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今日表示,中秋、國慶期間,將以貫徹落實10月1日開始施行的《旅游法》為契機,整治旅游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查處旅游市場價格違法行為。
兩節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全面規范旅游市場中“吃、住、行、游、購、娛”各環節的價格秩序,重點查處旅行社以虛假的“零負團費”為名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擅自減少旅游服務項目、降低服務標准,旅游購物店串通漲價、虛假打折、虛假優惠,旅游餐飲及“農家樂”不明碼標價、兩套菜單,旅游景點景區擅自抬高門票價格,旅游景區周邊停車場違規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重點監測月餅、糧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和當地居民特色消費食品價格。要加強交通運輸價格檢查,嚴厲打擊違規上調票價、價外收費等違法行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的政策,切實減輕群眾假日出行成本。(林火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