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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牽頭”家庭教育在經費、協調等方面存缺陷

2013年09月15日15:3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9月15日電 (記者 常紅)中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現狀調查報告今日由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中國兒童中心聯合發布。報告認為,婦聯“牽頭”家庭教育工作在人力、財力、協調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政府角色有待加強,協調機構能力有待提高。家庭教育專項經費政府投入過少, 12個省中絕大多數省的家庭教育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2011除上海外其他省人均不足1元。需要自籌的經費接近所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經費的六成。

《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城鄉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是政府行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的構建也應當是政府責任,應由政府進行規劃和投入,購買相應服務。

但是目前來看,政府部門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有限,而婦聯作為社會群眾團體,要協調相關政府部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困難。從家庭教育經費來看,到2012年,90%以上的省婦聯家庭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多數省有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2012年婦聯自身的工作經費佔到全部支出的38.7%,課題、活動和下撥經費微乎其微﹔暴露出婦聯“牽頭”家庭教育工作在人力、財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缺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要想取得長足的發展,政府必須承擔相應責任,才能真正做到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存在有些功能重復而有些功能不足、有些信息泛濫有些信息空白、有些人群重復接受教育有些人群卻被忽視的情況,需要進行系統規劃。

從管理機構到實施機構,“專業、專職人員不足”均構成了影響事業發展的最突出問題。從指導服務實施機構的調研看,發現有48.7%的機構無專職指導服務人員。與此同時,調研發現人員隊伍以“新手”居多。對實施機構的調研發現:管理者承擔家庭教育指導的組織管理工作年限不長,近60%不超過10年﹔指導者從業時間不超過6年的達71.3%。

此外,培訓體系尚不健全。從師資培訓機構看,超過四分之一的地區沒有師資培訓機構,在現有的培訓機構中以“其他公辦教育機構”最多,比例為31.9%,此外,培訓機構散落在機關、大學、科研機構、民辦教育機構、學術團體、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比例基本不及10%。從總體上看,無論是婦聯系統組織的培訓還是民辦社會機構提供的培訓,基本上都是短期培訓班,沒有規定的教材和固定的師資隊伍,沒有系統的家庭教育理論培訓。

從全國整體研究情況來看,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家庭教育研究滯后,不足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現實和不斷增長的家長的需求﹔二是缺乏系統性、連續性和對家庭教育問題的深入探討﹔三是研究過於務實。以致以科學的家庭教育理論為基礎的主流的聲音在家庭教育指導領域的有效傳播還有太多的欠缺,許多人熱衷的家庭教育指導看似枝繁葉茂卻沒有理論根基,成了“無本之木”。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經費不足。盡管12個省中絕大多數省的家庭教育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2011年超百萬的隻有2個省,按本省未成年人平均計算,除上海外其他省人均均不足1元。從總體上看,家庭教育經費中用於日常工作經費的支出最多,佔全部支出的36.1%。

從基層經費來源看,需要自籌的經費接近所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經費的六成。從經費的增長情況來看,2012年與2011年相比,有62%的機構經費無增長。

調查中“缺少政策支持和主管部門”也是被提及較多的問題。問卷調查中發現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所參照的家庭教育政策中,規定最多的內容是“指導服務的對象與目標、內容等指導服務標准”,其次是“指導服務的實施主體及職責”,和“指導服務組織管理協調機構及其職能”。

從現實和理想的指導服務情況來看,一些現行的指導服務渠道、內容、形式已經不能滿足家長的需要。社會專業機構能夠提供給家長的服務尚不多,家長對學校的期望率下降而對社會專業指導機構期望率上升﹔從指導服務內容看,家長接受“個別特殊問題”指導的比例最低,但家長對這一指導內容的期望率明顯上升﹔對“家庭訪問”和“個別咨詢”的指導形式的期望率也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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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崔東、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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