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黨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6年01月25日10:19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月25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7月3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10月19日,中央巡視組向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全文如下:

  一、堅決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集團黨委認為,巡視反饋意見客觀、實事求是地評價了港中旅集團黨委近些年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時指出了集團在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遵守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三重一大”決策、投資和企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是對集團黨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一次全面檢查,是對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和反腐倡廉建設的一次政治體檢,也是對廣大黨員干部增強黨性修養、遵守黨規黨紀的一次廉潔教育,找准了“病灶”,挖出了“病根”,也開出了一劑“良方”。集團黨委及各所屬企業黨組織堅決落實整改要求,不打折扣,以高標准、嚴要求保証了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一)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來

  集團黨委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十八屆中央紀委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感和緊迫感。10月19日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后,集團黨委立即召開會議,專題組織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10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今年中央第二輪專項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建議。班子成員一致認為,巡視反饋的問題找得“准”,挖得“深”,指出了集團黨委班子自身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揭示了影響企業經營管理的症結所在,關系到集團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通過學習,集團黨委班子深刻認識到巡視整改的重點是班子,核心在“一把手”,黨委班子勇於“認賬”,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來,提高對落實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責任意識,講政治、講大局、講擔當,對巡視反饋的問題不折不扣地堅決整改,把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成效,向中央和集團廣大員工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二)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

  集團黨委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整改工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張學武任組長,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姜岩和紀委書記古越仁任副組長,其他黨委委員為小組成員﹔整改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古越仁兼任,成員包括董事會辦公室、監察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戰略發展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日常協調聯絡工作放在監察室。根據問題內容、性質及涉及部門,將巡視反饋問題分門別類,分為8個整改專題,並相應成立了6個專項整改小組,分別由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強化了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對巡視整改工作的參與和指導。

  集團黨委認真落實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張學武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勇挑重擔,身體力行,牽頭負責4個專項整改工作,黨委領導班子根據分工,主動擔當,共同承擔“主體”責任。集團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堅持會議制度,定期上報整改情況。兩個月來,集團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共召開7次會議(含1次領導小組負責人碰頭會)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視整改工作辦公室先后召開6次會議研究整改方案及整改事項,共編發工作簡報6期,有效推動了整改工作落實。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要求

  集團黨委制定了《集團落實巡視整改工作方案》及班子建設、黨建工作、選人用人、紀檢監察和基層企業監管、投資決策及執行“三重一大”制度、招投標管理、財務管理、旅行社行業潛規則等8個專項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目標和總體要求。並對巡視反饋的3個方面、8類問題進行逐條梳理,將專項整改方案細化為127條整改措施,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分別提出整改目標、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同時,集團對巡視反饋問題舉一反三,梳理出58條整改措施,要求所屬板塊、專業公司對照檢查,認真整改,做到落實巡視整改工作全覆蓋。

  集團黨委要求各級黨組織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嚴明政治紀律的要求,切實增強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把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作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從政治責任的高度,高標准、嚴要求,扎實抓好整改工作落實。堅持問題導向,抓住整改重點,黨委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敢於直面問題,堅持抓整改先從自身抓起,帶頭從自身查擺問題,深刻反思,嚴格要求。集團將巡視整改落實情況作為落實反腐倡廉責任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把巡視整改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緊密結合,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要求,督促整改責任落實。堅持把巡視整改工作與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在國企改革中加強黨的建設系列要求有機結合,用整改工作倒逼企業改革,加速推進集團改革工作進程,以巡視整改成果促進黨建工作,在企業改革中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兩手抓、兩不誤”,將巡視整改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用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四)不折不扣落實整改任務

