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福建省進行了巡視。7月14日,中央巡視組向福建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切實把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實抓好
中央第九巡視組向我省反饋巡視意見后,福建省委和省委書記尤權同志高度重視,態度鮮明,始終堅持高標准、嚴要求,立說立行,不折不扣,堅決將整改工作抓嚴抓實抓到位。
一是端正思想認識,增強整改的思想和行動自覺。省委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對福建省整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認真學習領會王岐山同志對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統一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尤權同志多次要求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干部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把做好整改工作作為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實際體現,作為對黨員干部政治品質、領導能力、工作作風的重要考驗,確保高標准、高質量地完成巡視反饋意見整改。
二是落實主體責任,由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負責抓整改。省委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對整改工作負總責,先后召開7次省委常委會和省委專題會,認真研究部署,強化組織領導,抓好整改落實。尤權同志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始終認真抓、嚴格抓、具體抓、深入抓,直接動員部署,直接組織協調,直接抓各套班子和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思想認識的提高和整改工作主體責任的落實,直接督辦整改中的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並要求其他省委常委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整改工作。在省委的組織帶動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黨組和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主動擔責,對號入座,認真落實,形成了省市縣三級聯動、各部門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整改不留盲區死角。省委認真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福建省要認真整治土地開發領域腐敗問題,公開處理頂風違反八項規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行為,嚴肅處理裸官問題”的重要指示,制定了突出上述問題的五個專項整治方案﹔還逐一研究梳理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為33項具體整改任務,制定了《整改任務與分解方案》,明確各項整改任務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具體規定整改的階段目標和完成時限,逐項細化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切實到位。
四是突出問題導向,著力抓好重點難點問題整治。省委把土地出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裸官”、領導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証件等5個方面問題,作為整改工作的重點,一件一件抓實,一步一步深化,以重點難點突破帶動整改工作全面落實。針對整改難點問題和整改后進市縣,省委多次召開專題會,幫助分析原因,協調解決矛盾,加強督查促進,保証整改工作按序時進度整體推進。
五是強化高壓態勢,加大查辦案件力度。省委派出6個專項督查小組,深入各設區市和各牽頭單位進行檢查,點對點具體指導,面對面傳導壓力,發現問題嚴格督促限期整改。紀檢機關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集中力量做好整改問題特別是中央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的查核工作,堅決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六是注重成果運用,把抓整改與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省委堅持“兩手抓”,旗幟鮮明反腐敗,聚精會神抓發展,把巡視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一次難得契機,通過正風肅紀,切實把整改成果轉化和體現到抓發展、促改革、保穩定上來。認真總結教訓,針對薄弱環節,及時完善制度規范,扎緊制度的“籬笆”,努力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中央第九巡視組向我省反饋了在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執行政治紀律、選人用人四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具體整改進展情況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於“省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問題
