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突出
黄洁夫多年来为中国能建立一个符合伦理和国情的器官捐赠移植体系付出了很多心血。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在2007年5月颁布后,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共同组建了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黄洁夫担任主任委员。
“由于我国‘脑死亡’尚未立法,西方国家采用的器官捐献标准与程序在我国不能实行,而国家层面又未建立一种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正规渠道,长期以来,移植主要依赖死刑犯器官捐献。”黄洁夫说,器官移植事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摆脱对死囚器官的依赖,这就要建立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
2010年3月,卫生部与红十字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据黄洁夫透露,截至2012年9月30日,38个试点单位完成人体捐献465例,捐献器官共1279个。“其中广东超过100例,做得非常突出,尤其是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系统。”
他透露,在试点过程中,还着手探索建立了我国的器官捐献、获取和分配体系,也就是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
164家医院推行“DCD”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急需移植挽救生命的患者众多,而器官紧缺正是器官移植的瓶颈。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即DCD)的出现能有效避免“活体移植”的风险,可更好满足国内患者的器官移植需求。
然而全国由卫生部和地方卫生厅局认定的具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共164家,却只有38家医院开展了DCD。“实际上,根据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在已有的465例捐献中,脑死亡器官捐献(DBD)的只有9%,心死亡器官捐献(DCD)的有47.5%,脑-心双死亡标准器官捐献的有43.5%,可见DCD还是我们的方向。”
黄洁夫表示,明年春节后,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将在全国推行,届时对于164家具备资质的医院而言,若不采用DCD做法,将被吊销执照。“相信这样发展下去,大概1到2年时间,公民器官捐献就可以取代死囚器官捐献。”(记者 夏杨、李文敏)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