  集團黨委切實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日常督導,要求各責任單位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每周定期報送整改進展情況,對整改事項實行“銷號”管理,嚴格把握工作進度。期間,集團黨委、紀委主要領導多次到所屬企業聽取巡視整改工作匯報,督促任務落實。集團紀委還專門召開所屬板塊公司紀委書記會議,專門聽取整改工作匯報,了解和協調解決整改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部就班有序推進。截至目前,集團制定的127項整改措施已落實76項,預計年底完成22項,長期堅持的整改措施29項。已修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7項,對巡視反饋的23個問題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逐項跟進落實情況,做到件件有著落。對巡視組移交的39件信訪舉報認真研究,組織力量調查核實,對相關問題嚴肅處理。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班子建設專項整改情況

  1.關於集團領導班子“政治觀念淡薄,不守政治規矩和違反組織紀律”問題。一是加強理論學習。集團黨委召開兩次專題黨委會,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王岐山同志系列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有關指示要求,深刻領會和把握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內涵。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等法規制度,學習傳達楊曉渡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聯系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對照黨紀黨規談認識、談感想、談體會,深刻認識巡視反饋問題的嚴重性,進一步提高遵守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自覺性。二是深刻反思檢討。11月27日,集團黨委以“守紀律、講規矩”為主題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巡視組指出的“不守政治規矩和違反組織紀律”問題做深刻反思檢討。與會委員一致認為巡視反饋問題根子在班子,關鍵是“一把手”,聚焦集團黨委班子、聚焦黨委書記,開展深入批評和自我批評,主動承擔責任。張學武同志帶頭反思檢討,對為王思為違法問題說情、巡視前突擊調整高管55人及選人用人中存在的帶病提拔、帶病上崗、親親疏疏、領導身邊工作人員提拔過快等問題進行深刻剖析,指出自身和班子成員中存在的黨要管黨的意識不強、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缺乏政治敏感性、政治觀念淡薄、學習領會不深、制度執行不嚴、眼界不夠高、視野不夠寬等問題。要求班子成員要從對黨絕對忠誠的政治高度進行深刻反思、吸取教訓、主動擔當、嚴肅整改,切實增強黨紀觀念。三是完善相關制度。集團黨委研究制定了《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的若干規定》和《集團領導班子請示報告制度》,明確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具體要求,明確班子和班子成員需向上級請示報告的具體事項,強化班子成員的政治意識、紀律意識和組織觀念。

  2.關於“集團黨委主體責任缺失、‘一崗雙責’不落實”問題。一是研究出台《集團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黨委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和履職要求,強化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和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意識,明確責任追究的情形和要求,重在明責和問責上下功夫,確保反腐倡廉責任落實。二是完善約談機制。要求集團黨委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按照工作分工定期約談班子成員及下屬企業黨委書記,聽取履行“一崗雙責”和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及時掌握基層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情況,部署有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指導,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三是針對巡視反饋的集團領導班子“對分管單位違紀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問題,集團黨委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倒查,深刻反思相關案件查處不力問題,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重新啟動司法程序進行嚴肅查處﹔對珠海海泉灣原副總經理朱扣華做出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並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做進一步調查取証工作。

  3.關於“班子成員作風飄浮”問題。一是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巡視整改工作,集團黨委以“嚴以用權,做真抓實干的創業者”為主題組織班子專題研討,深入交流,對照“三嚴三實”要求,把自己擺進去,把巡視反饋的問題擺進去,深挖自身存在的不嚴、不實問題,勇於承擔責任,在巡視整改中落實“三嚴三實”,以“三嚴三實”成效促進集團事業的發展。二是制定《集團領導班子成員聯系點制度》。集團把艱苦偏遠地區企業和虧損單位作為“聯系點”,要求集團總經理助理級以上領導每人聯系2-3家,確保每年到“聯系點”調研1-2次,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三是完善領導班子成員聯系群眾座談會機制。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在每年4月利用集團公司日活動,以作風建設為主題召開基層員工座談會,聽取員工意見,為一線企業和員工辦實事、解難題。

