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人才集體戶改為社區公共戶
本報上海11月21日電 (記者郝洪)為加強戶籍人口居住地管理和服務,日前,上海市公安局出台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經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門審核同意遷入上海市的人員,停止落戶人才類“集體戶”。
與此同時,上海將在基層社區設立“社區公共戶”,那些因在滬無配偶、無直系親屬或無住房等原因,確無落戶條件的引進人才,可在其本人實際居住地“社區公共戶”落戶。
根據該通知,2014年1月1日起,擬落戶“社區公共戶”人員將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戶申請,並按規定程序報分(縣)局、市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