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時政>>綜合報道

三中全會《決定》: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2013年11月15日19:1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日前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今日全文播發。

《決定》提出,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分享到:
(責編:李葉、白真智)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