  4.關於領導班子“不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個別領導拍板投資控股某景區項目,造成巨額虧損”問題。一是制定出台《集團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按決策程序研究決定,並對董事會、黨委會、經理層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的程序、規則、實施、監督等做出明確規定,突出違規決策問責,明確規定不得以個別征求意見或專題會等方式作出決策。二是制定出台《集團黨委主要負責人在“三重一大”決策中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關規定》,明確集團黨委主要負責人在決策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應遵守的程序、紀律要求,從制度上防止少數人說了算和“一言堂”等問題。三是修訂完善《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強化黨委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過程的監督把關作用,進一步完善決策程序和決策過程的具體要求,明確“會前個別醞釀”、“征求意見階段如有重大分歧應暫緩上會”、“不搞臨時動議”、“黨委主要負責人最后表決”、“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不得獨斷專行”等要求,防止違反民主集中制問題發生。

  (二)加強黨建工作專項整改情況

  1.關於 “黨建工作薄弱。‘黨要管黨’意識不強,重經營、輕黨建、黨的工作邊緣化”問題。一是制定出台《集團關於增強黨的觀念,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強化黨的意識、黨的觀念,重申黨建工作的基本內容和具體要求,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集團公司章程》,突出黨建工作的重要地位,指導所屬各級黨組織增強“黨要管黨”的意識,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二是強化集團對板塊公司黨委書記履職考核。研究出台板塊公司黨委書記考核辦法,以考核黨委書記履職情況為重點,在集團所屬內地板塊公司范圍內試行黨建工作考核管理,並納入高管人員考評體系,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對黨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黨委書記帶頭履行主體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切實糾正“重經營、輕黨建”思想,加強基層黨的建設,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2.關於“黨員教育管理缺失,黨的觀念、紀律意識嚴重弱化”問題。一是組織開展學《准則》、學《條例》活動。集團黨委領導班子在加強自身學習的同時,領導組織集團全體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集團所屬企業黨組織採取專題展覽、學習征文、知識競賽、專題研討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宣傳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明確行為的“高線”和“底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二是開展黨課宣講活動。集團黨委班子成員以“三嚴三實”為主題,結合巡視整改工作,帶頭在所屬企業為基層黨員講黨課,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教育引導黨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增強黨員意識,自覺遵守黨規黨紀。

  3.關於“黨的基層組織不健全,有黨員無組織,黨員處於脫管狀態和違規發展黨員”問題。一是珠海海泉灣黨委認真解決黨員脫管問題,對處於脫管狀態的黨員建立管理台賬,加大聯系和組織關系劃轉催辦力度,督促脫管黨員履行黨員義務,並引以為戒,完善員工離職管理程序,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截至12月中旬,62名脫管黨員中已辦理組織關系轉移的26人,還有4人近期將辦理劃轉手續﹔15人補交了黨費﹔另有17人無法聯系或拒不辦理,下一步擬按有關規定做退黨處理。關於違規發展黨員問題,2015年9月初,港中投對珠海海泉灣原黨委班子成員進行了誡勉談話,對其提出嚴肅批評。珠海海泉灣黨委在11月2日召開黨委會,對此事進行了通報,嚴肅有關紀律,每位黨委委員對此事件做了檢討。二是舉一反三,全面排查。集團黨委深刻吸取珠海海泉灣的教訓,組織對集團所屬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未成立黨組織的實體企業、項目團隊等38家單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截至12月中旬,具備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團隊已經全部建立黨組織,暫時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也分別制訂了工作計劃,加速推進黨組織建設。採取建立臨時黨支部、組織關系劃轉和強化教育管理等措施,解決了128名流動黨員和脫管黨員的管理問題。三是加強黨建工作組織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制定出台了《集團增強黨的觀念,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境內板塊公司獨立設置黨建工作機構的要求,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全年預算,堅決防止以改革為名撤並黨的工作機構、裁減黨務人員、壓縮黨務經費開支,全面加強黨建工作基礎。此外,加強黨員教育培訓管理,明確培訓形式和重點內容,以推進政工職稱評審工作為抓手,以培養復合型政工人才為目標,推進黨務干部與業務部門干部雙向交流,提高黨務管理人員隊伍整體素質。四是指導集團各部司黨組織修訂完善《黨委會議事規則》、《黨委工作制度》、《基層黨支部工作細則》等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做到黨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責可擔、有事可做。

