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柳州市魚峰區園林綠化管理所所長李樑同意本所全體職工收受由私營企業負責人贈送的月餅券,發放購物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東方市新龍鎮龍北村黨支部書記何其波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萬寧市龍滾鎮副鎮長楊汶錦(又名“楊文聰”)違規兼職取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3.白沙黎族自治縣畜牧獸醫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庄平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其正科級待遇被取消,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長壽區龍河鎮衛生院、龍河鎮合興衛生院用公款購買並向干部職工發放購物卡,龍河鎮衛生院原黨支部書記、合興衛生院原院長劉光倫(現任區結核病防治所黨支部書記、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現任職務﹔龍河鎮衛生院工會主席王華、龍河鎮合興衛生院財務人員李紅梅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雲陽縣龍洞鎮壩上村綜合治理專干管世檢違規為其女兒舉辦滿月酒,受到免職處理。(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廣元市蒼溪縣職業中學工會主席趙中榮在組織訂購高考復習資料過程中,向供應商收受好處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樂山市井研縣婦幼保健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廖九林上班時間駕駛公車到咖啡廳與社會人員打麻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
3.南充市儀隴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蔣理違規舉辦升學宴,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安順市普定縣馬場鎮馬場中學教師李樹鑫違規操辦喬遷酒席,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安順市西秀區七眼橋鎮教師方玉梅違規為其女兒操辦升學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科協副主席程國剛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被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和年終目標考核獎。
4.六盤水市六枝特區大用鎮副主任科員黃永萍上班時間脫崗,被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和年終目標考核獎。
5.畢節市大方縣牛場鄉樂公村黨支部副書記周世林違規操辦“搬家酒”,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禮金。
6.畢節市大方縣公路管理所計劃財務股股長申冀川工作日中午飲酒,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7.畢節市大方縣大山鄉光華村村委主任張富均違規操辦“壽宴”,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禮金。
8.畢節市黔西縣農牧局植保站站長蔣勇違規操辦“搬家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站長職務。(貴州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通報3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日喀則市謝通門縣農牧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邊巴普尺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拉薩市公共安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達瓦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受到行政撤職處分、留用察看一年。
3.那曲地區那曲縣那曲鎮羅布熱地居委會代理書記伍金次仁公款參與娛樂消費問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那曲地區聶榮縣發改委主任尼瑪次仁公款參與娛樂消費問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5.區商務廳科員劉時雷違反保密規定,受到通報批評,扣發半月工資。
6.阿裡地區司法處副主任科員涂俊紅維穩巡邏期間喝酒、導致打架斗毆,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7.山南地區洛扎縣拉郊鄉辦事員郭浩違反工作紀律,受到行政降級處分。
8.山南地區洛扎縣洛扎鎮辦事員馮鑫違反工作紀律,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9.昌都地區公安處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阿旺次仁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昌都地區公安處巡警支隊75醫院便民警備站站長布窮為女兒舉行婚禮、大操大辦,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11.昌都地區江達縣德登鄉德登寺管理委員會警務室干警張嘉貝假滿逾期不歸、曠工達41天,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12.昌都地區江達縣字嘎鄉覺乃寺管委會干警孫佳夢擅自離崗、曠工達51天,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13.昌都地區江達縣鄧柯鄉人民政府辦事員陳乾輝擅自離崗、曠工達61天,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14.昌都地區江達縣人大辦公室主任張將擅自離崗、曠工達182天,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15.昌都地區江達縣玉龍派出所副主任科員澤仁群培違反維穩值班制度,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6.昌都地區江達縣周轉房警務站負責人仁青擁宗擅自離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7.昌都地區江達縣麥冬警務站民警拉巴卓瑪擅自離崗、脫崗達20天,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18.昌都地區江達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隊長(江達縣同普鄉吉巴村駐村工作隊隊長)次成卓瑪擅自離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9.昌都地區地委黨校副主任(江達縣同普鄉江巴村駐村工作隊隊長)永生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0.昌都地區江達縣藥監局局長(江達縣江達鎮瓦許村駐村工作隊隊長)尤魯燕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21.昌都地區貢覺縣本協鄉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白瑪久美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2.昌都地區貢覺縣安監局局長(貢覺縣相皮鄉巴普村駐村工作隊隊長)付永東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23.昌都地區貢覺縣公安局科員(貢覺縣相皮鄉巴普村駐村工作隊隊員)李強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24.昌都地區貢覺縣相皮鄉色嘎村文書李世剛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25.昌都地區貢覺縣相皮鄉人民政府科員(貢覺縣相皮鄉嘎托村駐村工作隊隊長)次吉達瓦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6.昌都地區貢覺縣莫洛鎮米來村文書旦真旺姆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7.昌都地區貢覺縣莫洛鎮德麥村黨支部書記普布次仁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8.昌都地區貢覺縣住建局副主任科員(貢覺縣莫洛鎮果普村駐村工作隊隊長)巴桑卓瑪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9.昌都地區貢覺縣莫洛鎮覺龍村黨支部書記李樹紅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0.昌都地區貢覺縣沙東鄉果麥村黨支部書記吳推強擅自離崗、脫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西藏自治區紀委)
上一頁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