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蔣國星
原任職務: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副廳級)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4年9月12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蔣國星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萬元。
犯罪事實:2002年1月至2013年11月,蔣國星利用擔任江蘇省句容市委書記,徐州市委常委、睢寧縣委書記,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85萬余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新聞背景:這是蔣國星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懺悔書
隨波逐流,底線失守
我曾是一個遵紀守法、言行非常謹慎的人,也曾具有艱苦創業、積極向上的精神。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我工作努力,嚴於律己,廉潔奉公,受到很多領導的肯定,贏得過較好的群眾口碑。
1986年,一個老鄉想送我一台太陽能熱水器,我不敢要。當時這台熱水器的價格是30元錢。為什麼不敢要?是因為怕犯錯誤、受處分。在擔任句容市長的最初幾年,我也是非常謹慎的。當時,我的大學同班同學有兩人因為經濟問題被判刑,還有一些我認識的人因受賄而坐牢。這些活生生的事例,對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但是,隨著職務的不斷提升,我的思想卻逐漸滑坡了,膽子也大了起來,黨性原則被我拋到了腦后,廉潔自律成了空喊的一句口號。雖然也經常看警示片,但人已經麻木了。
在金錢美色面前,我逐漸失去了定力。覺得人生短暫,到這個世界上走一趟不容易,該享受的要享受,該得到的要得到。我有時候甚至想,現在這個社會,誰沒有情人?誰不收錢?連一些小的科級干部都收錢,更不要說我這個級別的領導干部了!於是,在隨波逐流中我逐步喪失了黨性,失守了底線,把不正常的現象看成了正常,迷失了自己。
貪圖享受,欲望膨脹
列寧說過,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事實的確如此。回想過去,我的少年時代、青年時代都是在非常困難的生活中度過的。我生於1955年,那時候農村生活極度困難。在我的記憶中,我小時候沒有吃過香蕉、蘋果,更沒有喝過牛奶。1973年高中畢業后,我回農村務農,擔任生產隊農技員,雖然整天跟化肥農藥打交道,但我一點兒不覺得苦。我剛進城工作時,父親隻給了我10元零用錢,三個姑姑湊了30元錢買了一塊手表送給我。一直到1980年初結婚,我最好的一件衣服是當兵的小叔叔送給我的軍裝。我和妻子在12平方米的平房裡一住就是6年,直到1986年才分到一套46平方米的平房。1997年調任句容市長后,我住的是90平方米的房子,當時覺得已經很好了。
但是,擔任句容市委書記后,特別是當了徐州市委常委、睢寧縣委書記后,我的要求就高了。享受人生、超前消費思想佔據了上風,住大房子、看重錢財的願望急劇膨脹,覺得到了這個級別,該換別墅住了,也該為女兒的幸福生活創造條件了。這些思想為我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埋下了定時炸彈。我家原來的房子123平方米,面積已經不算小了,但我嫌小。在裝修好之后,在妻子的反對聲中,我強行將這套房子賣掉,換成了一套215平方米的。
心存僥幸,追悔莫及
我先后當過兩個市縣的書記,在工作過程中,我結識了一些省領導,他們有的對我特別關心、特別信任。我自己感覺,他們就是我的“靠山”,就是我的“保護神”。一旦有什麼風吹草動,他們肯定會站出來為我講話的。這種想法讓我有些有恃無恐。
其實,這些年來,我也有心中不安的時候,但僥幸心理總是不斷地戰勝不安心理。我總是在不斷地安慰自己、說服自己,我覺得反腐力度再大也反不到我頭上。直到被“雙規”我才明白,在違紀違法事實面前,任何領導都不可能為我說話。我隻有積極退贓、真誠悔過。
此時此刻,我深感對不起關心我、教育我的黨組織。我是一個有39年黨齡的老黨員,對黨充滿了感情,是黨把我從一個農村青年培養成了一名副廳級干部。然而現在,我卻不得不離開黨組織,這是我內心不願意接受的!
此時此刻,我深感對不起我的母親。是她含辛茹苦將我培養成人,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是她的驕傲。可是現在,她老人家為我傷透了心。
此時此刻,我深感對不起我的家人。對一個人來說,在外面再風光,官做得再大,也離不開家庭,離不開家人。如今,因為我的違法犯罪,不僅讓自己痛苦,更讓家人痛苦。
然而,這一切都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我必須面對現實,知罪認罪,真誠懺悔。在認真改造的基礎上重新做人,早日回歸家庭、回歸社會。 鄭義 許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