视。
当然,核心问题还不是某一险种的福利含金量差异,而是社会保障政策如何实现全地域覆盖和权利无差异的问题。关于职保养老金使用效率问题,可建议提高个人账户比例,如至少应和统筹账户对半,这就提高了个人可知情可“支配”的财产部分额度。但在异地接续、不同险种衔接问题上,缴费标准代表的权利和福利差异问题,还是比较明显。
所以,养老险以及所有社保领域的全民覆盖、城乡平权,是社会保障体系下一步亟待推动的制度革新。不同社会身份的社会成员,不应再面对目前这种社会福利层面的差异对待。三险接续互认,宜速不宜迟,而社保体系的全面制度升级,让所有公民享受到国家福利政策的无差别对待,更是社会保障体系恒久的制度精进诉求。若社会成员不管养老还是社保,都能得到体面而有尊严的保障,那么不同社保制度不同地域的衔接转续,就不再是问题了。(李晓亮)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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