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會議費、稿酬等方式進行公款報銷,人社部辦公廳原副主任曹淑杰終審被認定貪污罪
新京報訊 花13萬元做美容,然后以會議費、稿酬等方式公款報銷,近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勞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社部)辦公廳原副主任曹淑杰被北京高院終審以貪污罪判刑10年。
報銷分會議費和稿酬兩種方式
2013年,57歲的曹淑杰因涉嫌貪污罪被提起公訴。
曹淑杰報銷個人費用主要通過兩種方式。據人社部辦公廳原副主任兼下屬社會保障能力中心主任平某的証言,能力中心本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以辦會、辦班為營利項目,靠部裡到能力中心辦會辦班來支持。在案証據顯示,一般會務承辦人在給各司局會務做預算時會多做出一些天數和人數,后者的財務就會多付中心一些會議費,事后再找點餐票、住宿費或者辦公用品的發票來平賬。
至於稿酬的部分,則主要是跟2003年左右勞動出版社一編室與勞動部辦公廳合作出版的《領導干部社會保障知識讀本》有關。據勞動出版社總編室主任的証言,該書由辦公廳組織編寫,署名勞動部,屬於公務行為,所以稿酬應該支付給辦公廳,大約100萬元。可是2008年,部裡負責對接此事的曹淑杰提出來,為了少繳稅,讓把以后產生的稿酬先留在出版社,以后辦公廳有一些發票拿到出版社報銷。
至此,曹淑杰有了兩個憑發票報銷的渠道。
辯稱部分報銷實為“平攤招待費”
到案后,曹淑杰很快就做出了有罪供述。不過其辯解稱,長期以來,一些地方干部來北京,部裡雖然也有招待費,但通常都不夠用。一個偶然的機會她發現,自己做美容的地方能開“辦公用品”等發票,於是日后因公在商場購買物品但又沒法開具發票的,她就用個人消費的發票報銷了,這樣做也是“為了平攤部裡的一些招待費”。
此前二中院一審認為,曹淑杰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之后,曹淑杰上訴,近日北京高院宣布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
追訪
女官員落網源於被舉報
本案中,臨近退休的曹淑杰之所以落網,主要源於一條舉報線索。舉報線索稱,2007年至2010年間,杜某在一家女子會所進行美容消費后,陸續以抬頭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單位,開據辦公發票。
東城檢察院反貪局經調查,發現人社部辦公廳副主任曹淑杰之女名為杜某。
2012年5月18日,辦案人員將曹淑杰帶走進行談話,曹淑杰承認了犯罪事實。其名下的美容卡顯示,截至2011年5月9日,共消費2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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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會所撂倒多名女官員
事實上,在此之前,曹淑杰做美容的會所已經出現在多起貪腐案件中,涉及多名落馬女官員。
魏淑清:曾任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總會計師,被認定曾於2007年至2010年在單位報銷上述會所美容消費19萬余元,現已因貪污罪、受賄罪獲刑20年。
石永怡:曾任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法定代表人,創辦《天氣預報》節目,被認定於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陸續通過支票形式將公款100.26萬元轉出,用於上述美容消費,現已因犯貪污罪被判刑11年。
白宏:曾任北京市衛生局機關工會原主席,被認定從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間貪污399萬用於美容消費,現已因貪污罪被判刑15年。
楊蘋:曾任北京市財政局經濟建設二處處長、農業處處長,被認定2004年至2008年明示並收受一些單位為其辦理的美容卡進行個人美容消費,共計38.9萬元﹔2009年至案發前利用職權上的制約關系,在一些單位報銷個人美容消費發票共計16.9萬元,現已因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
(原標題:報銷13萬美容費 人社部官員獲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