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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夏俊峰案用錯照片 評論稱為博同情

楊平之

2013年10月09日07:16    來源:央視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媒體報道夏俊峰案用錯照片 評論稱為博同情

崔英杰庭審照片(資料圖)

  崔英杰庭審照片(資料圖)

諸多媒體誤將崔英杰認作夏俊峰

  諸多媒體誤將崔英杰認作夏俊峰

張晶認錯了老公?

  張晶認錯了老公?

真實的夏俊峰照片

  真實的夏俊峰照片

  夏俊峰案再反思:我們不該淪為烏合之眾

  特約評論員 楊平之

  編劇仿佛失去了“操縱”劇本的能力,夏俊峰被執行死刑后的劇情,正在以驚人的方式演繹。與案發之初夏俊峰一方受到普遍同情不同,現如今質疑者似乎越來越多,質疑聲越來越高,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目前的質疑集中在兩點:

  一個是,有網友發現,很多媒體在報道夏俊峰案時都用錯了照片,將北京小販崔英杰的庭審照片拿來當作夏俊峰的照片使用。不僅媒體犯錯,甚至連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在轉發微博時也“誤將崔英杰當作夏俊峰”。

  另一個是,有網友發微博稱,夏俊峰之子夏健強的畫是臨摹幾米的作品,並配上相關畫作作為証據。“公開臨摹不是罪,公開臨摹再出版,當自己的創作,那就是可恥的抄襲了……@沈陽張晶 和操盤手們,你們讓人鄙視,這個強強必需收到適當的嚴厲批評和教育。”

  夏健強是不是抄襲,也許尚需更確鑿的判定﹔而一些媒體錯用夏俊峰的照片,包括張晶轉發相關微博時也“誤將崔英杰當作夏俊峰”,確是事實。為何錯用崔英杰的照片?有人分析,崔英杰在庭審上擦眼淚的表情可為夏俊峰增加同情分,這是輿情生態傳播的技巧之一。張晶也會認錯的原因,則可能是,“一是張晶精神恍惚認錯老公,二是微博帳號還有他人代筆。認錯老公理不該,淪為工具更不該。俊峰已成風過耳,健強學畫當自強。”無論如何,這種錯用,都是不可取的敗筆。

  夏俊峰被執行死刑,留下孤兒寡母,容易激發網友的同情心。但是,一個最簡單而素朴的道理是:真實,才最有力,這種力量最能持久。包裝夏健強,讓他靠賣畫為生,或者鼓勵他成為職業畫家,都無可厚非,但前提應該是基本真實,而不是夸大其詞。夏健強有沒有天賦,或者有多大天賦,應該准確地告訴公眾﹔夏健強的畫作是自己畫的,還是別人加工的,更應該說清楚。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同情弱者,是很正常的情感,但誰也不能通過夸大或造假來消費人們的同情。這種消費,是不道德的,潛伏著嚴重的危機,一旦被戳破,將使事情出現逆轉,激化人們的逆反心理。為了激發人們對張晶母子的同情,就不惜弄虛作假,其后果可想而知——在事件的一開始,輿論總是一邊倒地傾向於弱者,過激言論不絕於耳。但隨著報道的深入,真相被多角度還原,部分網友開始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更有甚者,一些網友因覺得自己被欺騙,從而陷入“陰謀論”的懷疑情緒之中。由此,我們可得出三點警惕:

  其一,網友切莫過於情緒化,淪為沒有頭腦、不知道獨立思考的道具。法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群體心理學創始人古斯塔夫 勒龐曾在其名著《烏合之眾》裡談到,當個人融入群體精神之中時,個體之間的差異被消解,智力認知水平開始下降,“從他們成為群體的一分子那刻起,博學者和不學無術者都一樣沒有了觀察能力”。大腦是自己的,豈可成為一些推手的跑馬場?對那些過於煽情的言辭,或者狂熱的情節,網友們不妨降低三分參與的沖動,冷靜一些,理性一些,而不是跟著別人義憤填膺,或者架秧子起哄。

  其二,推手應講究節操。當然,不能說夏俊峰被執行死刑后的一系列事件背后都有推手,但不能否認的是,有人在有意無意地推動。推手,本來是個中性詞,但現在漸趨貶義,原因是一些推手並不真誠,手段也不光明,而是插科打諢,渾水摸魚,有時甚至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不惜造假。其初衷也許無可厚非,但一旦故意放大事實,或者越了界,甚至故意顛倒黑白,就容易弄巧成拙,適得其反。究其原因,不是所有的網友都容易被忽悠起來﹔再者,如果凡事都無所不用其極,反而容易露出馬腳,欲速則不達。

  其三,一些媒體更應該恪守真實性原則。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有的媒體錯用崔英杰的照片,也許是無心之舉,不可上綱上線,但此事是個教訓,相關從業者應該自問:為何一個如此轟動的事件,如何一個典型的新聞人物,其照片居然會被用錯?除了麻痺大意、缺少求証意識之外,是不是也與一些媒體人頭腦過熱、缺乏理性思考、跟著熱點團團轉有關?

  “欺詐可能有用,誠實卻是上策”,在這樣一個思想多元、思潮復雜的時代,每個人都應該信守真實,貪戀欺詐必將付出代價。當然,具體到夏俊峰案,除了思考“真實”之外,我們也應該探討制度性悲劇,即如何減少類似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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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段欣毅、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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