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航局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6年01月28日08:25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月28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7月2日至8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中國民用航空局開展專項巡視。10月17日,中央巡視組向民航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全文如下:

一、堅決把巡視整改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強化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整改。局黨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分析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認為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深刻尖銳、一針見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幫助我們找到了病灶、挖出了病根,反映出民航局黨組對民航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認識不足,“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監督制度機制和制度落實存在缺陷,一些領域腐敗問題仍然多發頻發,教訓極為深刻。必須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到推進民航業安全發展的全過程,深入推動航空安全和廉政安全一起抓。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高標准、嚴要求,不講條件、不打折扣,全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

(二)突出問題導向,明確目標任務。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局黨組立即召開會議,逐字逐句分析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明確了黨組成員責任分工。研究制定《民航局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確定七大類整改問題、43項整改任務、85條整改措施,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2015年10月30日,召開巡視整改動員會,進行全面部署。召開全面推進巡視整改暨深化黨風廉政建設研討會,進行集體反思,增強整改動力。

(三)落實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黨組書記作為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力推進整改,強化案件查處,強化整章建制,體現力度決心。黨組其他成員按照職責分工,牽頭抓好分管范圍內整改任務的落實。機關各司局逐條逐項制定細化方案,倒排時間,精心組織實施。各直屬單位對照局黨組整改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整改方案,與局黨組同步推進、同步落實,確保巡視整改工作上下貫通,形成以上率下、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

(四)加強督促檢查,管控工作進度。整改期間,黨組先后召開7次黨組會議或擴大會議,聽取情況匯報,研究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採取每周例會的形式,先后召開9次推進協調會,檢查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巡視整改辦公室建立整改台賬,及時跟蹤整改進度,實行銷號制度,確保整改過程可控。編發20期巡視整改簡報,及時公布整改進展情況,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五)注重統籌結合,促進安全發展。局黨組堅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巡視工作,並把巡視整改與安全、改革、發展等各項工作相結合,與學習貫徹五中全會精神、謀劃“十三五”發展相結合,與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以及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結合,做到有機銜接、相互促進。局黨組要求,要強化巡視成果運用,把巡視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難得機遇,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反思改進工作,推進各級黨員干部廉潔從政、務實干事。特別強調,要深入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民航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把民航安全盯緊盯住。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方面

1.著力解決“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重大腐敗案件接連發生的問題,局黨組進行深刻反思,認為根源在於局黨組及所屬各級黨組織思想認識沒有真正到位,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沒有真正到位,工作措施落實沒有真正到位,導致未遏制住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狀況。一是制定印發了《民航局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以“確責、履責、追責”為主線,從民航局到基層單位各個層面,從全面落實黨組(黨委)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紀檢組(紀委)監督責任、完善落實保障措施等方面,進一步厘清了黨組(黨委)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紀委)監督責任的基本內涵和具體措施,細化了黨組(黨委)班子、黨組(黨委)書記、黨組(黨委)班子其他成員、紀檢組(紀委)落實責任的責任清單,明確考核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完整的責任鏈條,推動層層落實。制定印發了《關於開展落實“兩個責任”專題輪訓的通知》,利用半年時間,採取逐級分層培訓方式,將黨委、紀委書記及黨支部書記輪訓一遍,強化抓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識和能力。二是建立了民航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定期分析會制度。與民航安全生產月度分析會同步,分析問題,剖析原因,研究措施,抓好落實,深入推進“兩個安全”一起抓。所屬單位也普遍建立了這項制度。三是加強和改進民航巡視工作。制定印發了《民航局黨組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借鑒中央巡視組的經驗做法,使巡視工作更深入、更細致、更扎實、更有效,年內已完成5個單位的巡視工作,督促抓好整改,發揮了巡視監督的“利劍”、震懾作用。四是完善黨建工作考核機制。制定印發了《關於建立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制度的意見》,建立黨組織書記向上級黨委(黨組)述職制度,完善向本單位黨員群眾述職制度,嚴格評議考核,強化結果運用。通過逐級落實,強化各級組織書記管黨治黨意識,激發履職盡責動力。

2.嚴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一是重申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民航局黨組工作規則》,依法依規決策。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黨組會議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少的問題,明確每次黨組會議原則上安排1個以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議題。二是制定印發了《民航局局務會議事規則(試行)》,明確會議組成范圍及議題范圍,規范召集方式、會議流程、記錄、督查落實等事項,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三是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常委)會議召開辦法和會議記錄工作的意見》,從嚴規范各級黨委(黨組、常委)會議程序和會議記錄工作,推動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四是督促指導所屬單位進一步細化黨委(黨組、常委)會議議事內容清單,明晰“三重一大”具體事項,增加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議題,已完成報備。五是針對局屬單位黨委不按期換屆、兩委會不健全的情況,制定印發了《關於做好局屬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明確14個到期超期未換屆黨委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換屆,1個黨委已完成。

