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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用权更加规范、廉洁、高效 ——江苏省江阴市创新开展“3+1”制度廉洁性评价

2012年11月19日08:52        手机看新闻

  
江苏省江阴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共有近9万个市场主体、33家上市公司,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700亿元,各类党组织4000多个,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第一。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惩防体系过程中,江阴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创新开展 “3+1”制度廉洁性评价,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约束干部用权行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健全完善。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不仅得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也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被评为无锡地区预防腐败创新成果一等奖,江苏卫视作了专题报道。

  一、突出科学性,设置“3+1”廉评标准。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适应实践发展需要,将评价内容标准化,设置“3+1”制度廉洁性评价标准,使制度廉洁性评价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抓手。“3”是指制约合理、监督有效、执行规范等3项一级指标,制约合理坚持制度设计规范性、高效性、便民性的有机统一,下设配置合理、界限清晰、操作标准、流程科学、时限恰当等二级指标,主要检验赋权用权过程规范、运行效率、便民利民是否统筹兼顾;监督有效坚持强化制度规范执行,下设风险预控、公开充分、方法适当、责任明确等二级指标,主要检验监督是否便捷、有效;执行规范坚持执行稳定性与修正开放性的有机统一,分为流程固化、操作留痕、按规校核、适时修正等二级指标。上述二级指标均按照制度影响因素或实现目标需要考虑的方面进行细化分解。“1”为附加指标,即制度适配,评价制度与其他制度是否配套,形成体系,旨在推动整个制度体系功能最大化。

  二、突出针对性,优选确定廉评项目。运用科学的立项机制,在海量的制度存量中,优选确定廉评对象,使廉评工作更具针对性。重点选择法。对市委、市政府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有选择性地进行评价。如市政府制定出台《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前,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使制度更加完善,使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风险排查法。结合全面风险排查,选择权力事项多、风险高的制度进行评价。如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问题梳理法。对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制度进行评价。针对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决策制度内容笼统、程序缺失、监督缺位等问题,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价,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民情反馈法。将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度作为优先评价的对象。围绕医保定点管理、教育收费、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批等制度开展廉洁性评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突出规范性,注重固化廉评流程。制度廉评的过程是一个行权的过程,需要用制度严格加以规范。市纪委专门制定《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精心设计并固化廉评流程,确保廉评过程在制约规范中运行。选定项目。采用重点选择、风险排查、问题梳理、民情反馈等工作方法,立项确定被评价的制度对象,并根据制度性质和执行情况,确定全面指标评价或局部指标评价。实施评价。按照制度廉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人员、评价要素、评价方法和评价期限,组织廉评专家库中的专业人员对制度进行分项评价,逐项作出“好、 中、差”等级评定;在充分论证和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就评价的制度、廉洁性风险分析、评价结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等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对拟出台制度综合评价后,得出较完善可出台、修改后出台、尚不成熟暂缓出台等3种结论;对现行制度综合评价后,得出较完善执行较好、较完善督促执行、待修改完善、暂停实施等4种结论。督查纠偏。将评价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制度制定和实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突出代表性,充分统筹廉评资源。围绕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建立专家库,优选廉评成员。针对制度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组建市级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专家库,按照建设、财税、人事等领域进行分组,成员包括会计师、工程师、审计师、律师等专业人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120余名,根据工作实际,实施专家参评。各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组建相应的专家库。二是分层分类实施,全面覆盖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和“不评价,不出台”原则,市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级层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重点制度开展廉洁性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和驻点检查。职能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起草制定的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价,涉及多个部门起草的制度,由牵头单位组织廉洁性评价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机制,确保有序推进。建立市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制度廉洁性评价领导机制。把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五、突出实效性,不断放大廉评效应。通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价,实现了制度的不断完善,强化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为构建惩防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有效促进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土地征收和储备、干部选拔任用、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公用经费使用的通知》等制度62项,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近400项,细化自由裁量处罚标准12879个。二是有效强化制度规范执行。根据制度廉洁性评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查21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83个,保障制度规范执行到位。年内完成拆迁361.63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452万平方米,惠民拆迁、阳光拆迁深入民心。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并在顾山镇建立苏南地区首家镇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行为更趋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21.5%,工业集中区的备案类工业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缩42.2%。三是有效提升预防工作成效。针对在制度廉洁性评价中发现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措施还不完善等问题,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监控全覆盖工作,通过运用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等载体,对不符合预置规定和廉洁要求的制度进行反馈提醒,发出廉情预报22份,预警通知38次,监察建议书7份,强化了制度的监督作用,促进了权力规范廉洁运行,为江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据江苏省江阴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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