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巡視整改通報:停止超上限繳納住房公積金【2】

2016年04月26日14:04  來源:人民網
 

3.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存在頂風違紀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力的問題。第一,嚴肅整治公務接待和公務出國(境)交通住宿超標准問題。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台和修訂了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外事管理辦法,下發了《關於嚴格執行國內公務接待有關規定的通知》,並結合開展“四風”問題回頭看,再次對公務接待和出國(境)費用進行了梳理和復查。目前,中央巡視組反饋相關問題的責任人已得到了嚴肅處理。第二,嚴肅整治辦公室超標問題。2016年2月開展了辦公室專項徹查,採取實地查、現場量、新舊比等方式,不留死角、不漏一間,對系統各級領導人員辦公室進行了重新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每一間辦公室都與責任人簽訂了責任書、拍攝留存了圖片資料,並配套完善了《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實施細則》等10項相關制度。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全系統共對2589間超標辦公用房進行了改造,所有超標辦公室都已整改驗收完畢。第三,嚴肅整治公車私用問題。主要是通過自查自糾和集中抽查相結合,對公車私用問題進行摸底排查,並責令違規單位立即整改﹔修訂了《公務用車管理辦法》、《駕駛人員管理辦法》,統一規范了公車管理標准和制度。第四,嚴肅整治在風景名勝地區召開內部會議的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出台了《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同時嚴格控制和審批各類會議,從源頭上堵住卡死。二是著力解決濫發福利補貼問題。嚴格執行人社部文件,責令財險公司、養老險公司、電商公司、國壽投資公司等直屬單位停止為員工購買補充養老保險。三是著力解決奢靡之風的問題。第一,嚴肅整治用公款超標准宴請、報銷高額煙酒茶葉費、購買消費卡(券)和公款支付個人費用等問題。制定了《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關於嚴格執行國內公務接待有關規定的通知》,對全系統的接待標准進行了明確規定﹔集團和各直屬單位全面加強對系統內各級公司內部餐廳、食堂的監督檢查,杜絕在公務接待中使用高檔酒水。第二,嚴肅整治內部餐廳豪華裝修問題。2015年7月,責成養老險公司對豪華餐廳進行整改,已改為客戶接待室和戰略合作中心,在整改的基礎上,責成養老險公司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刻的自我批評。2016年1月,各直屬單位對各級公司內部餐廳進行了全面摸底自查,未再發現類似問題。第三,嚴肅整治高峰會奢侈浪費問題。由於該問題屬於保險營銷中多年形成的現象,集團公司責成可能存在該現象的壽險、財險公司認真開展銷售人員高峰會整改工作。壽險公司已下發了《關於加強銷售人員高峰會規范管理的通知》,對省、市級分公司高峰會的組織程序、接待規格等進一步進行規范﹔並專門成立高峰會整改工作小組,對2014至2015年總公司部門和所屬28家分公司舉辦過的各類高峰會進行了逐一排查,沒有再發現違規違紀的現象。財險公司也下發《關於認真做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黨委辦公室條線整改工作的通知》,強調各分公司擬舉辦的銷售表彰活動方案要經總公司審批﹔財險公司經自查也未再發現違規問題。

