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26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10月17日,國務院批復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的《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為准確理解和全面把握《規劃》精神,確保《規劃》順利實施,有序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高標准農田建設規劃答記者問。
以下為答問全文:
問:請介紹一下《規劃》出台的背景。
答:農田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田基本建設。近年來,通過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我國農田基礎設施條件不斷改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為實現糧食產量“九連增”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受人口持續增長、消費結構升級、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等多重因素影響,我國農產品需求剛性增長,供求總量趨緊,結構性矛盾日益凸顯。一方面,今后我國增加糧食產量主要靠提高單產,對耕地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我國中低產田約佔三分之二,農田灌排設施薄弱,配套設施不完備,建設資金渠道分散且投入不足,建設高標准農田的任務十分艱巨。因此,有必要在國家層面制定統一的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進一步夯實糧食和農業發展的物質基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標准農田建設的重要部署,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編制了《規劃》,並廣泛征求、充分吸收了有關地方和專家的意見。最近,國務院批復了《規劃》,並要求我委印發實施,充分體現了國家對高標准農田建設的高度重視。我相信,《規劃》的實施,對進一步提高我國農業水土資源利用效率,提升農業科技應用和農業機械化水平,促進農業持續穩產增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問:如何理解《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答:《規劃》提出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主要有7層含義:一是從各地區域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糧食生產基礎出發,強調要統籌規劃,優化高標准農田建設布局。在資金投入和項目安排上以糧食主產區、非主產區產糧大縣以及其他糧食增產潛力較大的縣為重點,同時兼顧棉花、油料、糖料等重要農產品優勢產區。二是從高標准農田建設內容的綜合性和復雜性出發,強調要多措並舉,綜合治理,實現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林網建設適宜、農藝農機技術先進適用,使農田基礎設施條件與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相適應。三是從促進規模經營、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出發,強調要合理確定農田連片規模,統一規劃設計,採取集中投入、連片治理、整體推進的建設方式,確保建一片成一片。四是從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出發,強調要加強資源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減少水土流失,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發揮農田在生產、生態、景觀方面的綜合功能,實現農業生產和生態保護相協調。五是從明確政府職責、擴大投入來源出發,強調要完善公共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在中央財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時,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的投入責任。充分發揮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在高標准農田建設中的作用。同時,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高標准農田建設。六是從整合資源、集中投入出發,強調要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建立部門協調機制,促進信息共享。以縣為單元,編制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技術標准,規范驗收程序,確保項目建設質量。七是從加強項目管護、促進工程良性運行出發,強調要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主體,建立健全高標准農田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綜合考慮我國中低產田現況、水資源條件以及糧食供求形勢,《規劃》提出了到2020年的總體目標,即: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准農田8億畝,其中,“十二五”期間建成4億畝。建成的高標准農田耕地質量明顯提高,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00公斤左右,土壤有機質含量有一定程度提升,土地污染得到進一步遏制,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同時,《規劃》還從田、土、水、路、林、電、技、管8個方面進一步提出了高標准農田建設的目標,指出農田田塊是農產品生產的重要載體,土壤是農作物生長的物質基礎,水利是農業的命脈和現代農業建設的首要條件,田間道路是農業生產機械化作業的基本前提,農田林網是防災減災的生態屏障,輸配電設施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保障,科技進步是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建后管護是確保建成的高標准農田長久發揮效能效益的關鍵。
問:《規劃》在建設標准和建設內容方面是如何考慮的?
答:統一建設標准,對規范高標准農田建設至關重要。在綜合現有相關行業標准、部門標准的基礎上,《規劃》提出,要重點圍繞農田土地生產能力、灌排能力、田間道路通行運輸能力、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能力、機械化水平、科技應用水平、綜合生產能力、建后管護能力等建設內容,結合農作物區域規劃、水利工程建設、生態建設以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等要求,建立健全科學統一、層次分明、結構合理的高標准農田建設標准體系。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規范的基礎性、通用性技術要求制定國家標准:針對高標准農田建設的基本要求,制定《高標准農田建設通則》﹔針對高標准農田建成后的利用和評價,制定《高標准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對需要在行業內規范和細化的技術要求,依據《高標准農田建設通則》制定行業標准。同時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從本地區實際情況出發,依據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制定地方標准。高標准農田建設要充分考慮行業和地區的差異,做到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上下結合、相互銜接。
圍繞高標准農田建設的總體目標,《規劃》主要提出了8個方面的建設內容:一是整治田塊,提高農田平整度,促進田塊集中,優化農田結構布局﹔二是改良土壤,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促進土壤養分平衡,改善耕作層土壤理化性狀﹔三是建設灌排設施,改善農田灌排和集蓄水條件,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增強旱澇保收能力﹔四是整修田間道路,提高田間交通配套水平,提高農業機械作業覆蓋率﹔五是完善農田防護林網,提高農田水土保持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改善農田生態條件﹔六是配套農田輸配電設施,提高用電質量和安全水平,增強農業生產電力保障能力﹔七是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健全農田監測網絡,提高農業科技服務能力﹔八是強化后續管護,明確管護責任、完善管護機制、健全管護措施、落實管護資金,確保工程長久發揮效益。
問:《規劃》對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是如何布局的?