一是進一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省委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巡視工作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從健全工作機制入手,出台了《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責任追究的標准、程序、形式、量紀幅度等內容,強化各級黨委、紀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保証,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8月26日起,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專項檢查“回頭看”,促進各級黨政領導班子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二是加大力度查辦違紀違法案件。7月13日以來,共查處89件大案要案(其中廳處級案件29件),特別是根據中央巡視組移送的線索,查處了龍岩市委原書記黃曉炎,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陳文廣,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徐鐵駿等廳級干部案件3件。認真落實“一案雙查”,對泉州市豐澤區法院受賄窩案等案件中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給予免職、黨紀處分、批評教育等處理,並予以通報。
三是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明確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由省委辦公廳發通知,省委出會議紀要﹔省委“五人小組”聽取每輪巡視綜合情況匯報,研究巡視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問題和情況。今年7月份以來,省委先后召開1次常委會、3次專題會,研究巡視工作。7月29日、8月28日,省委“五人小組”會議分別聽取對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等10個省直單位巡視情況匯報。進一步強化巡視工作力量,擬增加2個巡視組,並將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副廳級升格為正廳級,已報中央編辦審批。
四是加強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清理各單位紀檢組(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省直47家派駐各系統、部門、單位紀檢組(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478個減少到196個,平均每家僅保留4個。進一步規范省直派駐機構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分工,不再分管紀檢監察工作之外的其他業務。開展省一級黨政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的前期摸底工作,已研究啟動省委政法委、省工商聯、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科協、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等五家單位的派駐工作。下發《省直機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暫行辦法》,促進省直各單位黨組(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紀委)監督責任。7月13日以來,省紀委對23個工作比較薄弱的省直單位派駐紀檢組長進行約談,督促將監督責任履行到位。
2.關於“土地出讓問題反映集中,不少領導干部涉嫌利益輸送”問題
一是集中整治土地出讓領域的突出問題。在全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先全面清查2010年以來各地房地產開發項目變更土地用途、容積率的行為,查出變更項目170個,其中經批准的137個,開發商擅自變更的33個,補繳出讓金共23.84億元,完成了30個擅自變更項目的處罰,其余3個正在處理﹔清查2010年以來涉及化整為零分割出讓土地共計57宗,先叫停尚未辦理供地手續項目4宗,其中解除合同3宗,停止辦理供地手續1宗﹔對其余項目也正在弄清事實,查明原因,依規處理。堅決查糾違規設置排他性條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的行為,查出2012年以來違規用地266宗,已整改糾正41宗。今年5月,省委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出讓工作的意見》后,各地嚴格遵守,未再發現為特定競買人設定前置或后置條件的現象。積極開展土地出讓金收支和土地閑置問題查糾,全省已累計追繳647宗土地出讓金452.9億元和滯納金17.74億元,其中清理整頓期間追繳出讓金54.3億元﹔清理閑置土地615宗,已收取閑置費54宗、7670.5萬元,無償收回39宗,協議有償收回97宗,納入儲備21宗,已明確整改措施254宗。加大對土地出讓領域案件查辦力度,對2012年以來在專項巡視、審計、督查中發現的97條重點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目前已核實整改到位73條,已核實正在整改的21條,經核不實的3條。挂牌督辦永泰縣海西文化創意產業園項目違規出讓土地、莆田市秀嶼區和古田縣違規設置競買人條件等3宗土地出讓違規案件。在抓清理查糾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征收工作的規范化建設。認真落實國務院法制辦《關於認定被征地農民“知道”征收土地決定有關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范被征地農民聽証、告知程序﹔積極推廣“和諧征遷工作法”,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全面理順土地管理委員會等議事機構,全省各市縣黨委主要領導均不再兼任土地決策議事機構負責人﹔建立群眾舉報反映相關問題的特別監督檔案,加強對有關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的跟蹤了解。