  (三)選人用人專項整改情況

  1.關於“選人用人風氣不正,存在親親疏疏,領導身邊工作人員提拔過快”問題。一是認真排查,立行立改。根據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在巡視期間,集團黨委堅持立行立改,對巡視組指出的相關問題進行排查,對群眾反映突出的3 名高管人員分別做出了取消提拔、降職使用等處理﹔對巡視反饋的“2011年度考評不稱職,2014年受處分,但仍被予以重用”的高管人員從重要崗位調出,及時糾正了親親疏疏和領導身邊人員提拔過快問題。二是樹立業績優先和向經營一線傾斜的用人導向。將總部和下屬單位人員交流的有關要求制度化,強調工作實績和一線經營管理經驗的要求,把交流輪崗作為高管人員培養的重要手段之一,突出解決集團職能部門人員提拔較快的問題。在近期干部調整中,集團總部和所屬企業雙向交流高管7名,其中,集團總部共有4名高管交流到經營一線。三是制定印發《集團領導身邊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工作守則》,明確領導秘書、司機等人員選聘、使用的管理程序和具體要求,防止領導身邊工作人員以權謀私。四是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人才發現渠道。集團進一步加大高管人員市場化選聘和競爭性選拔工作力度,綜合運用社會公開招聘、內部競爭上崗、組織選拔、民主推薦、第三方中介機構推薦等多種方式,實現人選來源的多樣性,避免在“小圈子”內選人。研究實施高管崗位“繼任者”計劃,建立高管人員后備人才庫,加強后備人才隊伍建設。

  2.關於“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一是反思檢討,立行立改。集團黨委針對2012年以來“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8名集團高管組織倒查,對人員選用過程標准掌握不嚴、審查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深刻反思和檢討。對2015年7月1日任命的涉及違反程序、帶病提拔的7人,分別做出暫緩提拔或取消提拔的處理。對選人用人專項檢查中提出的“二級企業中層、三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共20人未按規定查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問題,做出說明並進行補充查核。同時,認真吸取教訓,切實規范板塊公司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按照“凡提必核”要求,做好高管人員個人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二是修訂完善《集團高管人員管理辦法》,制定《集團高管人員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工作細則》和《集團干部考察工作細則》,嚴格高管人員選拔任用標准,完善選用程序。明確“人選醞釀不充分、分歧較大和考察中群眾不認可的”堅決不上會,明確高管人員選拔任用從動議提名到任職使用各環節的紀實要求,加強高管人員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和倒查追責,防止選人用人失察失誤和不正之風。明確任前考察方式和內容,重點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危難險重關鍵時刻表現、工作實績和廉潔表現,重點聽取人選所在單位紀委和監察、審計部門意見,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問題。三是責成港中投對原高管人員王思為“吃空餉”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確認王思為在雞公山公司工作期間,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無故曠工,卻領取了75200元薪酬及25710元公司代繳社保。雞公山公司主要領導負有管理失職責任,集團已責成雞公山公司向王思為追討多發薪酬部分,港中投對雞公山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3.關於“下屬企業領導班子調整過於頻繁”問題。一是加強所屬企業領導班子考核評價。決定從2016年起,在組織高管人員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的同時,同步開展領導班子履職情況民主測評和訪談調研,對下屬企業領導班子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在選齊配強黨政“一把手”的同時,科學選配領導班子成員,充分發揮班子的整體戰斗力。二是推動高管人員任期制管理。在新修訂的《集團高管人員管理辦法》中對所屬企業董事、經理層和黨委成員的任期及任期考核評價方式進行明確。 結合集團深化改革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將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作為工作重點,2016年一季度將出台具體指導意見和工作方案。