3.嚴肅查處干擾、妨礙組織調查問題。針對巡視期間發生了的3名黨員干部向被審查對象通風報信、相互串供,嚴重干擾、妨礙組織調查的問題,經調查,予以嚴肅處理,給予1人開除黨籍、行政降級,2人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

4.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選拔配備。針對巡視組指出的一些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長期空缺的問題,對所屬5個紀委書記缺配的單位,現已完成相關人選考察工作,待按規定報有關部門進行個人有關事項核查后,盡快按程序研究任命到位。同時,要求直屬單位按規定加強基層紀委書記選配工作,把嚴選拔任用關口,選拔優秀干部充實紀檢監察隊伍。

5.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准則》和《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作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巡視整改的重要內容,通過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多種形式,組織局黨組班子、各級領導班子和全體黨員全文逐條學習《准則》和《條例》,聯系身邊發生的違紀問題和腐敗案件深刻反思,強化了黨員干部的黨規黨紀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

(二)航線航班時刻審批方面

1. 嚴肅查處利用審批搞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對局機關蘇紅、魏洪、首都機場史博利等腐敗案件進行立案調查,對空管局劉德華、徐東等腐敗案件進行立案調查,目前均已移交檢察機關。

2.進一步簡政放權,壓縮權力尋租空間。一是下發《關於不再受理國內航班計劃取消申請的通知》,取消了國內航班計劃取消的審批與考核。二是對航空公司國內航班計劃實施總量控制,2016年夏秋航季國內航班計劃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三是下發《關於試行簡化周邊地區部分國際航線經營許可行政審批手續的通知》,對雙邊航權已經放開的國家,不再限制指定承運人、運行航線及運營班次,簡化國際航線航班經營許可審批手續。四是下發《關於試行簡化定期國際航班計劃變更手續的通知》,對於國內航空公司因經營需要而調整航班號或班期、且航權使用不發生變化的,不再予以審批。五是下發《關於簡化國內航空公司國際航線包機審批手續的通知》,將國內航空公司的國際航線包機將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3.實現航線航班資源分配公開透明,做到陽光審批。一是做到航線航班審批“資源公開、規則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下發《關於建立定期公開航線航班資源及分配使用情況制度的通知》和《關於公布國際新增航權分配程序的通知》,定期在民航局政務網站和航線航班信息管理系統對外公開國際航線航班、港澳台航線航班和國內航線航班的存量資源,以及航線航班分配規則及使用情況,建立航線航班審批公示制度,以及反饋意見的爭議處理機制,確保航線航班審批全流程公開,各環節可追溯、可還原。二是依托科技手段,確保航線航班審批公開透明。搭建航線航班信息管理系統,整合國內、港澳台和國際航線航班管理資源,在系統上實現航線航班申請的統一受理、審核與頒發,實現許可管理的全過程公開,保証航線航班行政審批的公開和透明。

4.全面規范行政審批,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下發《關於規范航線航班時刻管理維護公平競爭環境的通知》,突出航線航班審批的“四個監督”。一是加強紀檢監督。將航線航班許可情況定期報送紀檢部門,紀檢部門對審批情況隨機抽查。二是完善社會監督。對外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行政相對人航線航班審批、使用情況的監督舉報,對舉報信息及時處理、反饋,並逐一形成案卷歸檔備查。三是加強法制監督。航線航班行政審批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職、受賄及違反廉潔從政規定的,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民航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四是加強行政監督。規范經營許可申請的受理渠道,嚴格執行航線航班批復的簽發授權管理。

5.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打破航班時刻資源行政分配模式。制定印發《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方案》,在廣州白雲機場開展以“時刻拍賣”為模式的初級市場改革試點,在上海浦東機場開展以“時刻抽簽+使用費”為模式的初級市場改革試點。允許航空公司將初級市場以市場配置方式獲得的航班時刻,在次級市場通過交換、轉讓、出租、出售等方式進行交易,以行政分配方式獲得的航班時刻,在次級市場基於“一對一”原則進行交換,交易和交換可基於無償或者有償。試點正在有序推進,目的是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航班時刻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探索建立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最佳模式,進一步促進航班時刻配置的公平、競爭和效率。