二是在全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問題專項整治,解決“一些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款撥付不規范,部分BT、BOT項目債務風險、廉潔風險較大”問題。重點整治使用政府性資金和國有資金,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省屬以及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市縣屬工程建設項目,全省共排查建設工程3954個項目,發現存在問題項目1393個,截至9月10日,已完成整改1122個問題。加強對BT、BOT項目規范管理。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各級已研究出台規范性文件35個。8月13日完成對全省BT、BOT共469個項目的排查,發現BT項目存在11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91個問題﹔BOT項目存在的7個問題,已整改5個﹔其余正逐個查明情況,整改處理。加強債務風險預警,對各級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和償債能力等實行動態監測和風險評價,第三季度將再次進行風險預警提示通報。
3.關於“一些重點部門違紀違法問題頻發”問題
一是抓緊整治“一些教育部門領導在教輔資料征訂、工程建設、實驗設備用品採購、入學招生中收受賄賂”問題。7月13日以來,共梳理問題線索117件,已初核72件,立案或查處49件,其中新立案30件,涉及黨政“一把手”(含校長)2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人、司法機關正在起訴審理11件。同時,規范中小學進校教輔材料管理工作,實行教輔征訂縣、市兩級審核制度,實行教輔征訂管理全過程陽光操作。編制“福建省高等學校基建廉政風險防控流程”,加強學校工程建設項目決策、立項審批、工程招標、合同履行、資金撥付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規范學校實驗設備用品採購申報程序和流程管理。完善義務教育招生信息公開流程,規定各地應於每年5月前公布招生方案及相關政策。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信息全面納入“全國學籍系統”管理,防止變相擇校行為。
二是抓緊整治“不少醫院領導收受藥品、醫療器械回扣”問題。7月份以來處理8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組織處理4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對3個違規診所進行行政處罰。從8月起,在全省醫療衛生計生系統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政風行風警示教育活動,深刻剖析三明市呂凱明案例和漳州市醫藥購銷窩案,以案說紀。8月上旬,委托第三方調查評價機構對全省203所二級以上醫院開展滿意度問卷調查,對群眾滿意度在70分以下的15所醫院和醫院領導責令整改。推進33個列入國家和省級試點的縣市公立醫院改革,實行藥品零差率。規范醫藥購銷行為,確定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目錄,試行186種低價藥品直接挂網採購。對10大類高值醫用耗材實行集中採購,從180多家藥品配送企業中遴選10家企業,承擔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品配送任務,降低配送成本。
三是抓緊整治“有些公檢法干部以案謀私、徇私辦案等”問題。從7月下旬起,全省政法系統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正風肅紀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整改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廉潔,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突出問題,突出建章立制,進一步強化了監管力度。在全省各地、政法各部門開展案件評查工作,及時糾正執法過錯、瑕疵案件。加大案件查處和警示教育通報力度。省檢察院查處並通報南平市延平區和邵武市檢察院原檢察長趙朝暉、蔡振銀違紀違法問題,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婁彩敏違紀違法案件專題警示教育。省法院查處並通報莆田市中級法院審監庭原副庭長鄭章明受賄案和龍岩市中級法院執行庭原審判員符堅貪污、受賄案。省公安廳查處並通報6起民警以案謀私、徇私辦案典型案件。
四是抓緊整治“環保部門腐敗案件近年來有所抬頭”問題。加大查處力度,受理33件信訪舉報件,對業務范圍內的4件信訪件進行初核。立案查處18人,其中省環保廳自辦案件2個,對機關1名處級干部和直屬單位1名科級干部分別作出行政撤職處分﹔市、縣(區)環保局立案查處16名工作人員。繼續抓好原副廳長王國長違紀案件的案后整改和警示教育。重點在案件易發多發的環評審批、危險廢物監管、環保執法、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干部管理等五個方面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出台規范環保權力運行的監督檢查辦法,確保崗位風險防控預警機制科學化、制度化。
4.關於“一些領導干部和商人交往過密”問題
省委高度重視這一問題,切實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強調不允許領導干部超出正常工作范圍和一些不法企業家勾肩搭背,搞錢權交易、以權謀私。有關部門加強對干部選任全過程的監督和經常性監督,將領導干部和商人交往過密問題列入干部廉政談話提醒的重要內容。今年以來已對77名省管干部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對一些領導干部存在“政商勾結”的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和批評教育,同時開展11次信訪監督,加強對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省委組織部開展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專項整治,對33件舉報件進行認真查核,其中函詢2件、立項督辦16件、轉辦並要求反饋結果12件,查實1件、處理1人。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5.關於“黨員干部違反八項規定行為仍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問題的查處。