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5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圖為中共五大舊址。
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就把實行嚴明的紀律和堅決反對腐敗寫在自己光輝的旗幟上。
1926年7月,全國共產黨員已發展到18526人,比四大時增加了十幾倍。然而,在黨員數量突飛猛進的同時,黨的隊伍發展以及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還遠遠不能適應迅速高漲的大革命形勢發展的需要。1926年7月,中共第四屆中央執委會第二次擴大會議上發布的《中央政治報告》,明確指出:“黨員數量雖然增加而質量確是退化了”,“同志中之一部分,發生貪官污吏化,即有經濟不清楚、揩油等情弊”。
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發動反革命政變,大肆搜捕共產黨員和革命群眾。面對國民黨反動派的瘋狂屠殺,一些意志薄弱、信仰動搖的不堅定分子紛紛登報退黨,甚至公然叛變投敵,出賣黨的組織和同志,成為可恥的叛徒。革命形勢的發展表明,進一步加強黨組織建設,保障黨的先進和純潔,建立一個維護黨性黨紀的專門機構,已經成為黨的建設發展的緊迫任務。中央監察委員會 “應運而生”。
中共五大選舉產生的中央監察委員會由10人組成。圖為五大會場。
1927年5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個中央紀律檢查機構。中央監察委員會的產生,是黨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大創新,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監察委員會由10人組成。王荷波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楊匏安當選為副主席,許白昊、張佐臣、劉峻山、周振聲、蔡以忱當選為中央監委委員,楊培森、蕭石月、阮嘯仙當選為中央監委候補委員。
新修訂的黨章中專門增設了“黨的監察委員會”一章,對中央和省監察委員會產生的方式、職責權限范圍以及工作運行機制都作了詳細的規定。黨章規定:“為鞏固黨的一致及權威起見,在全國代表大會及省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及省監察委員會”,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還負責討論和批准中央監察委員會的報告、人數、改選等工作,“中央及省監察委員,不得以中央委員及省委員兼任”。
這個監察委員會實際上是我們黨的第一個專門的監察機構。它不是黨內的工作部門,它是由黨代會選舉產生的,所以具有非常大的權威性。
新修訂的黨章中專門增設了“黨的監察委員會”一章,對中央和省監察委員會產生的方式、職責權限范圍以及工作運行機制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成立中央監察委員會,是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加強紀律檢查工作的探索。中共五大黨章對中央和省監察委員會的權限作了明確規定,指出:“中央及省監察委員,得參加中央及省委員會議,但隻有發言權無表決權。遇有必要時,得參加相當的黨部之各種會議”。對於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監察委員會“依合法手續審查之”。
中央監察委員會成立后,工作重點主要是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其中包括對未能執行黨的決議,或者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黨員嚴格問責,並按照黨紀嚴肅處理。
五大閉幕后不久,革命形勢進一步惡化,大部分中央監察委員相繼離開武漢,奔赴全國各地,投入了新的戰斗。
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參加了八七會議,八七會議通過了《黨的組織問題議決案》。這個決議案對於黨的紀檢監察工作作出了規定。八七會議提出及重申的黨紀規定和要求,在隨后的土地革命戰爭和白區地下工作中,對於鞏固黨的組織,維護黨的統一,保証黨的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五大之后新修訂的黨章,1927年下半年,湖北、四川、東北等地也相繼成立了省監察委員會。它們分別在各省地方黨組織中開始履行職責。
中國共產黨在大革命時期和大革命失敗后嚴重的白色恐怖環境中,對加強自身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進行了初步的、卓有成效的探索。中央監察委員會的成立無疑具有開創性的意義,為加強黨的監督制度和機制建設奠定了重要基礎,在黨的建設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蕭石月,在當選中央監委候補委員后,任職僅19天,就犧牲在戰場上。時年27歲。
張佐臣、楊培森,1927年6月29日在上海總工會開會,由於叛徒告密,同時被捕。兩天后,從容走上刑場。張佐臣年僅21歲,是當時最年輕的中央監察委員會成員﹔楊培森44歲,正值壯年。
王荷波,1927年10月18日被捕,英勇就義。
許白昊,1928年2月16日在上海醬園弄開會時,因叛徒告密被捕,就義於上海龍華監獄,時年39歲。
蔡以忱,1928年7月中旬,在湖南澧縣組織當地武裝准備舉行暴動的時候,被國民黨逮捕,不久在澧縣就義,時年31歲。
楊匏安,1931年在上海工作時被叛徒無恥地出賣了,英勇就義。
阮嘯仙,長征開始后,任贛南省委書記兼軍區政治委員。1935年3月,指揮紅軍游擊隊與敵人進行戰斗,不料遭到一顆流彈襲擊,壯烈犧牲。
周振聲,1928年2月去開封從事革命活動,因黨組織遭到破壞,與黨組織失去聯系,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劉峻山,是五大上選出的10位中央監察委員會成員中,唯一一位目睹了新中國的成立的人。1985年,劉峻山在南昌去世,享年8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