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到8月初,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已全面展開。13個中央巡視組分別進駐10個省區市和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院、一汽集團。
8月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了“十八大以來地方巡視工作圖解”文章,統計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中央要求,共派出208個巡視組對1214個地區和單位進行了巡視。文章同時總結了此前巡視工作中反饋的幾大問題。
在中央巡視組2013年的兩輪和2014年第一輪巡視工作中,對地方的常規巡視已經覆蓋了21個省區市。在新一輪巡視開始之際,《法制日報》視點版“數據新聞”欄目對十八大以來已經完成的巡視工作進行了梳理、盤點。
在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指出,當前目標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保持高壓態勢,哪裡問題集中就巡視哪裡,誰問題突出就巡視誰。
“巡視”已成為反腐的一把利劍。知名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將巡視制度定義為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腐的“先鋒”。
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巡視制度本身的組織結構和制度設計已得到進一步的明確。這項在十八大以后迅速完善起來的制度,將為下一階段中央反腐“治本”打下良好基礎。
巡視工作已覆蓋31省區市
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的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進駐情況一覽表中,各巡視組均公布了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其中第八、第十和第十二巡視組還公布了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隨著這13個巡視組的入駐,十八大以來的中央巡視工作已經覆蓋了全國31個省區市。
在本輪巡視動員部署會上,王岐山提出,在腐敗問題上,要緊盯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惠民資金和專項經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法制日報》記者在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給21個省區市的巡視情況進行梳理后發現,上述問題正是此前三輪巡視中被發現最多的問題。
在21個省區市的巡視情況反饋中,談及問題時,被提到在工程建設領域存在腐敗的有15個地區,而在土地開發和礦產資源開發領域中存在腐敗的地區分別為11個和8個。
記者發現,在21個中央巡視組的情況反饋中,均出現了一句話:“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部門處理。”
與之相對應的是巡視工作開始后高官落馬頻率極大提高。中紀委網站顯示,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17日,僅有5名十八大后接受調查的官員被該網站通報。而自去年5月17日中央派出巡視組開始,在中紀委網站“案件查處”一欄中,官員被調查的消息越來越密集地出現。
有公開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月下旬,中央前三輪巡視的34個地區、單位中,有19名省部級官員在中央巡視組進駐后落馬。
在所有落馬“大老虎”中,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被認為是巡視反腐的典型案例。
2013年5月,中央展開了十八大以來的第一輪巡視,內蒙古是首批被巡視地區。一個月之后,中紀委宣布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王素毅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王素毅受賄1073萬余元,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十八大以后中央巡視工作成效更加明顯,這已成為大家的共識。”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巡視組發現問題后敢於揭丑
在知名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林?看來,巡視制度的優勢在於它是垂直反腐,從上到下,可以避免很多宗派勢力和地方勢力的干擾。
這種垂直優勢能否發揮出來,關鍵看各巡視組是否敢於揭開問題。
早在2013年第一輪中央巡視工作啟動之時,王岐山就曾提出了巡視工作的“四個著力”,即: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違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王岐山還提醒巡視組,要切實肩負起發現問題的責任:“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匯報就是瀆職,必須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幾輪巡視結束之后,巡視組發現問題並敢於揭丑的態度已被專家學者們所認可。
“十八大以來,我們的巡視無論在廣度、寬度上還是頻率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但最大的亮點還在於問題意識,隻查問題不講成績。”李永忠評價。
《法制日報》梳理21份中央巡視組巡視情況反饋發現,大部分巡視組均點出了被巡視地方多個問題,其中遼寧、吉林、山東等10個地區被點出的問題在10個以上。
另一個特點是,在談及問題時,巡視組在情況反饋中大多用詞嚴厲,毫無避諱。以山東省為例,在被點出的14個問題中,中央巡視組多次使用了“嚴重”、“突出”、“頻發”、“屢禁不止”等詞語。
巡視走向制度化提升反腐效率
作為一種自上而下的監督行為,“巡視”的出現要追溯至1996年。彼時,十四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作出“選派部級干部到地方和部門巡視”的部署,中紀委隨后啟動巡視制度,不斷設置巡視組。2003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正式成立。
到2009年7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出台,“巡視”正式成為一種黨內監督的制度被確定下來。同年,原來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
《法制日報》記者發現,這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從機構設置、工作程序、人員管理、紀律與責任等4個關鍵坐標著手,精確勾勒出了巡視工作的“邊界”及“內核”。
“從工作部署到‘條例’的轉化,這是巡視工作的重大升級。”林?對條例的出台評價很高。
此后,巡視工作的范圍及巡視力量也在不斷擴大:中央巡視組的數量從2003年的5個擴大到2011年的12個,包括6個地方組、4個企業金融組、2個中央國家機關巡視組。
巡視制度升級的另一個重要節點,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在這次會議上形成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實現巡視制度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2013年10月28日,中央紀委在網站上公布了中央巡視組工作流程圖。流程圖明確,由中央建立巡視組組長庫,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每次巡視任務提出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
這被專家們視為巡視制度的重大進步之一。“這意味著把過去的組長‘職務制’改為‘任務制’,對提高中央巡視組的反腐‘巡視效能’,防止巡視組本身的行政化和可能出現的‘巡視腐敗’起到了‘制度預防’作用。”竹立家認為。
林?也認為,任務型的委派把職務變成了臨時性的,巡視組的獨立性得到了保護。
“從巡視組每天260元的住宿條件到前往巡視的單位、人員構成等,公眾看到的細節更多了。通訊方式也比以前更詳細了,有座機、手機、郵寄地址好幾類。這兩年巡視制度做了很多改良,形成了更完整的制度,這也是反腐效率高的一大原因。”林?說。
竹立家也表示,目前已逐步確立的巡視制度在預防和反腐敗制度建設中佔據了重要地位,這是一種可以長期沿襲的新工作機制。作為黨內監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巡視制度會在將來的反腐工作中長期發揮作用。(記者 范傳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