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 據廣東省紀委主辦的“南粵清風”網消息,近期,省紀委根據群眾來信舉報和中央巡視組交辦,對反映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勇生違紀問題進行了核查。
經查,鐘勇生在擔任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通過現任梅州市政協主席、時任五華縣縣委書記李金元等人,為鐘勇生之子鐘某辦理虛假人事調動手續、違規獲取公務員身份。鐘勇生、李金元均已構成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
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同意,決定給予鐘勇生、李金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鐘某的公務員身份﹔對參與鐘某工作履歷、人事調動、人事檔案造假,或工作失職瀆職的10名黨員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梅州市紀委進行立案檢查,並給予黨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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