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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管理費、養老金異地取款手續費將有條件免收

2014年02月14日14:50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新規出台 有條件免收個人賬戶管理費和年費

  

新華網北京2月14日電(記者江國成、劉詩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銀監會14日聯合發布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新規,自今年8月1日起有條件免收個人客戶賬戶管理費、年費和養老金異地取款手續費,並降低部分收費標准。

  根據發展改革委、銀監會公布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商業銀行為銀行客戶提供的基礎金融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包括部分轉賬匯款、現金匯款、取現和票據等服務項目,具體收費項目和標准按《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執行。

  通知明確,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對於銀行客戶賬戶中(不含信用卡)沒有享受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申請,為其提供一個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

  兩部門還要求商業銀行為銀行客戶提供賬戶變動短信提醒服務並收費的,應事先通過網點或電子渠道等與銀行客戶簽約﹔未與銀行客戶簽約的,不得收費。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說,新規有助於降低銀行客戶的負擔,滿足公眾和企事業單位的基本金融服務需求,並減少爭議和糾紛。短期內銀行的業務收入可能受到一定的影響,但長期看將會促進銀行業競爭能力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雁北表示,出台商業銀行部分服務指導價和定價政策不僅是對消費者熱議和關注問題的回應,也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和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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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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