4.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執行組織紀律不嚴格,干部帶病辭職、離職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用人不正之風問題。第一,按照《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對集團現行職級體系進行系統梳理,研究制定《集團職務職級體系優化實施方案》,加大去行政化改革力度,突出崗位價值,淡化行政級別,規范領導人員職級體系管理。第二,就“干部任用領導個人說了算,因人設崗、因人設事,對‘裸官’任職把關不嚴,存在‘帶病提拔’問題”。加強對中央干部任用條例和公司選拔任用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扎實開展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工作,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嚴格執行中組部有關規定,對存在“裸官”問題的3名領導干部作出免去現任職務的處理,進一步加強“裸官”報告制度和任職管理。對直屬單位總部“帶病提拔”的2名干部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專項倒查,針對薄弱環節加強了監督管理。第三,就“違規提拔”問題。對5起違規提拔事件進行了倒查。對存在違反回避制度規定、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超職數聘任等問題的5人給予免職、責令辭職或撤銷職務處理,對負有管理責任的2人給予撤職、免職處理、5人次進行誡勉談話、2人給予警告處分、2人作了通報批評。針對干部選任機制問題,編制干部管理制度匯編和工作手冊,強化干部制度執行。二是著力解決干部帶病辭職、離職問題。組織各單位對2013年以來的省公司正職、總部部門正職及以上人員離職和辭職情況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對已離職的某省級分公司原總經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加強領導人員離任審計,強化離職原因分析,及時評估廉政和道德風險,建立離職風險報告和處理機制。規范各級領導干部勞動合同的簽訂與解除,對關鍵崗位人員嚴格執行績效工資延期發放。三是著力解決違反回避規定,“近親繁殖”現象突出問題。嚴格執行《中國人壽領導人員任職回避暫行規定》和《關於在干部管理中進一步加強親屬回避的通知》要求,對集團公司黨委管理領導人員的配偶、子女在系統內任職情況逐一梳理核查,組織各直屬單位進行自查,根據核查情況分類研究處理意見,對違反任職回避制度的問題予以糾正。對壽險江西、重慶、河南等親屬關系問題嚴重的公司進行專項整改。針對招聘、調配等關鍵環節,研究細化從嚴管理規定,強化親屬回避聲明制度,重點加強對領導人員的親屬回避管理,嚴格控制干部親屬、子女在系統內就業。

(二)關於“重大投資項目監管缺失,違規決策多發,招標採購存在重大隱患”方面的整改情況

1.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一些投資主體脫離集團管控”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海外公司投資事項不報批的問題。海外公司修訂完善了《投資權限管理辦法》、《投資決策委員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議事規則》等4個制度文件,加強了海外公司投資決策管理,明確了需要報請集團公司審批決定的投資項目及投資金額,重大的投資事項必須報集團公司和董事會審批。建立了信息報告機制,定期向集團公司報送投資情況和風險管理報告。二是著力解決“資產管理公司下屬財富公司受托管理第三方資產,主要投向私募基金領域,游離於集團管控體系之外”問題。首先,健全管理制度。資產公司制定了《關於加強對子公司管理的通知》,強化黨委對財富公司等子公司重大事項的管理。財富公司修訂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危機處理制度》等文件,將加強管控要求、應急報告機制嵌入制度體系。其次,落實管控機制。財富公司及時向集團公司、資產公司上報投資管理業務情況報告。資產公司對財富公司開展了專項內控審計,指導和監督財富公司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已形成審計報告。財富公司開展了內控制度自查,並形成了自查報告。

2.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投資決策不規范,國有資產損失嚴重”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集團4個重大信托投資項目未執行規定審批流程”問題。將信托計劃的投資決策納入集團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范圍,嚴格執行投資項目集體決策的有關規定。在此基礎上,對集團公司本級信托計劃、債權投資計劃等金融產品的投資決策流程進行梳理,按照監管要求將其納入本部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范圍。二是著力解決“資產管理公司支付高額費用投資基金產品”問題。資產公司制訂了《核心基金池管理辦法》和《員工投資工作手冊》兩項制度。不斷完善核心基金的投資組合,通過長期穩健投資,提高組合集中度,降低交易頻率,減少交易費用。加強基金投資部黨支部建設,嚴肅基金投資紀律,堅持定期召開部務會,加強基金品種和基金投資策略研究,增強投資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股票投資能力建設,減少對基金公司產品的依賴。加大外部引進投資經理力度,招聘了2名投資經理和3名研究員,從內部選拔了6名投資經理(助理),為投資經理人選做好儲備。三是著力解決海外公司投資虧損的問題。在完善投資管理制度、規范投資決策程序、細化授權分類的基礎上,海外公司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組長的投資項目清收工作小組,聘請項目法律顧問跟進處理相關投資款項追償事宜,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同時加強對已投項目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及時跟蹤了解重大投資項目,嚴格防范和控制風險。加大專項審計檢查力度,在2016年審計計劃中,重點開展投資管理類的檢查。

