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沈陽11月16日電 (記者何勇)近日,遼寧省委組織部對干部交流做出新規:省委工作部門、省政府組成部門和工作機構中在執紀執法、干部人事、審計、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等同一關鍵崗位任職滿5年的正處級領導干部,必須輪崗。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培養鍛煉干部,日前遼寧省委組織部印發了 《關於省直黨政工作部門廳級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正處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的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省委工作部門、省政府組成部門和工作機構主要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的,一般應當交流﹔省直部門重要崗位副職領導干部,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一般應當交流,或者對其工作分工進行調整。省委工作部門、省政府組成部門和工作機構中在執紀執法、干部人事、審計、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等同一關鍵崗位任職滿5年的正處級領導干部,必須輪崗。
《辦法》明確了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方式:省委工作部門、省政府組成部門和工作機構廳級領導干部交流,可以在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黨政機關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進行﹔省委工作部門、省政府組成部門和工作機構中在關鍵崗位工作的正處級領導干部,一般在本部門內部進行輪崗。
《辦法》強調,干部交流輪崗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紀律,任何部門必須執行上級黨委 (黨組)關於干部交流輪崗的決定﹔不得借干部交流輪崗突擊提拔干部和對干部進行打擊報復﹔干部應當服從組織的交流輪崗決定﹔干部調離時不得違反規定隨調工作人員,干部調離后不得干預原單位工作。
專家分析,遼寧關於干部交流的新規,力度大,范圍廣,既能在多個崗位培養干部,又能防止一個干部在一個崗位“經營”多年出現廉政問題。無論是主要領導任職滿10年,還是省直部門重要崗位副職領導干部任職滿5年交流或調整分工,關鍵崗位正處滿5年必須輪崗,都將有效促進干部建設和廉政建設,防止有的領導干部在一個部門一個崗位一干好多年,把部門當做“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