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太原2月16日電(記者田國壘 通訊員趙向南)山西省政協近日公布了2013年度省政協委員履職情況,公開通報了27名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委員名單,予以批評。
據了解,2008年山西省政協出台了《山西省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管理辦法 (試行)》,對委員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撰寫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參加視察調研5個方面情況細化規定,要求委員一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條社情民意信息,5年屆內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學習等,以此推進政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
此次公布的通報結果表明,多數委員能夠積極參加省政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較好履行委員建言獻策職責。585名委員,能積極參加各種會議活動的佔到委員總數97%以上,參加各種學校培訓的委員佔到91%多,參加視察調研活動的佔到88%以上,提出提案的省政協委員佔總數的82%多,反映社情民意的佔委員總數的71%。
但在去年省政協委員5個方面的履職中,有27位委員未履行其中兩項,有的不參加視察調研活動,有的不撰寫提案,有的不反映社情民意,有的不參加學習活動。按照規定,對未履行職責的27位委員,進行大會通報,提出公開批評,並要求他們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委員主體意識,履行好委員應盡的職責。
有了管理辦法約束,隻挂名不履職的“頭銜委員”就難當了。某位省政協委員說,不用心履職、不好好履職就是失職,大會公開通報不履職名單,讓委員有了壓力和動力,有利於今后增強責任感,促進認真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