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1977年7月16日至21日,中共十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通過《關於恢復鄧小平同志職務的決議》,決定恢復鄧小平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的職務。8月18日,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鄧小平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8月19日,在中共十一屆一中全會上,鄧小平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1978年3月6日,在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鄧小平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1978年3月8日,在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上,鄧小平當選為全國政協主席。
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報告時提出要建立退休制度。同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決議,接受鄧小平辭去國務院副總理職務的請求。1981年6月28日,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1982年9月10日,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鄧小平當選為中央委員。9月12日,在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鄧小平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9月13日,在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鄧小平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鄧小平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1987年11月2日,在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鄧小平當選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1988年4月,在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鄧小平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1989年11月,中共十三屆五中全會同意鄧小平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1990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接受鄧小平辭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
1997年2月19日,鄧小平在北京病逝,享年9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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