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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劣跡藝人“封殺令”能否治本

2014年10月21日06:41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國青年報:劣跡藝人“封殺令”能否治本

  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下發了通知,明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電視節目、廣告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都列入暫停播出范圍”。此舉被坊間稱為“封殺令”。事實上,許多藝人認為:“不管有沒有‘封殺令’,藝人、百姓,都有傳播正能量的責任﹔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就更要注重回饋社會。”然而,整治演藝圈不良風氣,“封殺令”會是治本之策嗎?記者就此採訪了幾位業內人士。

  黃渤由草根成為我國最具票房號召力的男演員之一,他的經紀人說:“‘封殺令’肯定會對一些行為不端的藝人有威懾、規范的作用。其實,不違法犯罪,不僅是對藝人的最低要求,更是對一個公民的最低要求。”

  他認為,盡管“封殺令”出台了,但藝人不應把“不被封殺”作為對自己的要求,而應在演藝事業之外積極投身公益,為社會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他說:“去年,黃渤發起了一項名為‘筷樂行動’的系列公益活動,旨在號召大家外出就餐自帶便攜筷,從而減少一次性筷子的使用,這個活動至今還在繼續﹔再之前,他也曾多次深入汶川地震災區,是‘四川省災區兒童保護項目’的公益宣傳員。”

  青年歌唱家陳思思表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對劣跡藝人的“封殺令”,對整個演藝界“是一個很好的警示”。“這就像一根高壓線,約束著演藝界人員的行為。”她說。

  在陳思思看來,文藝工作者要背負起“弘揚核心價值觀”的重擔,這並不是一句空話。近來,她已在全國十幾所高校開展了“巡回講唱”活動,在為年輕學子演出的同時,也和他們展開交流。“我喜歡和大學生們分享我的成長經歷、追夢經歷,也傾聽他們關於奮斗的困惑。青年都有自己的‘中國夢’,我們可以彼此啟迪。”

  曾參與過《宮鎖沉香》等電影制作的經紀人張琳認為,“封殺令”的確能壓住害群之馬。她認為,“劣跡藝人”只是個案,不能代表業界。“我平時工作接觸到的明星,生活狀態都比較積極健康,這個圈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麼亂。”不過,張琳也透露:“‘封殺令’出台之后,經紀公司基本都會對藝人進行提醒,萬不能一時糊涂,自毀前程不說,更會嚴重拖累整個團隊。”

  對於“劣跡藝人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電視節目、廣告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將停播”,張琳說:“畢竟一部影視作品是整個團隊的心血,幕后的工作人員往往付出了更多。如果因為一個劣跡藝人出事而被停播,那真的是很冤。”

  在《甄嬛傳》中出演欣貴人而被觀眾熟悉的青年演員萬美汐,不久前就險些遭遇這樣的“拖累”。她參演的抗日題材電視劇《紅色》日前在山東衛視播出,而該片的播出過程實際上一波三折——吸毒被抓的演員高虎也出演了該片﹔該片播出前,“封殺令”剛好出台,該片於是面臨停播,除非“把高虎的鏡頭刪得干干淨淨”。

  這可急煞了《紅色》片方上下。萬美汐工作室的宣傳負責人張金金無奈地表示:“高虎在《紅色》劇中的角色雖不是主演,但也是劇中結構所不能缺少的,把他徹底刪除,整部戲看起來就會比較莫名其妙。”但沒有辦法,片方精刪后,該劇才能如期播出。

  “刪高虎的戲份,就意味著所有與高虎配過戲的其他演員,包括萬美汐在內,戲份也都被刪減了。這對其他演員而言很不公平,但也隻能這樣。如果真被停播,那損失就難以估量了。”張金金說。

  她還透露,有了類似的教訓,眼下許多經紀公司都在與藝人補簽合同,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商業糾紛。“按合同,如果藝人違法犯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藝人需要視情況對公司予以不同程度的賠償。”

  “經紀公司與藝人補簽合同,最重要的出發點其實並不在於讓劣跡藝人賠錢,而是讓其不敢觸碰底線,這與‘封殺令’的初衷也是一致的。”張金金告訴記者,“其實有的藝人出事之前,圈裡人對他的行為都是有所耳聞的,隻不過沒人去約束而已。現在有了‘封殺令’,不管不行。”

  不過,在陳思思看來,關於劣跡藝人的約束,還需治本。她說,如果劣跡藝人能改過自新,為觀眾奉獻出真、善、美的作品,那被社會各界重新接受,也是可能出鏡的。“畢竟,‘封殺令’是一劑猛藥,但如果想要長期服用,可能還得對‘藥方’再反復斟酌。‘封殺令’的一些表述,或許可以進一步細化﹔懲治政策、預防政策相輔相成,才能更好地淨化演藝圈的生態環境。”本報記者 蔡夢吟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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