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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案庭審:判決書歷數三宗罪

2013年09月23日08:22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薄熙來三宗罪

  昨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后,濟南中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薄熙來案的判決書,全文約5萬字。

  28人

  在涉濫用職權罪方面,共有28名証人為法庭判決提供了証詞,証實薄熙來曾在有關人員舉報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以及在時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立軍叛逃前后,違反規定實施了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

  14年

  法庭認定,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薄熙來明知並認可薄谷開來,薄瓜瓜收受徐明財物折合人民幣19337930.11元,並利用職務便利為實德集團謀取利益。

  282次

  薄熙來外,判決書中出現最多數目的人名:薄谷開來。約5萬字的判決書中,薄熙來的名字共出現了528次,薄谷開來的名字則出現了282次,僅次於薄熙來﹔徐明的名字出現過183次。

  8萬美元

  2005年下半年,薄熙來在商務部辦公室收受唐肖林給予的8萬美元(按當時匯率折合人民幣645616元)。

  266萬元

  2004年至2012年,徐明為薄瓜瓜及其親友支付機票、住宿、旅行等費用約266萬元﹔2008年7月28日,徐明安排其公司員工花85710元買了一輛“賽格威”牌電動平衡車送給薄瓜瓜。

  231萬歐元

  2000年,薄谷開來和其法國朋友德維爾成立了由其實際擁有並控制的羅素地產公司。同年11月7日,徐明設法將美元323萬元匯入該公司賬戶,次年7月9日薄谷開來委托德維爾以羅素地產公司名義,使用上述款項中的歐元2318604.70元(折合人民幣16249709.18元)購買了楓丹·聖喬治別墅。

  受賄罪 成立

  在案証據可以証實,薄熙來利用職務便利,為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請托的事項提供了幫助,並收受了兩人的財物。

  收受唐肖林賄賂折合人民幣110.9446萬元

  大連大廈

  【主要証人】

  唐肖林:2000年左右,聽說大連駐深辦在深圳市的一宗土地閑置多年,即產生了由大連國際公司接收大連駐深辦,以開發利用該宗土地的想法。其將報告交給薄熙來后不久,大連市政府就此事召開了協調會,后大連國際公司接收了大連駐深辦。大廈建成后,給了薄熙來8萬美元和一些辦公用品。

  張文勝(時任華明輝公司董事長):華明輝公司支付給唐肖林個人人民幣200萬元、美元1萬元。

  汽車進口配額

  【主要証人】

  唐肖林:2002年秋,倒賣汽車進口配額獲利后,湊了5萬美元送到薄熙來沈陽家中。

  夏德仁(時任遼寧省副省長):薄多次讓其對大連國際公司和唐肖林給予支持。

  姬巍(大連國際公司原職工):2002年上半年,其聽說倒賣汽車進口配傾比較賺錢,因知道唐肖林與薄熙來個人關系很好,就讓唐肖林找薄熙來幫忙獲取汽車進口配額。拿到配額后,倒賣配額獲利人民幣105萬元,分給唐肖林人民幣85萬元。

  收受徐明財物折合人民幣1933.7930萬元

  (法院對134.3211萬元機票費用不予認定。)

  大連足球隊

  【主要証人】

  徐明:薄熙來曾在一次會議上當場表態,大連足球隊交給實德集團,改名大連實德。

  薄谷開來:徐明向其提出想收購萬達足球隊,其就向薄熙來推薦,並讓薄熙來積極促成此事。

  賀晏(時任大連市副市長):薄熙來在一次會后對其與體育局等相關人員說:“萬達集團不干足球了,那就讓實德集團的徐明接吧”。大連實德成立時,薄熙來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直升飛球項目

  【主要証人】

  徐明:我向薄谷開來提出想在大連引進該項目,薄谷開來答應去找薄熙來,並說會讓薄熙來在大連選最好的地段建設這個項目。后薄熙來親自到星海灣廣場為該項目選址。

  薄谷開來:其將徐明的想法告知薄熙來。

  劉長德(時任大連市副市長):經薄熙來同意,該項目以租賃方式辦理了用地手續,但一直沒有繳納土地租賃費用,亦未辦理相關建設用地手續。

  實德石化項目

  【主要証人】

  王承敏(時任中共大連市委常委、大連市政府副市長):薄熙來對該項目非常重視,多次明確要求大連市政府加大力度,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加快推進該項目。

  石油進口經營

  【主要証人】

  徐明:實德集團向商務部申報原油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資格后,其多次找到薄熙來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后實德集團的申請獲得批准。

  法國別墅

  【主要証人】

  薄谷開來:告訴了薄熙來這是由徐明出資為其在法國購買的房產,可以作為經營性物業對外出租,將來留給瓜瓜經營管理。薄熙來聽后,對其想法表示支持。

  徐明:薄谷開來想在法國買別墅,其主動表示由他支付全都房款。

  德維爾(購買別墅代理人):2000年,薄谷開來讓其幫助在法國購買房產。為避免出現薄家人姓名並合法避稅,其幫助薄谷開來設計了以公司名義購房的方案。

  機票旅游費用

  【主要証人】

  薄谷開來:其和薄瓜瓜、薄瓜瓜陪讀人員張曉軍出國,回國以及中途到國外旅行的機票、旅行費用均由徐明支付。2011年8月份,薄瓜瓜和朋友去非洲旅行,其讓徐明全部負責安排。薄熙來曾問薄瓜瓜去非洲是否安全,其說,徐明都已經安排妥當,薄熙來才放心。