  4.關於領導人員管理中存在“不嚴不實”的問題。一是強化監督體系建設。推行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定期會議協調機制,溝通高管人員經濟責任、信訪舉報、廉潔自律等相關情況,強化了對高管人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動態了解和掌握。二是加大群眾監督力度,暢通選人用人監督渠道。集團於11月30日開通了選人用人監督專用電話、郵箱和信箱,並在集團OA系統設立選人用人監督專欄,及時收集群眾意見。三是加大檢查力度。對高管人員兼職問題進行清理,並擬於2016年初組織對板塊公司選人用人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四是修訂完善高管人員管理辦法,充實高管人員“調整與退出”、“紀律和監督”等章節,暢通高管人員“下”和“出”的通道,細化了高管人員教育提醒、誡勉談話和問責的具體情況,並設定了相應的影響期和罰則。

  5.關於“檔案管理不完善”問題。一是修訂完善原有的制度,出台了《高管人員檔案管理辦法》,對集團檔案管理格局、集中管理、完善收集和歸檔程序等進行了規范。二是選派人員參加了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培訓班,學習開展檔案專項審核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具體方法,加強專業化、規范化管理。三是開展檔案審核工作,已形成了初步檔案管理優化工作方案,擬於近期開展系統審核工作。

  6.關於“裸官清理不徹底”問題。集團高度重視,進行了認真總結反思。一是集團組織力量,認真梳理和學習了上級關於“裸官”的有關規定和文件,全面把握政策。二是針對檢查組指出的問題,積極認真進行整改落實,並對集團內部可能會納入“裸官”范疇的人員再次進行統計和分類,全面掌握情況。三是積極與上級主管機關保持溝通,在吃透有關政策要求的基礎上,針對集團在港的實際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四是抓緊推動整改。集團將在今年上半年制訂整改方案,按中央要求集中梳理“裸官”,對涉及的人員逐一查核整改。

  (四)紀檢監察和企業內部監管專項整改情況

  1.關於集團“紀檢監察力量嚴重不足”問題。一是研究制定了《集團關於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集團和所屬企業紀檢監察組織機構設置的原則、職數、人員配置及提名、考核管理等系列要求,強化集團對所屬企業紀檢監察負責人的直接管理。二是加強集團總部紀檢監察力量。明確集團紀委辦公室編制從5人調增到9人,目前已到位5人,比巡視前增加了3人。三是加強集團所屬企業紀檢監察力量。集團要求所屬板塊公司獨立設置紀檢監察部,人員編制不少於5人,未設立黨委、紀委的板塊公司要配置2名以上紀檢監察員﹔設立黨委、紀委的專業公司專職紀檢監察人員應不少於2人。同時要求所屬板塊公司紀委書記不再分管與監督工作不相干業務,截至目前,所屬板塊公司基本實現到位3人的初步要求。同時,集團紀委會同人力資源部,啟動了社會化招聘和院校招聘工作,繼續加大紀檢監察人員的引進力度。

  2.關於“兩個責任不落實、干部管理寬鬆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問題。一是研究出台《集團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主要內容和紀委書記履職要求,建立健全紀委書記述職、報告、約談、簽字背書等工作機制,明確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的追責條款,強化紀委書記責任意識,促進監督責任的有效落實。二是加強對所屬企業紀委書記的業務指導。11月20日,集團紀委召開所屬板塊公司和駐京、駐深機構紀委書記會議,聽取關於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建設、推進巡視整改工作、信訪舉報案件查辦工作情況的匯報。集團紀委書記古越仁同志對紀委職責進行了詳細講解,對紀委書記如何履行好監督責任提出具體要求,有效促進了所屬企業紀委書記轉變觀念、提高認識、落實責任。三是對巡視反饋的問題逐一倒查,嚴肅追責。集團紀委對巡視反饋意見中管理不到位及存在違規違紀現象的相關問題做了全面梳理,共涉及23個具體事項。按管理權限分別責成相關部司落實整改,對之前查處不及時、處理不到位問題進行糾正,切實解決查處工作“失之於軟、失之於寬”問題。四是在集團門戶網站開通了信訪舉報專欄,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在集團OA系統開通了典型問題通報專欄,對集團查處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典型案例進行通報,用自家事教育自家人,強化對黨員和企業領導人員的日常警示教育。

