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西安市戶縣林業局西安朱雀家具公司副總經理高余水、副經理尚滿榮、副經理馮衛彬、會計羅煥芹因公款購買購物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和誡勉談話。
2.咸陽市興平市質監局史亞強、付婭絨因違反工作紀律,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
3.銅川市王益區工商分局五一工商所干部趙建新因酒后打人受到留黨察看、行政降級處分,調離原工作崗位﹔五一工商所所長張濤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對王益區工商分局副局長孫小軍誡勉談話﹔王益區工商分局黨組書記、局長趙軍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銅川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鵬祥誡勉談話。
4.延安市吳起縣司法局局長劉世臻、辦公室文書王奇,因濫發補貼,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警告處分。
5.榆林市綏德縣安監局副主任科員田建利,因違反工作紀律,被誡勉談話。
6.安康市寧陝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啟斌因警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商洛市商州區牧護關鎮副鎮長周龍、計生辦主任呂良、計生干部田濤、計生服務站站長楊金虎、服務站干部房衛國、任保平6人,因違反工作紀律,周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任保平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對呂良、楊金虎、田濤、房衛國誡勉談話。
8.陝西省電子技術研究所所長楊永輝公款出國旅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甘肅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甘肅中天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姜有軍為其子操辦升學宴,並收受禮金。姜有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定西理工中專原校長賈福海安排人員套取退耕還林培訓項目等資金設立“小金庫”。賈福海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
3.定西市岷縣職教中心原主任常克杰安排人員套取國家助學金設立“小金庫”。常克杰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
4.天水市麥積區花牛中心學校原校長劉玉田套取國家義務教育等經費設立“小金庫”。麥積區紀委決定對劉玉田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5.慶陽市合水縣紀委干部王建軍、趙廷貴工作失職。王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趙廷貴在全縣通報批評。
青海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海東市平安縣公安局洪水泉派出所所長包文奎上班時間脫崗飲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撤職處分,並在全縣范圍內通報。
2.海南州興海縣政府辦公室、縣統計局、縣衛生監督所、縣扶貧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等6個單位公務車輛未張貼公車標識,對上述單位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3.黃南州草原站干部才讓拉毛,黃南州同仁縣經商局干部卓瑪才讓、價格監督局干部韓澤強、綜合服務中心信訪窗口工作人員索南卓瑪、仁青措、李福英等工作人員上班期間聊天、瀏覽無關網頁等,違反了工作紀律,在全州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對黃南州農牧局,同仁縣經商局、發改局、信訪局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寧夏回族自治區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靈武市第四小學黨支部書記馬彥光,違反規定為兒子大操大辦婚宴。靈武市教育體育黨工委給予馬彥光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收繳其違規收受的禮金。
2.中衛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馬如虎,違規收取中衛高廟寺管會救助款。中衛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3.銀川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郭廣華,組織套取殘疾人專項資金為職工發放現金福利。銀川市委免去其黨組書記職務,銀川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套取的資金上繳財政。
4.中衛市沙坡頭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常樂站站長孟建忠,公車私用並發生交通事故。沙坡頭區紀工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昭蘇縣安監局非煤礦山監管股股長於傳運在所管理企業兼職取酬,於傳運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其兼職所得予以追繳。
2.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曾魁違規發放補貼,曾魁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職為辦事員,違紀款項予以追繳。
3.洛浦縣環保局將非公務接待餐費用公款支付,洛浦縣環保局局長段衛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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