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統一部署,2014年3月24日至5月27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海南省進行了巡視。7月10日,中央巡視組向海南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海南省委公布了《中共海南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通報”強調,將加強案件查處力度,對“一把手”進行監督制約,嚴管領導親屬參與經營。
將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通報”指出,省委在整改中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持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一是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的實施意見(暫行)》,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機制,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二是重點加大對資金資源較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國土、農墾、海洋漁業、工程建設、醫療衛生等領域案件和黨政“一把手”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處。截至8月底,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1840件問題線索,初核1556件、立案684件、結案53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90人,同比分別增長64.8%、50.3%、33.9%、29.5%,58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中查處“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77件(縣處級以上“一把手”25人),佔立案數的17.9%﹔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231件292人,查辦職務犯罪大案174件,查處縣處級以上要案43人,同比分別上升29.1%、21.2%、47.5%、79.2%。三是堅持快查快結,縮短辦案周期。截至8月底,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已辦結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平均用時109天,較去年同期減少44天,其中在3個月內結案的330件,佔同期結案總數的61.5%,省海洋漁業廳王世坤等4人違紀違法案從核實立案到移送司法機關僅用時7天。四是研究制定理順派駐組、紀工委、紀檢組關系的具體辦法,明確省紀委重點查辦省管干部的案件,其他案件原則上交由紀工委、紀檢組辦理﹔督促紀工委、紀檢組抓早抓小,有案必查,發揮好查辦案件的職能,切實解決線索積壓問題。
對“一把手”和重點領域進行監督制約
“通報”介紹說,省委在整改中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用改革的辦法,焊牢制度的籠子,加強對“一把手”和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監督制約。一是加大對“一把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定了《2014-2017年經濟責任審計常規輪審計劃》,今年計劃對22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已完成4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從8月15日開始,派出15個審計組、250人對全省近十年來的土地出讓情況進行全面審計,計劃10月底前完成。二是建立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制度。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公布了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包括省級行政審批事項599大項(984子項)、省級行政管理服務事項246大項(255子項)﹔出台了《海南省行政審批管理及責任追究辦法》,對進駐省政務服務中心的33個單位每季度進行行政審批績效考核。三是加快推行網上公開審批。按照全流程公開審批要求開發完成全省統一的互聯網審批系統,全省1239項審批事項全部開通了互聯網申報。省政務服務大廳實施“一機雙屏”網上透明審批。四是加強公共資源集中規范管理。制定了《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投入試運行,截至8月底共完成資源交易324次。五是嚴格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出台了《海南省政務規范化服務指導意見》和《海南省行政審批業務標准規范》,明確了審批目錄分類、審批要素、審批流程3方面的標准,將全省審批事項按即辦件、承諾件、上報件、聯辦件4大類進行規范,每個項目審批環節最多不超過4個,並採用新的網上審批系統固化審批要素,限制審批自由裁量權。
控制“三公經費” 狠剎鋪張浪費之風
“通報”介紹,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公車運行與管理、因公出國(境)等有關制度,狠剎鋪張浪費之風。今年1-7月,省本級公務接待費支出8069.45萬元,同比下降29.3%﹔各市縣(不含三沙市)公務接待費支出4238.17萬元,同比下降75.39%﹔省本級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871.34萬元,同比減少4995.13萬元,降幅33.6%﹔各市縣(不含三沙市)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2932.81萬元,同比減少11067.43萬元,降幅32.56%﹔因公出國(境)支出491.3萬元,同比下降47.4%。今年省本級政府預算四大預算內容已全部公開,省直101個預算部門全部公開了2014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各市縣(區)也全部公開了2014年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13個市縣(區)公開了“三公”經費預算。對2013年度省級各部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進行審計,94個部門的“三公”經費開支比年初預算減少21.4%。
堅決整治侵佔土地、林地資源問題
“通報”強調,省委把加強土地林地等重要資源的立法保護、規章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海南永續科學發展的戰略性任務來抓,採取有力措施,堅決整治侵佔土地林地資源的問題。一是修訂了《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針對目前土地管理中急需規范的突出問題,從收緊土地審批政策、規范明確土地管理的政府及部門職責、加大土地監管處罰力度等方面進行修改完善。二是制定嚴格土地一級開發管理的辦法,土地一級開發由政府組織實施,規范土地開發行為。三是省政府下發了《關於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有關工作的意見》,加強了土地規范管理。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農墾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見》,將農墾土地納入全省土地規劃、計劃管理。四是組織開展2014年度土地執法監督檢查和違法佔地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專項清理整治。加快閑置建設用地清理處置,全省共清理出1150宗、13.92萬畝“供而未用”閑置土地,截至8月底已處置1105宗、13.24萬畝,處置率超95%。五是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証工作,進一步擴大確權登記試點。截至8月底,全省完成農村承包土地測量面積201.3萬畝,建立檔案112574卷,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証23627本,涉及農戶23430戶。預計2014年底試點工作驗收完成,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省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到戶工作。六是嚴格執行省人大常委會新修訂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持續開展森林資源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共發現355起涉嫌非法佔用林地案件線索,已查處338起,正在查處17起。對國家林業局督辦的32件林業案件,已全部辦結。通過地方立法出台《關於加強東寨港紅樹林濕地保護管理的決定》,將全國面積最大的紅樹林濕地總體保護和控制范圍由5萬多畝增加至12萬多畝。改革全省森林公安管理體制,市縣森林公安局及其內設派出所人員編制已劃入省森林公安局,由屬地管理調整為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
加強對領導親屬子女參與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通報”指出,省紀委開始著手對全省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本人及其親屬子女違規參與經營活動、插手工程項目和土地開發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將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有關制度和政策規定匯編成冊,印發全省領導干部學習落實。將“貫徹廉政准則,規范領導干部親屬從業行為”列入各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內容。緊密結合述廉評議、信訪舉報和領導干部有關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及其親屬子女參與經營活動、插手工程項目和土地開發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嚴肅查處問責。
嚴禁領導干部干預司法 包庇犯罪
“通報”強調,研究制定《關於黨政領導干部支持司法機關獨立辦案的若干規定》,嚴禁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包庇犯罪。進一步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制定了《關於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在審判執行活動中干擾辦案的實施細則》、《關於加強新形勢下檢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嚴禁領導干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刑罰執行和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制度。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制定了我省司法體制改革方案。
按照國家規定 對領導住房超標問題進行整改
“通報”介紹,嚴格按照國家、省住房有關規定,對省級領導、海口市和省農墾總局領導住房超標問題進行了整改。對已實施房改的省級干部的原始房改資料進行摸底核實,補繳了住房超標面積的房款。對海口市領導住房違規改、擴建面積進行了審查,按規定進行處罰,補辦了手續,繳納了相關稅費,補繳了住房款及罰金,並向全市干部職工公示了整改情況。省農墾總局班子住房性質已變更為普通商品房,各住戶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完成了合同備案工作,補繳了住房款,並向總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公示了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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