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6日,網曝“坐擁20億資產”的深圳龍崗南聯村官周偉思(前右)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新華社發
近日,北京市紀委對農村基層“小官巨腐”展開專項整治。此前,中央第二巡視組指出,北京市鄉村干部腐敗問題凸顯,“小官巨腐”問題嚴重。
近年來,各地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因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以及征地補償衍生出多位“千萬級村官”。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以來,全國各地公開村官違紀違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額超過千萬的案件有12起,涉案總金額高達22億。
統計發現,“千萬級村官”大多來自廣東、浙江、江蘇以及北京等經濟較發達地區。12起案件中,與土地、拆遷相關的有7起,其他案件則涉及安置房、貪污集體資金、國家農資補貼等領域腐敗。
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 實習生 楊雨奇 趙歡
土地轉讓,村官是“土地爺”
土地補償金的收取基本上由村委會作主,貪腐與土地利益關聯性極強。
在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鈞撰寫的《官員形象危機(2012)報告》中,村干部位列五大高危官員群體之首。書中介紹,在村官的形象危機中,貪腐問題最為突出,其中一個廣泛的共性便是與土地利益的關聯性極強。
一直以來,我國土地征收“剪刀差”問題突出,與補償相關的征地制度改革也被認為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難題之一,然而目前我國仍沒有征地補償的專門法律,利用制度漏洞貪腐的案例時有發生。
去年7月底,浙江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10名村官瓜分價值18億元的316套安置房案,這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村級官員集體貪污的第一大案。
而從2012年底被爆料的“20億村官”周偉思案一直受到廣泛關注,身為深圳龍崗街道南聯社區村委主任的周偉思涉嫌在當地舊城改造項目中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萬的巨額賄賂。
再比如,去年海南省高院審理了一起村官侵佔征地補償款的案件,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海口市石山鎮榮堂村民小組和玉庫村民小組多位村干部騙村民簽字,侵吞了征地補償款高達1300萬。
北京師范大學發展研究院院長胡必亮教授對新京報記者透露,村官在征地過程中進行貪腐,隱蔽性比較強。“征地過程中,國家往往都是通過與村干部來談判征地條件的。如果村干部通過做手腳的方式隱瞞某些條件,或故意曲解某些條件的話,普通村民實際上就不可能知道真實的征地條件是什麼。”
有學者曾提出,由於在農村集體土地出租、轉讓中,租賃費的多少、土地補償金的收取基本上由村委會作主,村干部就是“土地爺”。
與此相伴隨的則是,征地補償款被挪用或截留后,失地農民時常會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多次上訪。去年11月28日,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表示,農村土地征用成為信訪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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