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詳解《土十條》:堅決向污染宣戰【2】

2016年05月31日21:59  來源:人民網
 

12、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如何建設?

環境保護部正在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建設,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國設置了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點位31367個,其中包括一般點位22816個,風險點位8551個,已覆蓋90%縣(市、區)。2016年擬再增加7000個風險點位。

13、為什麼要專門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

目前我國尚沒有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法律法規,現有土壤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主要分散體現在環境污染防治、自然資源保護和農業類法律法規之中,如《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農業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由於這些規定缺乏系統性、針對性,亟需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專門法律,以滿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

14、《土十條》提出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目前進展情況如何?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規有什麼進展?

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受全國人大環資委委托,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議稿,於2014年12月報送全國人大環資委。為推進土壤立法工作,近兩年來,環境保護部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深入開展調研,多次召開專題研討會、座談會,舉辦專題講座,修改草案10余稿。在起草過程中,陳昌智、沈躍躍副委員長分別親自帶隊赴山東、遼寧、湖南、河南、廣東、福建等多省區調研。根據全國人大環資委安排,擬在2016年年內進行兩次內部初審,2017年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提請和審議的任務。

2015年12月,福建省發布《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辦法》﹔2016年2月,湖北省頒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湖南、河南、廣東、吉林等省正在進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15、目前我國土壤環境保護標准有哪些?還需要制訂哪些標准?

我國現行土壤環境保護標准體系包括三類、48項標准:一是土壤環境質量(評價)類標准,包括1項土壤環境質量標准、3項特殊用地土壤環境評價標准、4項建設用地土壤環境保護技術導則﹔二是土壤環境監測規范類標准,包括1項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37項土壤環境污染物監測方法標准﹔三是土壤環境基礎類標准,包括2項相關術語標准。

下一步標准制修訂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制修訂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准,替代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准﹔二是制修訂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技術規范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准,修訂肥料、飼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和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標准,制訂可降解農用地膜標准,修訂農用地膜、農藥包裝標准﹔四是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測試方法﹔五是分類研制一批土壤環境標准樣品。

16、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准為什麼要修訂,進展如何?

我國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 15618-1995)(以下稱“現行標准”)於1995年7月13日頒布,1996年7月1日實施,在我國土壤環境保護和管理中發揮了重要基礎性作用,目前已不適應現階段土壤環境保護實際工作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適用范圍小。僅適用於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土壤環境質量評價,缺少適用商服、工礦倉儲、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建設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指標。二是項目指標少。僅規定了8項重金屬指標和六六六、滴滴涕2項農藥指標,而近年來土壤污染形勢日益復雜,尤其是工業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需要評價的污染物種類繁多。三是實施效果不理想。一級標准依據“七五”土壤環境背景調查數據做了全國“一刀切”規定,不能客觀反映區域差異﹔二、三級標准規定的指標限值存在偏嚴(如鎘)、偏寬(如鉛)的爭議,部分地區土壤環境質量評價與農產品質量評價結果差異較大。

針對現行標准存在的上述問題, 2006年環境保護部啟動標准修訂工作,先后組織召開20多次專題工作會、研討會,反復研究、梳理土壤環保標准體系結構、作用定位和主要內容。目前,制修訂后的標准已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過環境保護部標准審議專家委員會和部長專題會議審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批。

17、為什麼要修訂現行農膜標准?全國每年廢棄農膜有多少?

現行農用地膜厚度國家標准為0.008±0.003mm。即便是符合標准的農膜也比較容易破碎,導致廢棄農膜回收難度大、成本高,需要通過修訂標准提高厚度要求,便於回收利用。據有關調查研究,2013年我國廢棄農膜總量超過100萬噸。

18、重點監管行業是如何考慮的?

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和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篩選出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採、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作為重點監管行業,主要考慮是,這些行業排放的污染物均為重點監管污染物,嚴重威脅土壤環境和人體健康。

19、為什麼要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與農用地分等定級的區別?

為提高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土壤污染程度,對農用地實施分類管理,分別採取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農業、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開展的農用地分等定級主要反映土地生產力水平的差異,主要依據地理區位、水熱條件、經濟價值等因素進行劃定。

(責編:潘旭海、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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