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一號)

2019年08月26日17:03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9年8月26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8月26日

(責編: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