6.實施全國統一的換季航班時刻協調行動。下發《民航局關於統一換季航班時刻協調行動的通知》,制定了換季航班時刻協調行動時間表,統一了換季時刻協調各階段的任務及時間節點,提高協調效率,防止暗箱操作,促進時刻資源配置的公平、公開。

7.開展濫用航班時刻專項治理。2015年8月至11月,組織開展了濫用航班時刻專項治理,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2016年繼續開展為期一年的濫用航班時刻專項治理工作,杜絕因濫用時刻可能導致的腐敗行為,確保建立良好的空中交通秩序、航空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秩序。

8.建立航班時刻資源配置多方參與機制。將機場公司、空管單位等納入航班時刻配置決策機制,促進時刻資源配置的公正、公開、透明。目前,各地區管理局已經開展相關工作,民航局已經擬定了多方參與機制的初步方案,計劃在航班時刻管理辦法修訂工作中予以落實,並擬在2016年推進航班時刻監管平台建設。

(三)國有資產管理方面

1.認真整改“定向合作”向私人輸送非法利益的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下屬企業與特定關系人、關聯企業合資合作情況進行全面摸查,對存在問題進行了清理整改。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國有企業承攬大量建設項目,通過“定向合作”等方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對有關下屬企業進行專項整改,清理整改了3家合資、合作公司以及與特定關系人合作的問題,組織對分包、外協業務進行了專項檢查,將重大分包、外協事項列入“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嚴格制定合作方准入資格,規范評審程序,建立公開透明的多家合作方比選機制。

2.認真整改“內外勾結”形成航材採購腐敗“利益鏈”的問題。積極配合中央紀委專案組和檢察機關,做好民航飛行學院原院長鄭孝雍等腐敗案件查處工作,待專案組移交相關人員違紀事實材料后,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責任。已責成飛行學院針對問題,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3.認真整改“定制推廣”造成國有資本管理失控和資產流失的問題。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下屬單位與私人企業主合作成立公司,私人企業主未按股份比例出資分攤費用的問題,組織調查組正在對有關下屬單位進行調查並責成該單位對相關問題全面深入梳理、認真抓好整改。

4.認真整改其它相關資產問題。整改期間,結合巡視反饋意見,舉一反三,對29家直屬單位的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問題進行深入清查,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問題時間追溯至2007年。經查共有16家單位發現42個,涉及違規劃轉國有資產,與特定關系人、關聯企業合資合作,與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管控不到位、風險隱患較高等問題。經加緊督促,並提出明確整改要求,目前有關問題已整改完成或取得實質進展,如未經審批違規劃轉、調撥的房屋或車輛,已劃回原產權單位﹔經論証確需補辦資產劃轉審批確認手續的,已上報上級單位﹔員工參股或兼職業務關聯企業的,已立即退出,並在單位勞動合同中列入競業禁止條款﹔與民營企業合資合作管控能力不足、效益不佳的,已完成向上級單位股權轉讓資產評估備案上報,隨后將按程序完成公開挂牌轉讓﹔需清算的,已召開股東會,達成注銷協議﹔對民企原始投資長期未回收的,已啟動法律程序。

5.建立健全相關財務制度。整改期間,形成了一批重預防、管長遠的制度體系。一是制定出台《民航事業單位所屬企業資產和財務管理辦法》,對企業預算和資金管理、資產使用、處置、利潤分配、重大事項、財務監督等方面提出明確管理要求。二是制定印發《民航局關於加強預算執行工作的通知》,建立預算執行與預算安排挂鉤機制,抓好源頭治理,改進項目報批和預算編制,突出重點難點,狠抓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三是制定出台《民航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增加分散採購、購買服務內容,優化各類採購程序和流程。四是制定出台《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評審管理辦法》,規范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落實簡政放權要求,提高二級預算單位審批權限,提高審核評審效率,加快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及財政結余資金上繳。五是修訂《民航財務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充分發揮系統在加強財務管控和強化審計監督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之成為提升財務管理水平、防范財務資金風險的重要手段和有效平台。

6.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監管。制定出台《民航基本建設技術性服務採購管理暫行辦法》,規范民航基本建設技術性服務採購行為。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措施,全面推行民航專業工程招投標交易活動進入規范的有形市場。同時,加強評標專家信息保密工作,評標專家信息在評標前半小時發出。積極推進北京新機場建設項目實施,建立健全了相關制度,嚴控廉政風險,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工期。

(責編: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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