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机衔接,今年年底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将把公务卡推广覆盖到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并从2013年开始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
呼和浩特市自2010年7月开展公务卡改革以来,共有302家市本级预算单位与银行签订了发卡协议,发放公务卡3800余张,累计结算公务支出近500万元。为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卡的适用范围、结算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近日,又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关于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明确市本级公务卡结算目录为强制结算目录,内容涉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三项。从2013年1月1日起,对于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持卡人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拒绝持卡人财务报销申请,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应拒绝办理相关业务。公务卡改革的推行,对规范预算单位财务、提高公共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综合室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