根據中央巡視組對在福州三坊七巷賀佳麗花園酒店公款消費抽查的情況,省紀委對省交通運輸廳、省煙草專賣局、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28家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給予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接待辦主任張華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省財政廳採購辦主任蘭生、副主任李青效能告誡,對21名相關人員進行廉政責任談話或作出其他處理,責令41人次退繳超標接待餐費。對省監獄管理局下屬6家監獄公款吃喝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給予漳州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陳文科撤銷黨內職務,其他4名副處級干部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等處分,對泉州、廈門、閩西、龍岩、武夷山等5個監獄長黨內警告處分,責成省監獄管理局黨委作出書面檢查。據不完全統計,省直117個部門7、8月份公務接待費用同比下降65%。
二是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7月下旬,在全省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15個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核查,給予黨紀政紀立案9人。各地區組織檢查逾40批次,明察暗訪800多家單位。7月29日,召開專項整治推進會,進一步明確了整治任務、責任、舉措和時限,有效推進整治工作。8月1日起,開展為期1個月的“三公”經費開支情況專項檢查,對117個省直部門實行全覆蓋檢查。8月27日,省紀委召開全省系統視頻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部署,同時強化對中秋國慶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問題進行直查快辦。
三是加強通報曝光。根據中央紀委要求,從8月8日至9月5日,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實行周通報制度﹔在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開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舉報專區,目前已受理投訴舉報73件。8月8日,省紀委公開通報少數單位違規在福州某餐飲場所公款消費問題、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黨內通報了個別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吃喝及超標准接待等問題。8月27日,對7月下旬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共通報曝光18批次、64起。目前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上已通報曝光我省5批次23起典型問題,涉及43人。
6.關於“‘四風’問題和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仍不同程度存在”問題
一是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7月中旬,督促省食品、教育、衛計、住建等單位研究糾正本系統本行業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的治理措施,在系統內開展專項治理,認真調查核實群眾信訪問題,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目前,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已辦理責任追究案件12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組織處理1人,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效能告誡等其他處理7人。把專項整治工作成效作為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網絡評議重點項目。7月下旬至8月上旬,組織對省級54家單位進行評議,參評群眾14.6萬人次,收集意見、建議652條,對涉及專項整治項目的問題進行重點跟蹤督辦。
二是針對“有的領導干部一般性工作部署多,具體調查研究少,下基層不夠深入,走指定路線看盆景,難以了解真實情況”問題,進一步改進領導干部基層調研的方式方法。近期以來,省領導下基層調研不提前安排,不提前布置,不走“規定線路”,每到一個地方、一個單位都深入下去,盡可能多地與群眾交流,看實地、摸實情、聽實話,重在解決實際問題。多到困難比較多、工作難度比較大的欠發達地方和困難單位,了解情況,聽取意見。7月14日至9月10日,省幾套班子領導累計下基層調研170次、232天,平均每人下基層調研6.8天,其中尤權書記下基層調研6次、共10天。
三是針對“有的城市改造搞形象工程,大拆大建,群眾對天天生活在腳手架下有意見”問題,加強城市街道綜合改造工程建設管理。7月下旬,在全省各地檢查城市改造在建項目66項,共發現存在“擾民”突出問題的施工現場396處,已整改到位354處,12處工期已基本結束,尚有30處正在抓緊整改中。其中,施工時間安排不科學、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方面的139處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8月中旬,在福州市鼓樓區慶城社區召開城市街道立面整治和立體綠化現場會,推廣學習立面改造和立體綠化經驗做法。同時,針對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出台加強城市街道綜合改造工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發外腳手架搭設標准圖集和環境整治工程設計導則標准,強化對城市改造工程項目的規范和引導。
