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冤20年 5個月翻案
20年來,楊明牢底坐穿﹔20年來,他的家人和律師不停申訴,向當地政法委、人大等各級部門寫了上千封信,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
直到今年2月28日,該案迎來了轉機。
那天,律師張磊在網上公開向貴州省檢察院“喊話”。公開張貼了一封信——《就二十年前貴州天柱楊明“故意殺人案”致貴州省檢察院領導的信》。
該信中說:“為了配合、協助貴院重新調查楊明案,本人撰寫了一份楊明案的申訴合理法律意見,從本案的關鍵事實問題上分析論証楊明案確系冤案,希望能夠為貴院復查本案提供一些參考。”
出乎楊明家人和律師的意料,貴州省檢察院很快啟動了復查程序,不久后,便給貴州省高院發出了一份司法建議函,建議再審楊明一案。
今年6月11日,再審開庭。當天的庭審過程很快,法庭上也沒有出現激烈辯論,因為控辯雙方都認為楊明一案“事實不清,証據不足”。
到昨天楊明獲釋,案件過去了20年,但從律師“喊話”到徹底翻案,隻用了5個多月。
法院再宣判時已告知楊明,他可以要求國家賠償。目前楊明及其家人還沒有討論過這件事。
另一方面,楊明所涉殺人案的真凶至今還未落網。當年這起案件曾有過線索指向其他人,但案件過去20年,重新偵查已難比登天。
對話
一份“司法建議”成翻案關鍵
北青報:楊明被宣判無罪時你在現場嗎?
張磊(楊明案辯護人):我在。
北青報:宣判前你想到會是無罪的判決嗎?
張磊:對這個結果還是有預期的。因為開庭再審的時候,檢察員的出庭意見就是,此案“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當時庭上沒有激烈辯論,因為控辯雙方的意見都一樣。
北青報:楊明20年后被判無罪,關鍵在哪?
張磊:貴州省檢察院的“司法建議”起了關鍵作用。貴州省高院接受了“司法建議”,啟動了再審程序。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楊明想要翻案是要由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的。最高檢啟動抗訴程序很慎重,即便決定抗訴也不會那麼快。
北青報:楊明一案20年來一直在申訴,沒有結果,其中有什麼阻力嗎?
張磊:最大的阻力就是有關部門“不回應”。
北青報:這樣的情況下,你怎麼就確信楊明是冤屈的呢?
張磊:多方面情況吧。一是楊明母親20年來一直在為楊明奔波﹔二是看了楊明案卷材料后,當年法院審理后曾認為“事實不清,証據不足”,依法應判楊明無罪。但法院沒判楊明無罪,而是退回檢察院,后來再起訴才判了楊明有罪﹔三是在監獄會見楊明后,他堅決不認罪,拒絕減刑,寧可死在獄中的態度,讓我確信楊明是無辜的。
這起案件的証據太薄弱,這是當年司法環境下的一個悲劇。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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