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5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今年3月至5月,北京市委六個巡視組分別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南水北調辦、市民防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政府研究室開展了集中巡視。7月11日,市委巡視組向各單位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指出部分單位存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作風建設相關制度落實不深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不規范等問題。各單位黨組對反饋意見高度重視、立行立改,經過2個月的集中整改,各單位皆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列為中長期解決的重大問題也正在抓緊落實。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點問題:社保基金安全風險點多
■主要整改措施:信息系統技術升級堵塞冒領漏洞
推進與市公安、民政部門信息共享,實現市社保數據庫與市公安、民政信息定期比對,及時掌握個人死亡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信息,防范基金冒領﹔年底前完成8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信息共享,明年起在全市逐步推開﹔加大行政審批部門和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力度,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的原則,對重點業務實行雙崗復核﹔圍繞社保登記、基金征繳、待遇支付、基金結算、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六方面,修訂全市統一的經辦流程和操作規范﹔在現有128項預警指標的基礎上,將監督檢查范圍由經辦機構業務逐步擴大到養老審批、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失業待遇核定等業務,實現對社保經辦、行政審批、待遇核准等業務的全方位監督。
北京市財政局
■重點問題:少數領導利用職務便利搞特殊化
■主要整改措施:核查出國住房情況向群眾說明
圍繞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公務接待、辦公用房、公車使用、個人事項報告等出台五項規定,對領導干部工作和生活保障加以規范和約束﹔在按照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已經對照檢查個人住房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巡視整改要求,由班子成員對個人住房情況再次進行確認和說明﹔對局、處級領導住房進行認真核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向群眾進一步說明了情況﹔對報銷物業費不規范的問題,認真糾正,嚴格管理。
北京市南水北調辦
■重點問題:對“早、小”案件關注不夠
■主要整改措施:“三轉”工作聚焦查案問責
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辦腐敗案件,認真履行再監督和再檢查職責,把行政問責和查辦違法違紀問題作為重點,立足抓早抓小﹔結合效能監察對涉及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工程洽商變更、招投標和建設管理費使用等重點工作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確保工程建設“三個安全”。
北京市民防局
■重點問題:人防工程建設審批缺乏有效制約
■主要整改措施:減少審批環節的人為因素干擾
進一步細化和修訂人防工程建設審批主要業務流程、風險點和各項監督措施。有關處室和單位從機制層面進行了對照檢查,共梳理出執行標准9項、內部管理規定5項、權限劃分6項﹔加強涉密項目預算申報管理,制定了涉密項目招投標代理單位選取辦法,避免人為選擇代理機構。重點加強建設審批、圖紙審定、驗收、使用管理等崗位從業人員廉政教育,明令從業人員不准利用職務和工作上的便利,向人防工程建設或使用單位推薦工程材料設備,從中謀取利益。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重點問題:土地收儲供應信息不夠公開
■主要整改措施:建立多方參與的審查公開體系
配合市政府審改辦等部門研究出台《關於優化土地儲備開發項目審批流程的意見》、《關於改進土地儲備項目和土地開發交易項目相關工作的意見》,在朝陽、海澱、豐台、通州、大興等區縣試點將規劃、交評、環評等專項論証和審查工作前移,與規劃、發改、交通等部門聯合審議土地儲備項目啟動、規劃調整、入市階段的可行性及存在的問題﹔會同市發改委、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土地儲備開發項目成本預審工作規則》,規范土地儲備開發項目成本審核的程序、內容和標准,明確了委辦局、社會專家和第三方專業機構共同參與、多方審核把關的工作模式,並在市局門戶網站予以公開﹔經市政府批准,8月28日正式對外發布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基准地價,擴大了社會對土地定價信息的周知程度﹔制定《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機構公開招標方案》,並將建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土地評估機構庫,公開發布招標公告並確定中標機構﹔建立“北京市國土局中介機構抽選系統”,實現以隨機抽取方式從機構庫中選取中介機構。
北京市政府研究室
■重點問題:連續兩年未逐級簽訂責任書
■主要整改措施:處以上干部執行責任制逐年考核
重新修訂《市政府研究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對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檢查考核和監督、責任追究等都作了具體規定,要求每年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每年至少聽取一次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和全室反腐敗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匯報﹔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對各處室及處以上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制定《市政府研究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2014年度)》,今年5月下旬完成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主要領導與各處處長的責任書簽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