四是針對“有的地方搞美麗鄉村建設,政府集中財力扮靚幾個村庄供人參觀,無法推廣復制”問題,進一步改進美麗鄉村建設的部署措施。全省今年共安排110個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7月下旬,實地檢查了其中的63個,發現存在照搬城市做法、沒有充分體現鄉土氣息或不切合鄉村實際扮靚村庄等問題的村庄22個,對存在問題項目已建成的15個村庄,作為警示教育的案例﹔對存在問題項目尚未實施的7個村庄,要求重新調整設計方案或選材,經村民討論同意后,加快推進實施。同時,樹立正面典型,總結推廣政和石圳村、廈門西山村、永定南江村等3個村庄好的經驗做法,制作下發可復制借鑒、通俗易懂的5個村庄整治案例。9月中旬制定出台《福建省美麗鄉村建設標准》。
7.關於“一些檢查評比、招商洽談活動需要防止形式主義”問題
一是繼續抓好專項清理工作。去年以來省級考核檢查、評比表彰及認定項目,已由原來的556項減少至83項,各地各部門嚴格執行清理結果,已撤銷的項目沒有再開展相應活動。近兩個月,展會和論壇活動明顯減少,省一級除舉辦“9·8”投洽會外,沒有舉辦其他大的展會、論壇等活動。今年9月8日舉辦一年一度的第十八屆投洽會,取消了往年例行舉辦的大規模項目集中簽約儀式等活動,精簡省團活動數量,推行簡約布展,提高參展實效。探索展會市場化運作模式,加快過渡到“市場辦會、自求平衡”。下一步,待中央有關部門對節慶、論壇和展會的清理意見正式批復我省后,我們將嚴格執行項目目錄。
二是開展“考核評比中虛報數字,甚至寅吃卯糧提前征稅問題”自查自糾和專項抽查。從檢查情況看,2013年,全省共有13個市、縣(區)存在財政虛收行為,虛增公共財政收入68216.33萬元。國稅系統存在2013年度納稅人提前申報繳納下一年度稅款問題的基層征收單位7個、11筆,稅款合計3807.8萬元。地稅系統共發現5個縣級局單位提前征稅9227.41萬元。目前,這些問題已分別通過2014年征收直接抵扣、退庫、調賬等方式整改到位。今年1至8月,統計系統共發現存在統計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240個,立案136起。
三是改進省委、省政府“拉練”檢查方式方法。在今年的檢查活動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力精簡人員和場所,檢查組成員已從2013年的72人減少到52人﹔加強現場控制,有針對性地開展現場介紹和點評,做到精簡高效有序務實。明年的“拉練”檢查將進一步嚴格控制檢查人員,減少服務和工作人員。市、縣(區)不再進行預“拉練”檢查,盡量減少基層的工作負擔。在考察點選擇上更有針對性,擬多增加一些對其他地方能借鑒、可復制的檢查項目。安排一定的時間聽取各地有關困難和問題的匯報,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探索分段檢查、分組檢查的做法。
(三)執行政治紀律方面
8.關於“各級領導干部中一些同志責任感緊迫感不夠強,一些同志思想不夠解放,不敢擔當”問題
省委認真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鄧小平同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給我省30位企業家的回信精神,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發揚“敢為天下先、愛拼才會贏”的膽識和勇氣,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抓緊研究制定並認真實施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措施。9月15日,省委召開九屆十一次全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支持福建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動員全省廣大黨員干部群眾,進一步加快推進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努力實現百姓富和生態美的有機統一。
8月底,省委制定《省直單位主要領導定期考核評價辦法》,把干部責任感是否強、思想是否解放、是否敢於擔當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標准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內容,嚴把人選條件標准關。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下發《關於深化“馬上就辦”行動方案》,在全省開展“馬上辦、提效能、促發展”專項督查,強力整治“庸懶散拖”、“四難”等問題,進一步推動作風轉變。7月份以來全省共查處“庸懶散拖”等問題275個、問責189人。召開全省行政服務中心標准化暨“馬上就辦”示范點建設交流會,全面梳理行政審批和機關內部管理、服務事項,推動省人社廳、教育廳、藥監局等部門開展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營造高效廉潔的政務環境。
(四)選人用人方面
9.關於“部分職位設置不夠規范”問題
一是針對“一些省直部門超配正廳級、副廳級干部”問題,開展“三超兩亂”專項整治工作。對超職數配備的34名廳級干部(7正27副),目前已消化5副,下一步省委編辦按程序核定職數后可消化6正20副,因政府機構改革需進一步理順1正1副,今年11月還可消化1副。已消化處級及以下超配干部619名,整個消化工作爭取提前完成。省委編辦已對廳級機構設置不夠規范的問題提出辦理意見,對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省委保密辦等機構設置問題,報省委研究同意后即報中央編辦審批﹔對省農科院等未明確機構規格和核定領導職數的,盡快進行“三定”,提前整改到位。對各市、縣(區)52個機構設置不夠規范的新區、組團進行清理規范,其中的23個予以撤銷、4個重新報批,另外25個正履行報批手續。
二是針對“有的在干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緊急提拔,即提即退”問題,抓緊規范非領導職務選任和提前退休工作。省委組織部正在起草《省直單位廳級非領導職務選任辦法(試行)》,進一步完善廳級非領導職務的選任條件和程序,明確廳級非領導職務的選任對象應有一定的繼續任職年限,對少數確實任職時間長、表現好的干部提任非領導職務,至少應能任滿1年以上,切實解決“即提即退”問題。制定《關於重申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嚴禁在干部任職年齡上切線改非,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有關工作。
10.關於“部分干部調整頻繁,部分崗位較長時間空缺”問題
