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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扶貧辦原官員斂財6000萬受審 多涉丁書苗案

2014年01月10日00:34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丁書苗案”再曝“碩鼠”:范增玉斂財6000萬出庭受審

  “丁書苗案”再曝“碩鼠”: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斂財6000萬出庭受審

  新華網北京1月9日電(記者涂銘)因涉嫌貪污、受賄、詐騙三項罪名,涉案金額約6000萬元,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而范增玉涉案事項大多與此前已受審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有關。

  據了解,因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范增玉於2012年9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2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北京市公安局於2012年12月18日對其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因部分事實不清、証據不足,此案於2013年6月28日曾被退回補充偵查。鑒於案件重大、案情復雜,期間檢方曾延長審查期限兩次。

  2013年9月24日,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行賄、非法經營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丁羽心稱,自己曾先后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但檢方針對范增玉的起訴書顯示,除了涉嫌受賄,范增玉還被指控犯貪污、詐騙兩項罪名,並且均與丁羽心有關。

  ——貪污260萬元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項罪名是貪污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稱,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擔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負責處理扶貧辦培訓中心業務欠款的職務便利,將丁羽心向扶貧辦捐贈的人民幣260萬元據為己有。

  ——先后38次向丁書苗索、收4000余萬元

  范增玉被指控受賄的事項有兩項。其中一項是受人請托為子女安排在國務院扶貧辦外資中心工作,收受他人人民幣10萬元,而這只是范增玉受賄金額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則是來自丁羽心。

  檢方指控稱,范增玉於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扶貧辦外資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參與扶貧項目、樹立正面形象的請托,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2013年9月的庭審中,丁羽心回憶,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認識范增玉的。“認識以后就捐了一筆款。2009年到2010年間還陸續捐款。”丁羽心稱,她交給范增玉的都是“扶貧款”,都是范增玉主動向她索要的。

  丁羽心案庭審中其他証據材料顯示,范增玉對此給出了另一種說法:“我認識丁羽心不久,丁就給我送錢,急於擴大自己和企業的知名度,后來我聽到風言風語,但我已經幫她安排過一些活動。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給我打電話讓我問問。我逐漸認識到丁是被有關部門調查,丁急於擴大知名度,想借此認識領導人。丁被監控后更加希望通過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從丁書苗處騙取近1700萬元

  至於范增玉被指控犯詐騙罪,也與丁羽心有關。根據檢方指控,除了一筆390萬元是范增玉以幫助歸還欠款為名從丁羽心處騙取,另外兩筆均是丁羽心被有關部門調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領導或疏通關系名義從丁羽心及其下屬處騙取。

  檢方指控稱,2010年12月間,范增玉冒充有關領導,與丁羽心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系,先后騙取丁羽心人民幣200萬元和20萬歐元(約折合人民幣180萬元)。另一筆則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后,范增玉對丁羽心的下屬張鐵軒謊稱其認識有關領導可以為丁羽心疏通關系,先后騙取張鐵軒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90余萬元。

  事實上,范增玉所謂的“疏通關系”並未讓丁羽心脫困。2011年6月,丁羽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2013年9月24日,身體狀況不佳的丁羽心出現在被告席前,庭審期間曾一度差點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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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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