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意見》要求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省級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監督。城市人民政府是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抓好項目落實,科學確定項目規模和投資需求。對質量評價不合格、發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意見》要求,提升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要保持城市基礎設施的整體性、系統性,避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要建立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質量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為核心、地上和地下統籌協調的基礎設施管理體制機制。重點加強城市管網綜合管理,盡快出台相關法規,統一規劃、建設、管理,規范城市道路開挖和地下管線建設行為,杜絕“拉鏈馬路”、窨井傷人現象。在普查的基礎上,整合城市管網信息資源,消除市政地下管網安全隱患。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電子檔案,實現設市城市數字城管平台全覆蓋。提升城市管理標准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提升數字城管系統,推進城市管理向服務群眾生活轉變,促進城市防災減災綜合能力和節能減排功能提升。
《意見》強調,要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省級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監督、指導和協調力度,結合已有規劃和各地實際,出台具體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城市人民政府是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抓好項目落實,科學確定項目規模和投資需求,公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具體項目和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各項具體工作。
同時,對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網、供水、節水、排水防澇、防洪、污水垃圾處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點項目納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體系,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城市予以表彰獎勵﹔對質量評價不合格、發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