省委組織部部署開展規范干部任期調整和履行相關程序工作,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和《關於加強縣委書記隊伍建設的若干規定》,嚴格控制干部任期內的職務調整變動。重申市、縣(區)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崗位任期不滿3年的,原則上不予調整﹔確因工作需要調整的,必須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進行報批﹔市、縣(區)黨政正職調整原則上堅持即調即配,空缺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7月份以來,省委已對武夷山市等4個縣(市、區)黨政正職空缺職位進行配備,對龍岩市等市、縣(區)黨政正職進行聯動調配,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也在8月份對出缺的33名鄉鎮黨政正職進行配備,目前全省所有市、縣(區)黨政正職均已配備到位。
11.關於“廳處級領導干部‘裸官’較多,假護照問題突出”問題
一是在全省組織開展“裸官”問題專項整治。截止8月25日,我省“裸官”任職崗位調整工作已全面完成,對不需要調整任職崗位的,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對其崗位或分工進行了規范。
二是開展干部辦理假護照問題專項核查。對34名辦理假護照的干部,給予開除黨籍處分3人,留黨察看處分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5人,黨內警告處分4人,其他處理9人。對我省24名民警在辦理証照中涉嫌違紀違規問題,給予政紀處分13人,給予告誡處理6人,2人已被判刑不再追究,3人已經退休按有關規定不予處分。對相關的假護照、假戶口均予以注銷作廢。對18起在外省產生的假戶口問題,省公安廳將線索分別發函移送各有關省公安廳查辦。
三是開展領導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証件專項整治。對省直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市、縣(區)副科級以上干部83908本有效因私出國(境)証件持有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其中廳級以上3212本、處級25287本、科級55409本),針對備案信息更新不及時、身份信息不准確、証件未集中保管等問題,逐項抓好整改。通過專項整治,共新增備案46617人,撤銷備案4280人,修改31513人,變動備案信息50238項,整改備案人員身份信息與人口信息不一致數據7460條,落實74881本証件由單位集中保管。發現12人申辦出入境証件存在疑點,正在核查中。
四是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范。下發《福建省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實施辦法》,對備案范圍、工作責任、信息更新、証件保管等作出統一規定。制定了《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証件簽發規范》和《福建省公安機關戶口管理規范》,加強日常管理,堵塞工作漏洞,提高監管能力。
12.關於“離退休領導干部在社團組織兼職過多”問題
有關部門迅速組織開展對全省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各級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情況的摸底和清理規范工作。51名在社會團體兼職的省級退(離)休領導干部都理解和支持中央要求,同意辭去不符合規定的兼職,有關離職手續正按有關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對廳處級退(離)休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也正抓緊清理中,確保按照中組部規定時限完成清理規范工作。
(五)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辦理方面
13.關於“巡視中了解到的有關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不良反映”的處置情況
中央第九巡視組在我省巡視期間,分批向省紀委移交信訪件共5900件。省紀委按照“件件有著落”的要求,逐件認真辦理。
一是及時分流轉辦。對中央巡視組移送的信訪舉報件統一接收登記、逐件建檔管理,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實行分流轉辦,要求各承辦責任單位認真研究分析,分門別類處置。經梳理,對不屬於紀檢監察業務范圍的信訪件及時轉交相關單位辦理,對重復舉報的信訪件進行歸並整理,共向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辦問題線索3772件。
二是加強跟蹤督辦。先后五次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逐件排查提出處置意見,並實行辦理進展情況周報制度,督促各承辦單位抓緊辦理,及時反饋,確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三是加大查核力度。對線索具體、條件成熟的,隨即啟動立案調查。目前有150件問題線索涉及124人已被立案查處,有1728件問題線索涉及1504人經了解核實予以了結,有998件問題線索正在調查核實,已經和正在查核辦理的問題線索佔移交總量的76.29%。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線索涉及的52名領導干部開展談話函詢,其中已對省管干部實施談話函詢33人。
四是形成有力震懾。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有力指導下,省紀委先后立案調查了7件省管干部案件,全部為貪污賄賂案件。在巡視期間,省紀委根據巡視組移交的線索,立案查處省地稅局副局長施維雄、省廣電集團原董事長舒展和三明市梅列區區長劉振興,現已完成調查,並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的省農業廳副廳長郭躍進,現已查明其受賄和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在巡視反饋后,省紀委認真分析排查巡視移交線索,深入查核突破了省經信委副主任徐鐵駿、省廣電集團總經理陳文廣、龍岩市委原書記黃曉炎等人收受巨額賄賂案件,群眾反響強烈,有效形成震懾,彰顯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堅定決心。
