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0月10日新媒體專電 題:是指導還是強制?——鄭州“精神病人指標攤派”事件追蹤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付昊蘇
近日,一則鄭州市衛生局攤派精神病人指標的新聞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稱,《鄭州市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實施方案》第三項“篩查登記”中,要求各縣(市、區)累計篩查發現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務數不低於轄區常住人口數的2?,鄭州市金水區則在上級分配的指標基礎上,對下轄的各個社區按照人口數進行了分配,任務被層層分解到每個居民小區。
消息在網上迅速發酵,引起不少爭議。網友質疑“精神病數量為何也有硬性規定,‘被精神病’是否會因此產生?”“攤派精神病人,是否與經費有關?”
針對這些質疑,鄭州市衛生局回應稱,此舉是為了提高社區重性精神病人的發現率和管理治療率,降低發病肇事肇禍現象發生,2?只是篩查管理的指導性指標,不是強制性工作任務。
據了解,為了確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真正得到貫徹落實,2012年7月6日,國家衛計委下發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考核評估方案》(衛辦疾控發〔2012〕85號)文件。在針對工作效果的考核方案中,設定患者檢出率=所有登記在冊的確診患者數?轄區內常住人口總數×100%,而按照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檢出率分別達2.5?、3?、3.5?、4?的要求,每少0.5?,東、中、西部省份分別扣4分、3分、2分。
鄭州市衛生局一工作人員對記者強調,鄭州市下發的實施方案,也是按照衛計委的要求。“雖然這種方法不夠完美,但一定程度上也有利於工作的考核和督導”。
盡管迅速做出了回應,但仍有部分網友存在質疑,認為這樣下定數據的要求很容易在下級部門執行時走歪。
記者專門翻看了鄭州市衛生局2012年9月10日下發的《鄭州市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實施方案》(鄭衛疾控〔2012〕51號)。方案的附件《2012年度鄭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任務分配表》中,雖然全文沒有出現“強制”及“扣分”、“處罰”等字眼,但鄭州市衛生局確實將需排查總數的8324人分到了各個縣和區,比如金水區“應在2012年繼續完成的排查數”為1742人,二七區為675人。而此前媒體報道中提到的金水區將具體任務下發到社區的情況,則是由金水區下發的具體實施辦法。
“即使真的不強制,上級的要求在下級看來也從來都帶著強制的意味。”鄭州市金水區一個社區衛生工作人員向記者說:“上面有文件,下邊不完成總是不好的”。
針對廣泛存在的質疑,鄭州市衛生局提出了解決措施。一是抽調管理人員和臨床專家,對目前登記在冊的重性精神病人,逐一進行診斷復核。二是對於確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將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管理要求,定期給予隨訪,完善健康檔案,為其家人提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康復護理知識培訓,規范社區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三是進一步發揮專業機構作用,組織精神衛生專家,為各縣(市、區)重性精神病人篩查、復核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支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精神衛生防治知識培訓,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精神衛生防治水平。四是開展專項督導,對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存在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
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鄧海華10日稱,原衛生部在2012年7月印發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管理考核評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為單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檢出率應達到2.5?。2.5?這個指標是以省市為單位提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治療管理的效果指標,不能簡單地層層分解,將患者發現和報告的任務簡單攤派分解到社區,這種做法既不科學也不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重性精神疾病相關工作規范的要求。
相關專家表示,政府部門統計精神病患者數量,有助於推動重視精神病防治工作,但各地情況千差萬別,“一刀切”式的攤派並不完全合適,或許可以探索更優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