3.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投資業務缺乏監管,各種違規違法行為多發”的問題。首先,資產公司從公司、分管領導、部門、員工四個層面,開展了風險合規教育和“遵規執紀守法”集中教育﹔圍繞防范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舉辦了員工行為和投資紀律制度專題宣講,開展了員工行為和投資紀律專項合規測試。其次,資產公司各黨支部以組織生活會擴大會議形式召開部門全體會議,黨員開展黨性分析,員工談遵規守紀、依法合規認識。第三,整合風險控制體系,發揮督察長和紀檢委員作用,加強對投資一線的實時監控,加強投資交易監測和日常合規監控,嚴格排查各類異常交易行為並及時預警。對所有員工個人証券投資情況進行專項核查,加強對交易時間手機集中保管、固定電話錄音的檢查。

4.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工程項目招投標淪為形式,違規違法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工程建設隨意更改預算、變更設計、更換材料等問題普遍”的問題。首先,完善制度和規劃。集團公司已著手修訂新建或購置營業辦公用房管理指引,計劃於2016年完成修訂。其次,加強對項目的專業指導。壽險公司建立了問題記錄反饋管理機制,財險公司下發了《關於做好房產購置工作的通知》,對項目選擇、報批及購置流程提出詳細要求。第三,加強重點項目管理。針對基建集中採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上海數據中心已經進行專項整改,進一步加強採購管理。壽險公司針對北京研發中心多次延期和超預算問題,一方面要求加強項目管理,有效控制設計變更,確保總投資不再突破預算﹔另一方面加大授權力度,對300萬元以下的洽商變更及10%以下的量差,授權給基建辦,避免再次出現延期。二是著力解決“集中採購暗箱操作,規避流程、更改方式,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各單位對所轄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規避流程、更改方式、利益輸送等問題進行了自查,同時加強制度宣導,對採購相關參與人員加強培訓教育,提高法制意識,規范了操作流程。進一步梳理、制定和完善現行工程建設招標採購相關制度15項,細化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採購的基本流程和規則。各採購主體創新採購管理手段,壽險公司要求加強對集中採購的全程監控,各省級分公司將集中採購工作納入公司崗位績效考核體系,財險公司健全重大項目定期報告制度,養老險公司建立了集中採購委員會。

(三)關於“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突出,潛規則盛行,基層違紀違法問題頻發”方面的整改情況

1.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財務管理混亂,違紀問題嚴重”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基層單位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對壽險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共60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處分,責成財險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對問題進行了深入整改。加大財經紀律與合規培訓力度,財險公司舉辦全系統財務合規專題培訓班,邀請審計監察等相關專家授課。加強賬戶、發票和專項資金管理,堅決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壽險公司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司財務管理的通知》,對加強內部監督、規范報銷和費用管理等提出明確要求。二是著力解決虛列開支的問題。首先,加強過程管控。壽險公司對加強內部監督、規范報銷和費用管理等提出明確要求。財險公司明確了各級機構負責人對虛列費用問題的整改責任,將整改結果與2016年度績效考核挂鉤﹔同時強化中介業務管控,制定《中國人壽財險深化保險中介改革工作方案》等9項制度,組織對合作中介機構進行逐一清查,規范資質管理。其次,加強監督檢查。前期集團公司已組織全系統各級機構,重點對資金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小金庫”及賬外資金情況進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立即整改,下一步在開展內部審計檢查中,將繼續密切關注“小金庫”、賬外賬問題,對存在問題線索的一查到底。