三、繼續鞏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我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還有一些整改領域、整改成效離中央要求、與干部群眾期待還有差距。反腐敗工作任務依然艱巨,對關鍵領域、重點部門腐敗現象的查處措施還需強化,一些黨員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尚未形成自覺,頂風違紀案件還時有發生。有的地區和部門對整改工作難度估計不足、責任不夠落實、措施不夠有力、整改還不到位,等等。
下一步,省委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從嚴治黨、反腐倡廉的重要講話精神,在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央巡視辦的指導下,嚴格對照巡視反饋意見要求,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抓常抓嚴抓實,堅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實工作,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一是著力強化兩個責任。繼續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下功夫,抓好省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意見》、《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等文件的落實,增強各級黨委、紀委特別是主要領導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對領導不力、不抓不管導致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四風”問題突出,或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或發現重大腐敗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堅決實行“一案雙查”,並通報典型案例,增強壓力傳導,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是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抓緊完成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剩余1073件問題線索的調查核實,對反映具體、可查性強、時機成熟的,及時啟動立案程序,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裸官”清理調整、假護照核查處理等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著力鞏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反彈。加快清理規范領導干部社團兼職問題,力爭在較短時間內全面完成。推進土地出讓問題專項整治后續整改工作,對項目違規變更容積率、土地閑置等涉及相對人民事權益保護、必須履行相應法律程序、需要較長時間解決的問題,列出清單、跟蹤督辦,確保全部整改到位。針對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整改進度較為緩慢的問題,督促各責任單位對2933個未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時間表。起草我省《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意見》,待中央關於加強省級巡視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出台后,抓緊完善后下發執行﹔制定《省委落實巡視全覆蓋的實施意見》,對被巡視地方、單位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在深入整改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預防,抓緊完善相關制度機制,著力推進廉政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在土地出讓方面,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價格體系,提高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水平,健全土地出讓管理制度體系,強化日常監管。在工程建設方面,著眼加強規范管理,抓緊制定並嚴格執行有關規范性文件,同時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促進項目建設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在民生事業方面,落實藥品集中採購配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和市場清退等制度,推進學校教輔資料征訂、實驗設備採購、入學招生等方面制度改革,落實和完善城市街道景觀綜合改造、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在選人用人方面,在抓好10項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整治的同時,完善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一把手履行用人職責離任檢查制度,研究制定“帶病提拔”干部選任過程倒查辦法等,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和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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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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