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常委會審定,省編辦日前正式批復同意省政府法制辦增設合法性審查處,專門承擔省政府重大事項決策合法性審查、市級政府和省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職責。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后,我省在全國率先設立專門機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將為法治安徽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杰說。
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按照四中全會部署,在行政機構編制實行總量控制情況下,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常委會審定,省編辦批復同意省政府法制辦增設合法性審查處,核增處級領導職數2名,增加行政編制4名。合法性審查處主要職責是,承擔省政府重大事項決策合法性審查,承辦市級政府和省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含較大市政府規章)備案審查,辦理省政府規章上報備案,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章、規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省政府先后三次修訂工作規則,界定重大決策事項范圍,明確合法性審查為重大決策必經程序。今年9月起,省政府將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交由省政府法制辦辦理,但具體承辦工作分散在法制監督處、行政法制處、經濟法制處等多個內設處室中。由於這項工作要求高、專業性強、難度大,而省政府法制辦人手緊張,分散審查影響辦理效率和質量。 “我省專門設立合法性審查機構,依法加強對政府重大事項決策和‘紅頭文件’審查力度,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止違法行政,加快法治安徽建設進程。”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張杰說。(汪國梁 曹顯鈺)
來源:安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