2.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基層違紀違法案件多發的問題。一是著力解決縣區支公司違法案件多發的問題。首先,將非法集資風險納入公司全面風險管理。2015年12月召開加強風險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視頻會議,繆建民總裁親自部署,要求各單位對非法集資問題嚴格檢查、嚴肅整改、嚴厲問責。其次,集團公司全面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制定了排查方案,設立舉報熱線和信箱,同時收集近5年壽險公司非法集資案件的基本情況,梳理案件特點,查找薄弱環節,2016年6月底前形成風險排查和案件分析報告。壽險公司下發了《2016年非法集資專項治理工作方案》、《2016年非法集資專項治理工作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加強非法集資專項治理工作。第三,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防控工作。集團公司專門組織風控合規專題培訓班﹔督導和組織各單位做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各單位針對重點領域,查找內控制度、流程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進一步建立健全並強化執行相關管理制度﹔指導所屬單位研究建立非法集資風險的監測指標,完善監測模型和搭建重點風險監測系統,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監測和預警﹔將針對發現的內控薄弱環節和漏洞進行分析,形成進一步深化系統內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二是著力解決營銷員隊伍缺乏監管的問題。首先,在行業內率先建立了覆蓋總、省、地市、縣四級架構的銷售督察相關職能工作體系,銷售風險防范能力持續提升,貫穿銷售風險事前、事中、事后環節的管控鏈條逐步完善,在防控銷售領域風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其次,完善《個險營銷員信用品質管理辦法》,改造信用品質管理系統,優化指標,規范信用品質分級管理﹔制定《規范填寫個險投保資料的規定》、《個險渠道產品說明會管理辦法(試行)》、《個險營銷員銷售服務手冊》、《營銷職場日常參會管理辦法》、《個險營銷員銷售資格管理辦法》等,加強銷售活動和銷售資格管理﹔修訂《營銷員風險預警工作管理辦法》,完善風險預警系統﹔制定《銷售人員違規行為查處工作管理辦法》、《銷售人員違規處理規定》,按保監會規定上報銷售人員司法案件,建立台賬,適時開展案件調查和責任追究。第三,總結推廣營銷員黨組織組建的獨立支部和混合支部模式,通過開展組織活動、表彰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員,提高歸屬感。第四,下發《關於加強公司收付費相關環節風險管理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推進收付費相關環節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司業務收付費管理的補充通知》,嚴控收付費風險,通過平台構建、培訓宣導、專項檢查,推進非現金收付費﹔制定《單証管理辦法》,規范營銷員單証管理﹔下發《客戶回訪管理辦法》、《新單微信回訪流程及實務要點》,完善回訪流程和操作標准,開展猶豫期內電話回訪、新單“微回訪”,確保業務真實性。

3.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基層違規經營的問題。首先,強化各級管理人員思想教育,加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強化政治規矩,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端正經營思想,嚴肅經營紀律,促進業務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其次,壽險公司對一些虛假承保進行通報批評,對某省分公司違規經營情況向全系統通報,省、市分公司有關責任人依照制度嚴肅追究責任,對於違反公司理賠管理規定虛假理賠的嚴肅追責。為防止問題重復發生,在全系統范圍開展了以“問題導向”為目標的自查和檢查活動,深入查找違規行為,消除潛在隱患。第三,加強內部管控。壽險公司下發了《關於嚴禁通過保單借款循環投保的通知》,杜絕虛假承保,加強業務真實性管理,嚴格財務費用政策,對違規退保的相應扣減分公司費用預算﹔通過實施崗位落地項目,組織各級公司、各部門明確各崗位的內控職責。財險公司加強制度建設、系統控制,加大流程管控力度,規范操作,開展核查與自查,強化問責。

(四)關於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處置情況

集團公司黨委嚴格落實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對中央第十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認真組織核查,對存在違紀問題的領導人員嚴肅問責。

1.關於中央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的處置情況。在專項巡視過程中,中央巡視組先后分三批交辦26件問題線索,集團公司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書記楊明生同志親自批示,集團公司紀委立即牽頭部署,抽調系統內精干力量100余人次,先后派出23個核查組,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徹查。經查,有19件問題線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其中10件存在違規違紀問題,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違反組織紀律、嚴重失職瀆職等違規違紀問題,共給予黨紀處分15人次,政紀處分10人次。同時,給予13人免職、調離崗位、誡勉談話、提醒談話等組織處理,其中受到處分處理的省級公司主要負責人14人。召開“從嚴治黨、嚴肅執紀教育警示大會”,對上述典型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集中通報,在全系統形成了較大震懾,系統上下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明顯得到強化。

