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9日電 (田雪)1月6日,江蘇鎮江媒體報道“女子因逆向騎車被執勤民警攔下之后,以自己是政府公職人員為由要求免除處罰”一事。對此,7日,鎮江市政協對此事回應,責令當事人張某遞交書面檢討並補繳罰款,對其通報批評。
據鎮江電視台《晚安鎮江》6日報道,一名女子因逆向騎車被執勤民警攔下之后拒交罰款,自稱為市政協公職人員。視頻中,該女子面對民警處罰20元回應態度強硬稱“20元沒有,你跟我到政府拿去。”
7日,鎮江網評辦將市政協的處分公告發布在當地的夢溪論壇上,公告稱“張某,女,系市政協文史委下屬文史資料編輯部的職工,現在辦公室從事檔案整理工作。1月6日上午8時許,該職工於檀山路和北府路交叉口騎電動車逆向行駛,被執勤民警依法糾正,因不服從處罰且態度差被媒體曝光。事發后,市政協非常重視,及時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鎮江市政協對張某作出了相關處理:一、由部門領導帶領張某前往交通管理部門,遞交書面檢討並補繳罰款,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理﹔二、召開部門全體人員會議,責令張某進行檢討,並接受批評教育﹔三、由市政協辦公室發文至政協機關各部門,對張某進行通報批評。
鎮江市政協還表示:“就此事件,對市政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以維護市政協機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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