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要降半旗不少於47次
也曾為烈士與平民降半旗
在國旗升起的兩萬多天裡,也偶爾有降半旗的時候。據不完全統計,新中國成立后至今我國共出現過不下50次左右下半旗的情況。
其中,最多的還是為國家領導人下半旗,不少於30次左右,包括周恩來、朱德、毛澤東、郭沫若、羅瑞卿、蘇振華、劉少奇、宋慶齡、廖承志、劉伯承、葉劍英、胡耀邦、徐向前、聶榮臻、李先念、鄧穎超、王震、姚依林、陳雲、鄧小平、彭真、楊尚昆等。其次享受這一殊榮的是一些和中國關系友好的外國元首和政黨領袖,經統計不少於17次,包括柬埔寨國王西哈努克、前越南主席胡志明,法蘭西共和國前總統戴高樂,前南斯拉夫總統鐵托以及前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席金日成等。
在兩萬多天裡,為國外犧牲的烈士下半旗的情況不少於2次,一次是1999年5月12日,為哀悼駐南聯盟大使館遭北約襲擊中遇難的許杏虎等三位烈士﹔另外一次是2010年為哀悼在地震中遇難的8名中國海地維和警察。
到了新世紀,降半旗的哀悼主體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紀元。歷史清晰地記錄著那個瞬間:公元2008年5月19日清晨4時許,2600多名各界民眾趕到天安門廣場。4時56分,國旗在《義勇軍進行曲》中冉冉升起,在場的國旗衛士和民眾集體肅立,行注目禮。4時57分40秒,國旗升到旗杆杆頂,在短暫的定格后開始緩緩下降,現場氣氛凝重。汶川地震並非共和國歷史上傷亡最為慘重的一次地震,但從那一刻起,共和國廣場上的國旗第一次為普通公民的死亡降下了15米。
有人認為這個變化或許與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頒布有關。《國旗法》對下半旗志哀作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杰出貢獻的人、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杰出貢獻的人等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之外,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志哀。
在這之后,為悼念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的遇難者,廣場也降下過半旗。記者 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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