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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三中全會——

曹紅輝:單獨提“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 促房地產市場調整【2】

2013年11月12日22:2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全會公報此次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這裡有兩個第一次提出的概念,國家治理和科學的財稅體制。” 曹紅輝表示,前者是政治學中的概念,第一次被寫進中央全會公報﹔而后者則闡明了財稅體制的本質和目的,明確了它的政治職能、社會職能、經濟職能,相當於指明了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接下來的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這一串說法其實涵蓋了非常豐富的內容,包括正在制定的《預算法》,央地之間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的劃分,以及未來的房產稅、遺產稅、資源稅、消費稅等等。”

意外:未涉及稅負下降和分配公平問題

但曹紅輝也指出,“穩定稅負”這一提法跟市場預期存在距離。“大家期待的是降低稅負,改善供給,鼓勵投資,刺激消費。但穩定稅負這個說法,是基於現有的財政支出釋放出的信號:整體財政收入的增速在下降,但財政支出規模和增長率都在上升,為了維持穩定的國家治理基礎,就要穩定的稅負水平,我們有良好的願望,但必須面對這個現實。”

此前有專家預測,在央地事財權劃分方面,究竟是中央上收事權,還是下放給地方一定的財務支出自由,此次公報應當“給個說法”。公報對此的表述是“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曹紅輝認為,這是因為此處的改革必須和政府職能轉變改革相配套,事權的重新劃分不僅包括一部分上收中央,一部分劃歸地方,還將有一部分交給社會中介組織。“我們不能重復過去‘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簡單二元管理法,要納入更復雜的規則,也要相配套,所以顯然公報這裡不會說透。”

他認為,從公報的措辭背后,仍能體現出不同意見之間的博弈。“通過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整個中國已經形成了多元化、多層次的利益格局,它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政府和市場之間、企業之間、個體之間各種各樣的利益沖突和博弈,這種復雜性使得現在推進的財稅制度改革極具艱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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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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