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改善貧困地區辦學條件,加快縮小區域、城鄉教育差距,守住教育民生底線,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在調查研究和充分論証的基礎上,共同制定了《關於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經國務院批准后,已於2013年底印發。
《意見》明確,從2014年開始,通過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適當調整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繼續實施初中改造工程等措施,加大項目統籌與經費投入力度,在3-5年內,聚焦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全面改善基本辦學條件,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整體提升義務教育發展水平。
《意見》要求,要加大財政投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傾斜,做好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建設需求與相關資金的統籌和對接,防止資金、項目安排重復交叉或支持缺位﹔要堅持勤儉辦教育和“缺什麼補什麼”原則,把“補短板”、滿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從困難地方做起,從薄弱環節入手,堅持勤儉節約,杜絕超標准建設和奢華浪費,不得將財政資金向少數學校過度集中,拉大教育差距﹔嚴禁舉債建設義務教育學校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要加強省級統籌,地市和縣級人民政府要以校為單位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分步實施計劃,確保按期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