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強征“慰安婦”鐵証如山【2】

二
《產經新聞》今年6月10日刊登報道說,福岡市的婦產科醫生、80歲的天兒都女士表示其父親麻生徹男拍攝的“慰安婦”照片,未經允許而被中國作為証據列入申遺資料之中﹔還說其父只是攝影愛好者,而沒有其他目的。
我們認為,這批照片是日方當事人証明當時日軍“慰安婦”制度實施以及細節的最典型、最重要的歷史文獻之一。
中方申遺書中,包含有中國“慰安婦”問題研究中心提交的日軍老兵、軍醫麻生徹男拍攝的慰安所相關照片。因為這批照片包含戰時日軍在中國建立的由軍隊直接建立或者監管建立的慰安所的軍事文件與實施,涉及“慰安婦”征集與衛生檢診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史實。其中如《楊家宅慰安所木屋》《慰安所規定》和《江灣貼有日文對聯的慰安所》等作為重要歷史証據,被廣泛地使用於2000年東京審判“慰安婦”制度民間法庭、2001年海牙審判的終審活動、聯合國關於日軍“慰安婦”的聽証會、歷次各國“慰安婦”原告在日本法庭起訴等,成為“慰安婦”問題的最重要歷史文獻之一。這一點,作為麻生徹男的女兒、親自為其父親整理戰時遺留文件出版了《上海より上海へ》的天兒都女士自己也曾明確指出:“本冊(指《上海より上海へ》)中還收取了自昭和十三年開始的日本軍開設的慰安所和民間私營的慰安所兩個方面的照片資料,共10張。它們和論述從軍慰安婦的論文《關於花柳病積極防治的方法》,共同構成了從軍慰安婦的一級資料。”(引自《上海より上海へ》,1993年日文版,天兒都序言)
不僅如此,這批照片與中國“慰安婦”研究中心20年來對照片所記載的慰安所遺址口述調查,相互印証,共同構成了新的歷史文獻。因此經過嚴格審查,對照片真實性和唯一性調查所得的調查史料(包括口述與照片),也已列入《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
這些調查史料主要文獻價值包括,確認了麻生徹男照片中楊家宅慰安所遺址真實性,以及所在地為東沈家宅。
1937年秋,麻生徹男加入日本上海派遣軍,登陸上海,奉兵站之命,協助建立楊家宅慰安所、江灣慰安所等,並拍攝了這些照片。上個世紀90年代初,他在日本多次以自費印刷出版的形式向媒體披露這一事實,並將戰時日記書信與照片等最后結集為《從上海到上海》,由日本石風社於1993年出版。
根據他的記述,中國“慰安婦”問題研究中心對他所提及的上海日軍慰安所遺址進行了長期的調查,確認了這些慰安所的存在。如江灣慰安所的建筑至今猶存,通過對舊照片中萬安路745號陽台窗花等建筑形制細部的對比,可以確認這裡就是貼有日文對聯的慰安所。在楊家宅慰安所遺址尋找到許多日式清酒瓶、日式鋁制飯盒、日式烤火盆等遺留實物,尋訪到史留留、沈美娣、沈福根、沈月仙、沈德福等歷史見証人,從而印証了麻生徹男記錄的真實性。而且,確認了被日軍和麻生徹男稱之為“楊家宅”的慰安所,其地址並不在楊家宅,而是在楊家宅北側的東沈家宅。
通過調查進一步確認,楊家宅慰安所為日本軍隊直營慰安所的准軍事設施性質。在調查中獲知,楊家宅慰安所作為日本陸軍直營慰安所,管制嚴格,不准一般平民靠近,有哨兵巡邏保衛。如根據當地居民沈美娣(1931年7月生)的回憶,“我家就住在楊家宅慰安所旁邊,慰安所門口有日本哨兵站崗巡邏,管得非常嚴格。我的親生父親就是被日軍打死在這裡。那個時候我隻有9歲(約在1939年)。下面還有5歲和剛剛3個月的兩個妹妹。我父親沈毛夫當時在日資軍服廠做工,每天早晨6時出門,晚上6時回家,我們稱6進6出。一天回來后,因為家中第二天的蔬菜沒有了,便到菜地裡去挑些菜。當時天已經黑了下來。當我父親從菜地裡拿著菜回來時,正遇到慰安所的哨兵巡邏,那個哨兵看到我父親就大叫了一聲,我父親又不懂日本話,便不知怎樣才好,正在這時槍聲響了,我的父親中了彈,不久之后,就這樣被殘酷的日本鬼子給打死了。”沈美娣女士的父親被楊家宅慰安所哨兵槍殺,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經過中國“慰安婦”研究中心20多年的研究,麻生徹男所攝的慰安所可以直接、形象地証明日軍慰安所的存在,與目前遺址所在地的口述記憶和物化的建筑記憶一起,共同非常典型地形成了日軍實施慰安婦制度的証據鏈,是極為重要的文獻遺存,這就是中方申遺書將日本軍醫麻生徹男拍的戰時照片與戰時相關檔案一起申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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