答:首先,統籌考慮區域氣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質、土地利用條件等因素,《規劃》將全國劃分為東北平原區、華北平原區、北方山地丘陵區、黃土高原區、內陸干旱半干旱區、南方平原河網區、南方山地丘陵區、西南高原山地丘陵區等8個類型區,提出要分區開展高標准農田建設,並對每個類型區的建設內容、建設重點和建成要求提出了明確要求。其次,根據各地耕地利用現狀及農業增產潛力,並綜合考慮農產品供需形勢、水土資源條件和資金可能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發揮優勢、相對平衡、注重實效的原則,提出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間的分省建設規模。
在分配高標准農田建設任務時,我們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注重高標准農田建設布局與糧食生產布局的銜接。在分配建設任務時對糧食生產貢獻大和增產潛力大的省份給予必要傾斜,同時兼顧棉花、油料、糖料等重要農產品優勢產區。二是借鑒已有工作成果。參考《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和《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等的分區方案,同時考慮省級上報數據,綜合平衡各省提出的建設需求。在統籌兼顧多因素的基礎上,進行了任務分解。
問:在加強項目管理方面,《規劃》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規劃》從完善監管機制、加強考核評價、強化群眾監督3個方面對高標准農田建設監管工作進行了規范﹔從明確驗收程序、做好建檔工作、評定質量等級、加強權屬管理4個方面對項目竣工驗收工作進行了規范。同時,考慮到長期以來重建輕管的問題,《規劃》就加強高標准農田后續管護工作提出了3方面要求:一是明確管護責任。落實高標准農田管護主體和責任,健全管護制度,確保長久發揮效益。引導和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和村集體等參與高標准農田設施的日常管護。國土、農業(農機)、水利、林業等基層服務組織要加強對管護主體的技術指導、服務和監管。二是落實管護資金。推進高標准農田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明晰高標准農田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努力落實運行管護經費。對公益性較強的灌溉渠系、噴滴灌設備、機耕路、生產橋、農田林網等,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運行管護經費補助。三是加強動態監測。依托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台,並結合各部門相關管理信息系統,將高標准農田建設信息及時、全面、准確錄入監測監管系統,確保建成后的高標准農田及時上圖入庫,落實到“一張圖”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全面動態掌握高標准農田建設、資金投入、建后管護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質量等級變化等情況。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實現高標准農田建設信息實時查詢、對比、統計、分析,做到有關信息互通共享、科學利用,以滿足管理需要。
問:如何保障高標准農田建設的資金需求?
答:綜合考慮工程設施建設與耕地質量提升同步推進的要求、不同地區投入狀況差異以及高標准農田建設成本上升等多種因素,初步估算,高標准農田建設每畝所需投資為1000~2000元。為保障高標准農田建設的資金需求,《規劃》提出,要建立多元化籌資機制,不斷拓寬高標准農田建設資金投入渠道。發揮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作用,按照自願原則,籌資投勞開展高標准農田建設﹔各級政府調整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大對高標准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同時,《規劃》全面梳理了目前中央和地方用於高標准農田建設主要資金渠道,中央和地方共有10多項。為防止資金渠道多可能導致重復投資或分散投資的問題,提出按照“規劃標准統一、資金渠道不變、相互協調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積極推進整合、共同完成目標”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級尤其是縣級努力推進資金的協調整合工作。
問:《規劃》提出的高標准農田建設任務和措施如何落實?
答:為落實高標准農田建設任務和措施,《規劃》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要落實部門責任,明確加強協調指導。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和協調,抓緊制定本部門支持規劃實施的具體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協調機制,強化績效考核。省級人民政府對本省高標准農田建設負總責,各級地方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由政府領導牽頭,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農機)、水利、林業、統計、農業綜合開發辦、標准化管理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工作責任主體,協調解決高標准農田建設中的有關問題。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推進資金整合。建立健全高標准農田建設投入保障機制,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完善支持政策,調動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等投入主體的積極性,運用市場機制鼓勵和吸引金融資本、民間資本積極投入高標准農田建設。同時,將不同渠道的資金有機整合,集中投入,連片治理,整縣推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四是嚴格項目管理,精心組織實施。要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年度計劃管理,落實工程建設管理各項制度,同時加快信息化建設。五是開展基礎研究,做好技術支持。加強相關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工作,加強相關標准制修訂,為規劃實施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