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把婚育证明快递过来的时候,张丽还在想,很容易的事情,哪有大家说的那么麻烦。
第二天,张丽特意请了一天假,拿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公司开的初婚未育证明去居委会,居委会说还需要医院给她做个B超,证明是一胎。
事先并不知道还需要这个证明。“居委会说你先去医院作检查,到时你再补给我。”张丽对法治周末记者回忆说。
到了医院,因为是外地户籍,医院先要看张丽的准生证,张丽很无奈,“是居委会让我过来的”。张丽开始了在街道、居委会、医院之间的来回奔忙。
几经周折,张丽终于准备齐了所有的手续,她又开始变得紧张,每一次去盖章的时候都祈祷这次千万别出现问题,别再退回来了。“但每一次总会被找出一两个小问题。”
在张丽提交给北京所在街道办事处的两级证明表格上,写着每级计生办工作人员的姓名和电话。
当她的两级证明交到街道计生办时,工作人员当着她的面拨通了表格中街道、居委会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核实张丽提供的证明是否是他们调查过的,是否是他们盖章通过的。
“从怀孕3个多月的时候开始办理一胎生育证,一直到怀孕7个月才拿到生育证,一共持续了4个月时间。”
8月底,张丽接到了街道办事处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告诉她《生育服务证》的手续都齐了,可以办理了。“街道通知我,生育证已经下来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很兴奋,但真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感觉了,因为之前的种种繁琐,现在已经有点麻木了。”
张丽说:“整个的办理过程,完全是一个纯手工的过程。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在网络中信息共享,一可以方便办理,不用再来回忙着去各种单位盖章,也可以更加迅速地判断一个人的真实婚姻和生育情况。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果可以更明确地告诉申请人该怎样填写,或许申请人就能少做很多无用功。因为我的户籍在外地,可能显得尤其复杂吧。”
“申请的过程很繁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街道计生办没有审批的权力,他们在收齐申请人的信息后,需提交到区级计生委审批核准。
如果申请人是北京户籍,办理手续比外地户籍的申请人要省去异地两级证明的程序,其中缺少某个环节的证明,都不能得到《生育服务证》。
有人对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过程进行了一个统计:盖章、签字40多个;接触单位10多个;接触工作人员60人;耗费时间两个月;花费人民币800多元。
对此,王东和张丽都表示,虽然统计的可能是极端个案,但细细算起来,也差不多是这样。
流动人口的尴尬
“就因为我是流动人口。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当地人,没有这么麻烦。”王东特地咨询了有关人口专家,得出了这个结论。
面对准生证办理的困扰,各省的政策也不一样。
10年前,广东出台《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一孩生育由过去的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已婚育龄妇女领取服务证,怀孕第一胎3个月后,持服务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怀孕等有关登记手续,无需再办理“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
这意味着“准生证制度”,10年前在广东就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据媒体报道,呼和浩特市的育龄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不用办理生育证。而且“可以自由选择生育孩子的时间;育龄妇女怀孕期间,计划生育部门将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育龄夫妇的孩子出生后60日内,应到常住地村(居)委会办理生育申报登记”。
类似的政策,部分省市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了,但大部分省市的育龄夫妇生育第一胎,仍须办理“准生证”。
虽然广东对当地居民取消了“准生证”,但对流动人口在广东生育仍需办理生育证。
以深圳为例,从2004年开始,外省流动人口一孩(即头胎)计划生育服务证可在深圳办理,但办理所需的材料仍包括“夫妻双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和同意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计划生育刚提出的时候,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而且城镇居民也比较好管理,因为那时候的城镇居民几乎都是企业职工。可以从工厂对企业员工的管理上着手,发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等。如果超生的话,是直接跟工资、福利待遇挂钩的。”
各地情况还是不同,例如发达城市来讲,上海、北京比较好管理,一段时间后生育率就降到了1.5,广州那时候还是2.8,这也是各地经济状况、经济结构不同所造成的。陆杰华介绍。
而王东和张丽遇到的问题,正是现在日益增长的流动人口这一群体遇到的问题。十几年来,流动人口与户籍地人口婚姻越来越多,面临流动人口的日益增长,以往的人口信息系统需要重新构建。
“改革的速度是落后于流动人口增长的速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面临新的问题,这就需要增加区域间的流动问题,让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应该提供便利,而不是制造障碍。”陆杰华说。
女儿出生后,随即马上要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又是同样的程序,又要同样的证明,王东和妻子又要重走这条艰辛路。“最后实在不行,咱也只能用‘萝卜章’了。”(记者 高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