  3.關於“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問題。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訂完善《集團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15條具體措施》,將十八大以來中央關於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一些新要求、新規定納入制度中。結合集團實際,重點補充了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嚴禁公款打高爾夫球、嚴禁大吃大喝及嚴格外事紀律等規定,對領導班子調研深度及成果運用進行補充完善,突出調研實效。同時,組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國資委等上級部門發布的八項規定相關制度、要求做了全面梳理,匯集成《集團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禁止性清單》,印發所屬企業嚴格貫徹執行。二是嚴肅查處違規打高爾夫球問題。集團黨委對相關領導班子成員違規打高爾夫球問題高度重視,在巡視之前自查自糾,責成紀委組織調查,並召開黨委會議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取消領導班子高爾夫球會員証,責令違規參與打球消費的領導班子成員退回標價和實際支付費用的差價部分,並對相關領導班子成員做出黨紀處分,扣發四位相關領導2013、2014年度50%績效獎金,並將相關情況向中央紀委、國資委紀委報告。截至目前,打球領導的相關差額款已全部退回集團財務,合計20.04萬元人民幣,退回2013年度已經兌現的績效獎金合計102.65萬元人民幣,其他績效獎金將於發放2014年績效獎時一並扣除。巡視意見反饋后,集團黨委要求徹底清理集團高管人員違規打高爾夫球問題,責成聚豪高爾夫球會對2013年以來集團高管人員在球會消費情況進行全面梳理,責令不具備會員資格人員將實際費用與市場價間的差額部分退繳公司。三是認真處理港中投赴美考察團超標准住宿、乘機問題。責成港中投對相關問題做認真調查核實,考慮項目考察安排及行程變化等特殊情況,對相關人員沒有給予行政、紀律處分,責成港中投2名班子人員將超出制度標准金額(合計62834港元)退回公司。四是關於“國豐鋼鐵2013年超標購置新車供領導使用,包括1輛253萬元的奧迪A8L和7輛七八十萬元的進口越野車”問題。2014年初,集團已做出處理決定,對國豐鋼鐵公司領導班子進行通報批評,扣發集團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總監2013年度20%的績效獎金。集團引以為戒,加強公務用車管理,2015年出台《集團所出資企業高管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對公車配置和使用做了更嚴格的規定。

  4.關於“基層管控乏力,腐敗問題嚴重”問題。一是對基層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集中開展排查。針對巡視反饋的財務管理混亂、招投標採購違規問題突出、選人用人不規范等問題,在集團范圍內進行了全面排查梳理,逐級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監管。以工程項目管理為重點,在港中投、深中投推行重要項目公司派駐監督員制度,由板塊公司紀委選派專人負責在建項目日常監督,參加項目公司相關例會,動態跟進項目進展情況,對重要節點事項監督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及時指出糾正,重要問題及時向板塊公司或集團報告。三是建立和推行反腐倡廉協調機制。集團成立了反腐倡廉工作協調小組,由集團紀委牽頭,定期溝通、交流,研究解決在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基層企業監管方面的重大風險漏洞,加強各監督機構間的信息交流,強化風險防控,提高監督實效。四是修訂完善《集團黨委巡視工作實施辦法》,加強黨內監督,及時了解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微杜漸,嚴肅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五是加大內部審計力度,盡快實現審計全覆蓋。集團明確提出“全部企業/項目兩年一審,重要企業/項目一年一審”的目標,按“分級設置、資源共享、以上審下、上下聯動”的原則,在對板塊公司審計全覆蓋的基礎上,推動板塊公司實現對下屬公司審計全覆蓋。進一步聚焦巡視反饋的財務管理混亂、違規招投標、選人用人不規范等問題,著力從內控的健全性、內控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三個角度查找不足,提升集團風險防范能力。

(責編: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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