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執行 重慶南川法院建立執行懸賞機制

2019年05月20日10:03  來源:法制日報
 

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近日向社會公布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執行工作以及建立執行懸賞機制的工作做法,並向社會公布首批執行懸賞名單。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出台《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引進社會力量參與執行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在全市法院加強和規范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法院執行工作,南川法院是四個試點法院之一。

南川法院執行局負責人黃新介紹說,為有效降低訴訟風險,進一步拓寬破解執行難工作路徑,南川法院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公司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探索建立“執行+保險”聯動合作新模式,並挂牌成立保險服務中心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執行。

南川法院“執行+保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保全保險,即由保險公司為保全申請人提供保單擔保﹔二是懸賞保險,分為找人險和找財產險,主要解決找人難和找財產難的問題,找人險最高限額5萬元,找財產險最高限額20萬元,投保人隻需繳納10%的保費即可,保險期限為一年。

黃新說,未能全部執行到位的金錢履行類案件均可申請執行懸賞,包含立案未執結的案件和暫無可供執行已經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的案件。執行懸賞的流程,首先由申請人向南川法院提出懸賞申請,法院審查通過后作出《懸賞決定》,申請人憑《懸賞決定》可直接到保險公司投保。

如何兌付懸賞金?南川法院執行局出具懸賞成功決定后,保險公司直接交法院代付。找人險隻要成功控制被執行人即可全額兌付懸賞金,與案件履行進度無關﹔找財產險則需要控制財產后進一步處置,視處置金額按比例兌付懸賞金。

目前,南川法院已向社會發布首期10名被執行人的懸賞公告,自5月7日張貼公告后,已有6名被執行人迫於壓力主動到案履行。(記者戰海峰)

(責編:王晨可(實習生)、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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