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是未婚女強人
蘇某就是“結婚承諾書”的女主角。辦案檢察官介紹,蘇某是萊蕪市一名做生意的女性,一直沒有結婚,“就工作而言,她還是比較成功的。”她在辦案檢察官的眼裡是一位事業上的女強人。蘇某與單增德相識還得從2002年單增德的工作調動說起。
2002年12月,剛屆不惑之年的單增德到萊蕪市就任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他接到這個任職決定時自己是很滿意的,並且還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干,不辜負黨組織的期望。曾與其共事過的同事介紹,到萊蕪就職的單增德工作一直很勤勉。作為一名干部,初來乍到的他交友不多,周末常回濟南與家人團聚。而單增德與蘇某的相識,就發生在他到萊蕪后不久。
當時,蘇某要在萊蕪開一家公司,省裡有關方面的手續已經辦好,但到萊蕪市時卻受阻了。2005年前后,經人指點,蘇某找到單增德。單增德很快就把事情辦妥了。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蘇某給單增德送來了5000元錢,但他並沒收她的錢,而是將這筆錢退還給了她。正是其不收謝金的行為,讓他在蘇某這裡有了高大偉岸的形象。從此,蘇某經常給單增德打電話、發短信,噓寒問暖,無微不至的關心與密切的聯系使他們兩個人漸漸熟悉了起來。
在醉意朦朧的一個夜晚,面對門前的蘇某,單增德突破了道德底線與其發生了兩性關系。然而,這一切並沒就此結束。不久后,蘇某便給單增德打電話:“我離不開你了,我要和你結婚!”單增德立即表示自己不可能和她結婚。從那時起,單增德便開始躲著蘇某。怎奈蘇某一直緊跟著他逼婚,他也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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