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1日 (唐述權)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今日公布《2014-2016年中考中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2014-2016年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
北京市中考和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4-2016年中考中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2014-2016年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近期,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擬定了《2014-2016年中考中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2014-2016年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電子郵件:ksgg@bjedu.gov.cn <mailto:KSGG@bjedu.gov.cn>
自動傳真:010-66074758 010-66074716
來函請寄:北京市海澱區北四環中路267號奧運大廈北京市教委發展規劃處
郵編:100083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2016年中考中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
2.《2014-2016年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征求意見稿)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2014-2016年中考中招框架方案
(征求意見稿)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群眾對基礎教育的公平和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為回應社會需求,以招生、考試為切入點和突破口,系統設計、整體推進,推出既有利於當前更有利於長遠的措施,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負擔過重、擇校等熱點、難點問題,務求取得更大的成效,特制定本框架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把促進公平作為教育發展的重要任務。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中考、中招制度。優質教育資源要向城市發展新區、生態涵養發展區傾斜,向一般學校傾斜,保障這些地區和學校的學生有更多享受優質教育的機會。
(二)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作為教育工作的目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保護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想象力,引導學生形成對社會和事物的正確認知,培養學生愛祖國、愛人民、愛學校、愛家庭和愛大自然的情懷,激發學生的興趣愛好,讓學生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盡可發揮,促進學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
(三)把中考、中招作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力抓手。充分發揮教育政策向下學段傳導作用,以招生、考試為切入點和突破口,發揮中考、中招在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上的導向作用。
(四)把提高質量作為破解難題,促進發展的動力。適應首都經濟結構轉型對多樣化人才培養的需求,鼓勵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多渠道擴大優質高中招生規模,提高中考優質高中錄取比例,滿足更廣大群眾對優質高中教育的期盼。
二、關於中考工作
(一)調整中考學科設置、分值比重、命題內容,推進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課程目標的實現。突出考查學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的生活實際問題的能力。集思廣益,向社會廣泛征集題目。
(二)語文學科要突出語文作為母語學科的基礎性重要地位,注重語文試題同其他課程、同生活實踐的聯系﹔注重對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考查。把歷史、地理、政治三門課程所學內容作為依托和背景材料,適度融入語文命題中,引導學生重視相關課程內容間的聯系,發展綜合性學習能力。2016年起,語文卷總分值由120分增加至150分。
(三)數學學科要突出主干,加強對基礎的考查﹔試題設計要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和年齡階段心理特征,要讓學生利用數學概念、原理和方法解釋現實世界中的現象,解決解釋生活學習中遇到、觀察到的簡單數學問題。數學卷總分不變。
(四)英語學科要突出語言的實際應用,增加聽力比重。考查范圍限於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體現課程標准的基本要求。2016年起,英語卷總分值由120分減至100分,其中聽力50分。
(五)物理學科重點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通過真實的生產、生活情境,考查學生實驗探究能力、觀察研究自然現象的能力、利用學科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物理卷總分不變。
(六)化學學科要以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所接觸的化學物質和現象為基本內容,考查學生分析化學問題、解釋生活中簡單化學現象的能力。2016年起,化學卷總分值由80分減至60分。
(七)2016年起,將物理、化學兩門考試安排在同一個半天。中考時長由原來的兩天半縮短為兩天。
(八)體育學科重點進行考試方式、內容改革探索。總分不變。
三、關於中招工作
(一)通過增加優質高中數量、按辦學條件標准上限適當擴大班額、班數增加優質高中供給,滿足更廣大群眾上好學、進入優質高中的需求。
(二)採取多種措施支持城市發展新區、生態涵養發展區優質高中的建設發展,千方百計擴大這些地區優質高中的招生數量。
(三)在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內實施優質資源集中的高中校按公平、公開原則保証一定比例直接在一般初中校招生,讓一般初中校的學生有機會、有通道進入優質高中。充分發揮教育政策向下學段傳導作用,引導小學入學和小升初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2014年分配的優質高中校招生指標為30%,2015年分配的優質高中校招生指標為40%,2016年分配的優質高中校招生指標為50%。(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四)逐年減少特長生入學比例,改變單純為進入優質學校而培養“特長”的現象,真正激發學生的興趣和愛好,引導學生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發展特長。2016年高中招收特長生指標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5%。
(五)對公辦高中已審批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規范招生、加強管理。鼓勵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到城市發展新區、生態涵養發展區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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