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石化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
人民網北京1月10日電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今日消息,國務院對“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同意對包括中石化集團公司董事長傅成玉,青島市長張新起在內等48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1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處分消息披露后,中國石化通過其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表示,中國石化堅決服從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責任的認定,並接受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繼續全力配合當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油氣管網等各類隱患。牢記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各項制度。再次向全國人民和青島人民深深致歉。
2013年11月22日10時30分許,位於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發生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難,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
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1月9日說,這起事故被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輸油管路與排水暗渠交匯處管道腐蝕變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揮發的油氣與暗渠當中的空氣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氣體,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集聚,現場處置人員使用不防爆的液壓破碎錘,在暗渠蓋板上進行鑽孔粉碎,產生撞擊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氣。由於原油泄漏之后到爆炸八個多小時期間,泄漏的原油已經形成的混合氣體受排水倒灌的影響,在排水暗渠當中急劇蔓延、擴散,從而導致在大范圍內連續發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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