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媒體探析“小官巨貪”:村干部成“三不管”干部
從源頭上治理“小官貪腐”
治理“小官貪腐”,必須進一步打破基層利益共同體的格局,縮小鄉村兩級之間的利益交換空間,其關鍵是重新定位社區、村干部的職能。應將村務和政務明確劃分,減少村干部的政務工作,切斷鄉村干部的合謀空間。需要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方式,斬斷基層灰色利益鏈,核心是發揮群眾自治組織在公共服務上的積極性。
要整合既有的“小官貪腐”治理機制。組織、紀檢、民政部門應在兩委換屆中密切配合,保障村民選舉依法依規進行,實現村干部貪腐的源頭治理。要建立村干部的常規監察制度,對其經濟問題、職務行為進行審查,實行過程治理。
(作者為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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