  孫富春、張賢(實德集團員工):自2003年起,他們分別按照公司領導安排,先后多次為薄谷開來等預訂機票。上述票款均在實德集團或其下屬公司報梢。

  電動平衡車

  【主要証人】

  徐明:2008年,薄瓜瓜向其提出要購買一輛價值人民幣8萬多元的電動平衡車,其安排司機辦理此事。

  李佳忠(實德集團司機):徐明讓其買一輛電動平衡車送給薄瓜瓜。其即到北京市東四環路的大成國際大廈,花8萬多元購買了一輛送到薄熙來家。

  張曉軍(薄熙來家勤務人員):2008年的一天,其和薄瓜瓜回家后,看見院子裡有一個大箱子,裡面是一輛電動平衡車。薄熙來還曾經在重慶騎過該車。2011年8月,薄瓜瓜將該車借給了朋友周杰。

  償還信用卡

  【主要証人】

  薄谷開來:讓張曉軍聯系徐明,要求其為薄瓜瓜還信用卡欠款。

  徐明:2011年11月,張曉軍給其打電話,稱薄谷開來要求其為薄瓜瓜歸還信用卡透支的約美元3萬元和2萬英鎊。其安排司機李佳忠找朋友王季倬拿了現金交給張曉軍。事后,其告知薄谷開來信用卡透支的費用已還清。

  王季倬(時任北京華誠力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11年11月25日下午,徐明電話請其先墊付一些美元、英鎊給李佳忠,並通過短信告知具體數額。

  貪污罪 成立

  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貪污公款500萬

  (時任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的薄熙來伙同他人貪污公款500萬)

  【主要証人】

  王正剛(時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薄曾給谷電話把500萬公款留作家用

  薄谷開來:薄熙來安排其與王正剛商量截留500萬元

  趙東平(昂道律師事務所主任,與薄熙來系同學關系):薄谷開來安排其與王正剛聯系接收500萬元

  嚴志拼:對接趙東平,通過其個人、公司賬戶將500萬轉給趙東平指定賬戶。

  程岩(時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規劃處副處長):接受王正剛指派具體負責改造工程施工管理。

  李永金(時任大連市人民政府市長):改造工程完工后,大連市沒有收回用於工程的財政撥款。

  濫用職權罪 成立

  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

  尼爾·伍德 2011年11月13日,被薄谷開來及張曉軍投毒殺害。

  薄瓜瓜 尼爾·伍德威脅薄瓜瓜,遭到薄谷開來報復。

  張曉軍 因參與殺害尼爾·伍德被判9年。

  薄谷開來殺人

  【主要証人】

  王立軍:其向薄熙來匯報了薄谷開來和張曉軍投毒殺害尼爾·伍德一事,薄熙來反復追問是誰干的,其都明確說是薄谷開來用氰化鉀類毒藥將尼爾·伍德殺害。

  薄谷開來:薄告知王立軍說她殺人,其告訴薄熙來王立軍在誣陷。

  打王立軍一個耳光

  【主要証人】

  王立軍:薄向其左耳打了一拳。

  薄谷開來:薄告訴其,他打了王立軍一個耳光。

  郭維國(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1月29日薄斥責、打罵王立軍。

  吳文康(時任中共重慶市委副秘書長兼市委辦公廳主任):薄斥責、打罵王立軍。

  楊樺(時任重慶市新橋醫院耳鼻喉科主任):王立軍有針尖狀鼓膜穿孔,考慮診斷為鼓膜穿孔。

  安排審查王鵬飛、王智

  【主要証人】

  王立軍:1月29日中午,其派人將王智、王鵬飛舉報薄谷開來涉嫌殺害尼爾·伍德的“辭職信”送給薄熙來的秘書車輝。

  薄谷開來:1月29日晚,其提出舉報信系誣陷,並讓吳文康調查王鵬飛、王智,薄熙來表示同意。

  王智(時任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分局副局長):王立軍被免后,被迫照吳文康的要求寫了情況說明和悔過書。

  王鵬飛(時任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兼公安分局局長):未寫悔過書,被關禁閉。

  違規免去王立軍公安局局長

  【主要証人】

  王立軍:2月2日,其被違規免去市公安局局長職務,作為副市長也不再分管公安工作。

  陳存根(時任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部長):薄熙來違規通過並宣布王立軍被免職的決定。

  劉光磊(時任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書記):薄未征求公安部意見便提議並宣布免去王立軍職務。

  胡奕(時任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王立軍等人任免未得到公安部同意,便進行了口頭宣布。

  王立軍“休假式治療”

  【主要証人】

  王立軍:身邊的工作人員相繼被調查,其認為自身處境危險,遂於2月6日下午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申請政治避難。

  薄谷開來:薄熙來同意讓其由重慶市大坪醫院出具了王立軍在精神方面存在嚴重抑郁狀態的診斷証明,其與吳文康看后將診斷証明的日期由2月7日修改為2月4日。

  王勇(時任重慶市國家安全局局長):向薄熙來匯報王立軍進入美領館的有關情況時,薄谷開來參與研究,並建議由醫院出具王立軍精神有問題的証明。

  取消王鵬飛副區長提名

  【主要証人】

  陳存根:按薄提議和批准,王鵬飛被取消候選人資格。

  王廷彥(時任中共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與薄商量,謀劃對王鵬飛立案偵查。

  王興亞(時任中共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常務副書記):經與關海祥、王廷彥研究,決定對王鵬飛先約談、后禁閉。

  王成宸(時任重慶市公安局督察總隊工作人員):參與了約談王鵬飛的工作。16日,渝中區分局立案后,王鵬飛被採取了禁閉措施。

  本版文字均摘自薄熙來案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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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澤、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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