2.關於中央巡視組移交閱處信訪件的處理情況。中央巡視組移交閱處信訪件256件,經統計,其中檢舉控告類204件,反映業務糾紛、勞動糾紛等業務范圍外信訪件52件。對巡視組移交信訪件,集團公司黨委、紀委高度重視,業務范圍外的52件信訪逐件要求當事單位出具說明,確系我公司責任的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對204件檢舉控告類信訪件,集團公司紀委已組織3批次核查組,對其中56件(涉及23人)進行了核查,已查明違規違紀問題9起,給予黨紀處分8人次,政紀處分4人次,並給予8人調離崗位、誡勉談話、提醒談話等組織處理。對剩余的150件問題線索,集團紀委已制定了處置方案,其中集團公司紀委負責53件,壽險公司紀委負責72件,財險公司紀委負責25件。集團紀委對各單位的處置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要嚴格把關,此批問題線索原則上均由總公司處置﹔二是嚴格標准,按照“四種形態”要求開展處置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三是嚴格執紀,對核查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處理,堅決避免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四是嚴格期限,要求在2016年9月前全部處置完畢。

  三、舉一反三,推動全面深入整改

通過認真組織、扎實工作、狠抓落實,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的整改工作還只是初步的、階段性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還未得到徹底根治,離中央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下一步,我公司將以中央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為基礎,舉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種深層次問題,以更高的思想覺悟、更嚴的標准要求和更實的工作舉措持續深入推進整改。

(一)進一步強化看齊意識。一是始終在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上向中央看齊,進一步堅定信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持思想定力,守住道德底線,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始終在把方向抓大事上向中央看齊,進一步強化大局觀念,按照“四個全面”發展戰略和“十三五”發展規劃等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認識和把握全局,確保中國人壽系統黨的建設和深化改革的各項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發展。三是始終在深化作風建設上向中央看齊,嚴格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鞏固和深化“四風”專項整治成果,特別是要加大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力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從嚴從實整改落實中央專項巡視反饋的問題,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政治環境。

(二)進一步增強全面從嚴治黨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把從嚴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傳導下去、壓緊壓實。一是突出抓根本,就是把工作著力點放在強化黨員干部教育、立根固本上,結合開展“兩學一做”教育,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紀法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強化黨的意識、紀律和規矩意識,做合格的共產黨員。二是堅持抓基層,選准配強基層黨組織干部、完善基層組織體系、規范基層組織活動、強化基層黨組織作用,確保基層開展黨建工作有組織機制、有制度遵循、有活動載體、有工作抓手、有落實成效,不斷把一線戰斗堡壘搞堅強。三是善於抓創新,針對當前社會思想意識、價值觀更加多元,特別是互聯網普及和微信、微博、手機等新媒體對黨員干部、尤其是年輕人產生的影響,加大理論武裝力度,主動佔領網絡陣地,運用好科技手段,提高系統黨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進一步持續推進中央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一是加大整改力度。進一步細化整改任務、完善整改措施、嚴格制度標准,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做虛功,把每一個整改問題的標准要求嚴到位,把每一條移交線索的來龍去脈盯到位,把每一項要抓要做的具體工作落到位。二是堅持統籌結合。堅持一手抓問題整改、一手抓日常工作,把抓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與抓好“三嚴三實”問題整改結合起來,與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抓好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結合起來,確保推動問題整改與抓日常工作“兩不誤、雙促進”。三是加強檢查督導。嚴格按照整改清單,突出整改重點,扭住責任單位,卡死整改時間,嚴把整改質量,堅持邊整邊總結把握規律、邊整邊建立完善制度、邊整邊鞏固深化成果,切實把整改工作抓緊抓好、抓嚴抓實,以整改的實際成效讓黨中央放心、讓群眾滿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10)66009818﹔郵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7號中國人壽中心2327房間﹔郵政編碼:100033﹔電子郵箱:JCB@chinalife.com.cn。

中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黨委

2016年4月26日

(責編:仝宗莉、肖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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